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1. 库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或放置在库区设置的防火柜中,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3. 库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5. 库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车道。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1. 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3
2、. 综合科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库区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4. 库区内所有仓房、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5. 综合科应对库区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通知综合科,有综合科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第二条 动用明火需到综合保卫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第三条 对批准使用的动火区域,由综合保卫安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四级风以上天气用火用电。第
3、四条 办公楼、烘干车间、仓房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电线,撕拉乱扯或吸烟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厉处罚。第五条 电工要对电器设备定期检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私自接电。第六条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第七条 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暴要求。第八条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第九条 对消防有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灭火措施1、灭火
4、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演练二次;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须制作周密计划,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3、进行灭火和疏散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4、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提高预案演练的水平。二、消防各项制度(一)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队由各二级学院、部、处、馆按在职职工总数的2%推荐组合,学生义务消防队推荐按每班一人(参考各栋均配因素)组合;2、保卫处派专人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消防知识授课和训练;3、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2次,不少于二天(全年不少于三天)的业务学习和
5、训练;4、义务消防队队员须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及该工作区域内疏散预案、会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消防知识;5、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能协助二级单位防火责任人搞好该单位的消防工作及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传防火、灭火知识;6、义务消防队每年年末应组织一次该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3、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4、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燃气和电
6、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
7、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防火委员会、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
8、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
9、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