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和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
2、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
3、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
4、有无违章;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
5、进行防火巡查。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第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六)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七)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第八条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6、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九条 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二)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三)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四)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五)有无遗留火种。 第十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一条
7、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分钟内形成有在场员工组成的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一)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
8、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二)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三)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分钟内形成由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组成的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三)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
9、号; (四)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五)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第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 第四章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第十八条 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一)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二)首
10、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三)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四)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第二十条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二十一条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 (一)设置报警延迟时间不超过15s的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二)设置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且具备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装置的电磁门锁装置; (三)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11、 第五章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二)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卡拉OK厅应利用点歌间隙通过影像资料宣传消防知识。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
12、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二)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四)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每个楼层、每个房间设置“严禁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 第二十八条 在场所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
14、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
15、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