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方案(一)试验目的1)提供浅基础地基承载力;2)检验基底是否存在下卧软层。(二)试验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DBJ15-31-2003);2、建筑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三)试验基本原理和技术要求采用自由落锤以1530击/min的锤击速率连续锤击贯入,每贯入1m,将探杆转动一圈半,轻型动力触探锤的落距为50cm。轻型动力触探记录每贯入30cm的锤击数()。对轻型动力触探,当100或贯入15cm的锤击数超过50时,可终止试验。(四
2、)试验数据分析与判定根据不同深度的动力触探锤击数,采用平均值法计算每个检测孔的动力触探锤击数代表值。参照表1,根据轻型动力触探锤击数标准值,推定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表1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推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5101520253035404550一般黏性土地基5070100140180220260300340380黏性素填土地基608095110120130140150160170粉土、粉细砂土地基55708090100110125140150160(五)试验要点(1)首先根据场地情况进行选点开挖,挖至勘察设计确定的持力层,然后对该持力层进行连续触探。 (2)将探头和探杆安装好,保持探杆垂直,然后连续向下贯击,穿心锤落距为50.020cm,使其自由下落。在基底轻型触探试验表内记录打入土层中30cm所需锤击数(N10),在地层较硬、锤击数较多时,采用分段记录,以每贯入10cm记录一次相应的锤击数,整理资料时按30cm所需的击数作为指标计算。 (3)遇密实坚硬土层,当贯入30cm所需锤击数超过50击时或贯入10cm所需锤击数超过30击时,即停止测试。(4) 本试验方法试用宇深度小于4米的土层。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