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昭通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确保矿产资源储量合理可靠,规范昭通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以及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昭通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提交的本市权限内评审认定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下列矿产资源储量必须进行评审认定备案(以下未特定说明时均指属
2、市县级发证权限的矿业权):(一)申请属市县级发证权限采矿权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二)矿业权人在办理采矿权时应核实的矿产资源储量;(三)以矿产资源融资时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四)停办或关闭矿山时提交的尚未采尽的和注销的矿产资源储量;(五)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评审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予评审认定备案的其他情形的矿产资源储量。(七)属省级发证权限的采矿权,未占用国家投资探明地,属正常延续登记需核实的矿产资源储量。第四条 除由部、省评审认定以外规模为小型的以及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小型砂、石、粘土矿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备案由我局管理评审工作并负责备
3、案。第五条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由具有评审资质的评审机构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或矿产储量评估员评审,我局对其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备案。第六条 矿业权人提交评审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向外借阅、复制和用于有偿咨询或转让盈利等其他目的。第七条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矿产储量专家和评估员的管理按照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我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资质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我局负责监督管理。(一)昭通市通力资源服务中心为省国土资源厅认定的我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并获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证书。(二)评审机构从
4、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有关规定。(三)评审机构要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四)评审机构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的评审工作报告,如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业务开展情况、评审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变动情况等,上报省厅对评审资格的年检。(五)评审机构的评审收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九条 评审机构聘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的资质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管理。(一)评审专家或评估员资格需符合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地质勘查、采矿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从事矿产勘查、采矿等工作满5年,
5、同时具有下列经历之一:(1)主持或参加过矿床或水源地勘查报告的编制工作;(2)负责过矿山开采技术工作。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5,非在职国家公务员。(二)评审专家或评估员实行登记制度,经我市审核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昭通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本市评审专家的日常业务培训工作,受聘的评审专家或评估员每年必须参与评审两个以上报告或担任一次以上评审组长。(三)评审专家或评估员受聘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昭通市通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第十条 评审、备案工作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凡需要评审矿产资源储量的单位或个人(属市级评审备案权限的),需向昭通市通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1矿产资源储量申报表;
6、2.有效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承担勘查工作的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3矿业权人对提交送审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有主管单位的,应同时提交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5矿业权有涉及变更内容的,需提交同级发证权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6矿产资源勘查合同以及评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与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矿产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担任。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的(属市级发证权限),聘请的矿产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不少于3人;小型的,聘请的矿产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为12人。评审意见书由评审专家或评估员提供,有2人以上评审的报告
7、,需指定1人担任组长,综合归纳评审意见。(三)评审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聘请矿产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应当采取回避制度,不得聘请与矿业权人有利益关系以及具有隶属关系的专家评估员承担评审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不应干涉评审专家的评审事务。(四)评审机构评审矿产资源储量,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主持召开评审会议;评审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评审专家实地调研。(五)评审工作参照以下规范或规定:1国家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2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3云南省小矿地质勘查程度暂行规定、云南省小矿地质勘查程度补充规定;4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与矿产资源勘查、矿山生产或水源地建设有
8、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5国家发布的合理利用与有效开发矿产资源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6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六)评审机构评审矿产资源储量按国家规定收取评审费。(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自受理之日起,中型的60日内完成,小型的30日内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自签发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矿业人;20日内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八)矿业权人对评审机构提供的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矿业权人可自收到评审意见书面通知10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市国土资源局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10日内,应当作出是否组织复审的决定。决定予以复审的,复审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形成
9、复审意见,下达矿业权人和评审机构;决定不予复审的,应书面通知矿业权人,并说明理由。(九)办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手续,须提交下列材料:1经评审后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备案后返回评审机构存档);2评审机构提供的评审意见书;3与评审过程有关以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十)符合下列要求的矿产资源储量,我局给予办理备案手续,下达备案书,批复矿业权人及有关单位:1承担评审工作的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2评审程序符合本办法规定;3评审工作中聘请的矿产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具备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格,并且矿产储量评审专家或评估员人数符合规定;4评审工作依据本办法本条(五)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10、,不下达备案书,但应书面通知评审机构和矿业权人,并说明理由。(十一)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第十一条 评审机构对评审专家或评估员的评审工作应进行严格管理,对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评审专家或评估员进行责任追究,并终止其评审资格,评审机构对评审工作要建立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评审工作有据可查。第十二条 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虚假资料、滥用资质、转包项目、粗制滥造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其永远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作,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5年6月26日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
11、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
12、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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