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第509A章消防安全措施以外的附加的消防安全措施三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509A章消防安全措施以外的附加的消防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第509A章 第9条关乎离开工作地点的逃生途径的罪行(1)任何人如(a)损毁或阻碍离开工作地点的逃生途径;或(b)作出任何事情,阻止该等逃生途径用作使任何人能在发生火警或其他紧急事故时离开工作地点;或(c)无合法权限而对该等逃生途径作出改动,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2)任何人如被裁定犯第(1)款所订的罪行,并已证明他蓄意、明知或罔顾后果地犯该罪行,则法庭除可判处该款订明的罚款之外,亦可另判处该人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
2、,或可判处该人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以代替该款订明的罚款。第509A章 第10条处长可规定附加的消防安全措施(1)处长可藉向工作地点的负责人送达的书面通知,规定该负责人在该通知所指明的期间内,就该工作地点提供任何其他法律所规定或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外的附加的消防安全措施。(2)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根据第(1)款施加的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3)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如被裁定犯第(2)款所订的罪行,并已证明他蓄意、明知或罔顾后果地犯该罪行,则法庭除可判处该款订明的罚款之外,亦可另判处该负责人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可判处该负责人不超过6个月的监
3、禁,以代替该款订明的罚款。第509A章 第11条损毁或干扰在工作地点提供的消防安全措施的罪行(1)任何人如(a)损毁或干扰在工作地点所在的处所内提供的消防安全措施;或(b)作出任何事情,阻止该等措施用作消防安全措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2)任何人如被裁定犯第(1)款所订的罪行,并已证明他蓄意、明知或罔顾后果地犯该罪行,则法庭除可判处该款订明的罚款之外,亦可另判处该人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可判处该人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以代替该款订明的罚款。第509A章 第12条负责人须保持工作地点清洁及有充足的通风设备第IV部工作地点的环境(1)在符合第(2)款的规定下,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在
4、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确保该工作地点及所有安装或存放于该工作地点内的作业装置并没有污垢、废物及碎料。(2)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确保所有在该工作地点的废物及碎料均存放在适当的容器内。(3)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确保(a)该工作地点有充足的新鲜空气流通;及(b)在该工作地点内的空气在合理地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没有杂质。(4)如就工作地点遵守第(3)(b)款并不属切实可行,则该工作地点的负责人(a)必须采取所有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步骤,以保护受雇于该工作地点工作的雇员,免其吸入杂质,并防止杂质在该工作地点积聚;及(b)在顾及在该工作地点进行的活动后属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尤其必须确保有安装和使用有效的排气装置,
5、并将该装置设于尽可能接近杂质的来源和在尽可能接近杂质的来源的情况下使用。(5)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如没有遵守第(1)、(2)、(3)或(4)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6)在本条中,“杂质”(impurities) 包括(但不限于)烟、尘埃及引致疾病的细菌。第509A章 第13条负责人须确保工作地点有充足的照明(1)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确保该工作地点藉天然光线或人工照明而有充足的良好照明,以确保在该工作地点工作的雇员及其他人的安全及健康。(2)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如没有遵守第(1)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3)在检控犯第(2)款所订的罪行的法律程序中,任何人如能够证明在工
6、作地点提供的照明已遵从由处长就在工作地点提供照明而发出的指引,即可作为免责辩护。第509A章 第14条负责人须确保工作地点的地面有足够的排水设施(1)如(a)在工作地点进行的活动沾湿或相当可能沾湿该工作地点的地面;而(b)沾湿的情况可藉排水系统得以避免或根除,则该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确保该工作地点有安装和维持有效的排水装置。(2)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如没有遵守第(1)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第509A章 第15条须在工作地点提供卫生设施等第V部工作地点的生(1)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确保该工作地点有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厕所及清洗设施;此外,如已雇用或拟雇用男性和女性,须为男性和女性提供恰
7、当并分开的该等设施。(2)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如没有遵守第(1)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3)任何厕所或清洗设施如不符合建筑物条例(第123章)条文的规定,则就本条而言,该厕所或清洗设施须当作不足够和不适当。第509A章 第16条须向雇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1)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确保该工作地点有提供足够的可供饮用的水,以供受雇在该工作地点工作的雇员饮用。(2)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如没有遵守第(1)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第509A章 第17条定义(第VI部)第VI部工作地点的急救事宜(1)在本部中“急救物品”(first aid item) 指属附表2所指明类别的物品或
8、根据第19条规定的物品;“急救设施”(first aid facility) 指急救箱或载有急救物品的急救柜;“英国副药典”(British Pharmaceutical Codex) 包括其补编。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
9、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
10、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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