1、办公耗材供货合同甲方:天水市国家税务局乙方:天水启天商贸有限公司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办公耗材,主要是提供打印机、复印机加粉与提供硒鼓以及其它配件的供应和维修保养。二、甲方对乙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服务和价格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三、乙方按协议优惠提供办公耗材并开展优质的售后服务,统一办公耗材的选配标准,保证所购办公耗材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四、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做好服务工作,并作如下承诺:1. 乙方提供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价格优惠并履行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全新正品(内附产品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2. 乙方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机子使用正常。3. 货品的验收、退货及赔偿:(1)按合同签字验收,如有不符合要求或出现
2、质量问题的,经核实后免费予以退换。(2)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所售产品实行跟踪服务,及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3)乙方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从甲方打电话之时起24小时内必须予以解决。(4)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为同时期、同质量的全市最低价。五、乙方每月对甲方各部门已签收的设备及耗材领用清单汇总,与甲方服务中心汇总清单核对一致后,甲方按双方协商价格根据乙方开具的本公司合法货款发票和汇总清单予以结算。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采购非协议的办公设备,甲方一经查出,取消供货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的供货活动。七、甲、乙双方协议办公耗材的供货有效期限为一年。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时间: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