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1. 国际货运代理:与客户签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合同的人。 2.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及服务费的行为。 3. 无船承运人NVOCC: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收托运人货载,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轮公司) 无船承运业务: 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直接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4. 货运代理的身份:代理人;契约当事人(承运人) 。 5. 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 组织协调;开拓控制;中间人;顾问;费
2、用及服务具有竞争力;提供特殊服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6.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英美法系是由法官制定的法律;大陆法系是成文法 7. 国际货运代理两种法律地位的区别: 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8. 两种法律地位的区分与认定: 收入取得方式;提单签发方式;经营方式;习惯做法与司法认定;我国认定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地位中国遇到的问题。 9.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按服务对象分:为发货人服务;为海关服务;为承运人服务;为班轮公司服务;为航空公司服务。 按服务作用角色分:(1)顾问(2)组织者(3)进出口处理(4)转运代理(5)委托人—— 提供拼箱服务
3、 (6) 经营人——提供无船承运人业务 (7) 经营人——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8) 运输延伸——提供物流服务 10.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① 以委托人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② 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③ 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的相关凭证资料;④ 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 ⑤ 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 ⑥ 要求委托人承担代理行为后果; ⑦ 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⑧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2)义务 ① 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②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③ 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 ④ 不披露委托人给第三人;⑤ 向委
4、托人转交财产; ⑥ 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应事务,并对此保密。 (3)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① 因过错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② 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 明知委托事项违法却仍继续进行代理事务,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④ 擅自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应对转委托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⑤ 无权代理,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自行承担责任。 11.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① 检查货物权;② 拒绝运输权;③ 收取运杂费权;④ 取得赔偿权;⑤ 货物留置权;⑥ 货物提存权。 (2)义务 ① 及时安全运送货物; ②
5、选择合理运输路线;③ 发送到货通知;④ 妥善保管货物。 (3)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① 迟延运输的赔偿责任; ②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③ 承运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12.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1)作为代理人 负责为发货人或货主代为订舱、保管和安排货物运输、包装、保险等活动,并代他们支付运费、保险费、包装费、海关税等费用,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因而上述所有的成本将由客户承担。客户在提货之前不能付清全部费用,货运代理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其所应收取的费用。 (2)作为当事人 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对其履
6、行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负责。 13. 赔偿限额为2SDR/kg,而每件货物最高赔偿各国自行规定。 14. 我国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责任的分类 (1)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 (2)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视为承运人 1、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2、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 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 (3)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 (4)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看作是法律上的承运人。 15. 我国货运代理业存在的问题 (1)货运代理管理
7、体制不适应开放竞争的货运代理市场的发展(2)行业主体为中小企业,竞争力不强,发展物流困难 现在货运代理市场的变化: 1) 货运代理行业的性质。由国家垄断经营转变为竞争性服务行业。 2) 货运代理企业的运行规则与方式,由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计划经营,向市场经济转变 3) 货运代理行业的市场主体,由几十家国有企业,发展为由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的庞大市场群体。 4) 货运代理业务的升级,使越来越多的大中型货运代理企业向提供以信息化为基础的“一站式”全程服务的现代物流业务转型。 5) 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变革,政府向服务型的有限政府、问责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向为
8、市场主体服务、为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变。 16.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方向: (1)提升传统货运代理业务 (2)开发仓储质押业务 (3)发展当事人业务 (4)发展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5)拓展无船承运人业务 (6)开展现代物流业务 第四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1. 水路运输适用特点:①运量大;②运距长;③对时间要求不太紧;④运费负担能力相对较低的货运任务。 2. 船舶的营运方式:班轮运输,租船运输 3. 班轮运输:指轮船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海上航线固定挂靠的港口之间,定期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船舶经营
9、方式。 4. 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固定:①航线;②挂靠港口;③船期表;④费率。 2)承运人与货主之间在货物装船之前不签订具有详细条款的运输合同。 3)杂货班轮运输中,通常在装卸货港的码头或仓库进行交接货物;集装箱班轮中,通常在装卸货港的堆场进行交接货物;而拼箱货交接通常在装卸货港的货运站进行。 4)班轮公司一般只负责装货、卸货、理舱在内的作业费;在杂货班轮运输中,不负责仓库至船边或船边至仓库的费用;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只负责堆场至船边或船边至堆场的费用。 5)承运人与货主之间不规定装卸时间,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5. 杂货班轮运输的优点 1)能及时、迅速地将货物
10、发送和运达目的港。 2)特别适应小批量零星件杂货对海上运输的需要。 3)能满足各种货物对海上运输的要求,并能较好地保证货运质量。 4)通常班轮公司都负责转运工作。 6. 集装箱班轮运输的优点 1)同杂货班轮运输的优点。 2)运输速度更快。 3)货运质量更高。 7. 租船运输的特点 1)根据租船合同组织运输。 2)国际租船市场行情影响租金或运费的高低。 3)船舶营运中的有关的费用分担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并在租船合同中说明。 4)租船运输主要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8. 集装箱:海、陆、空不同运输方式进行联运时用以装运货物的一种容器。国际标准箱型40,30,20,1
11、0;标准箱TEU为20英寸 9. 集装箱特点:耐久性;便于运送;便于装卸搬运;容积1m³及以上 10. 集装箱运输优点:提高装卸效率;减少货损;降低运输成本;节约包装;推动包装标准化;加快车船周转;利于多式联运 11. 集装箱分类:干货,开顶,罐式,动物,汽车,冷藏,通风,散货,平台式集装箱 12. 集装箱的标志:1)箱主代码是表示集装箱所有人的代号后加U 2)序号和核对数字是集装箱和箱号不足6位前补0 3)国名代码用三个拉丁字母表示 4)规格尺寸和箱型代码 5)最大总重量和箱重 例如:COSU 0012342 RCX2030 MAX GROSS:1234(Kg)TAR
12、E 382(Kg) 13. 集装箱交箱方式:整箱交,整箱接(FCL/FCL)(最好);拼箱交,拆箱接(LCL/LCL);整箱交,拆箱接(FCL/LCL);拼箱交,整箱接(LCL/FCL) 14. 集装箱货物的交货地点:①门到门②门到场站③场站到门④场站到场站 15. 集装箱出口货运的程序:1)订舱 2)接受托运申请3)发放空箱4)出口报关 5)集装箱货的交接 6)集装箱交接签证 7)换取提单 8)装船 16. 集装箱进口货运的程序:1)寄送有关货运单证 2)分发单证 3)发出到货通知 4)签发提货单 5)办理提货手续 6)索赔与理赔 17. 班轮公会(航运公会),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在同
13、一航线上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为避免相互间的竞争,维护共同利益,通过在运价和其他经营活动方面签订协议而组成的国际航运垄断组织。 18. 班轮运价本的种类 (1)按运价本的制定者来划分:班轮公会运价本;货方运价本;班轮公司运价本;双边运价本 (2)按运价本的形式来划分:单项费率运价本;等级运价本 19. 班轮运价的5个特点: 相对稳定性,按预先规定的运价表和规定计收 包括货物从装货港位到目的港位的全部运输费用,港位如船边、船舷、吊钩等 包括装卸费用,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装卸及配载 属垄断性定价 由基本和附加费组成 20. 计费标准:1)按货物重量W 2)按货物体积M 3)按货物毛
14、重或体积W/M择大计费 4)按货物FOB价“A.d Val”计算(FOB一定百分比计费,从价运费) 5)按货物重量、体积或FOB价格择大计费 21. 海运出口货物班轮运输的程序 (1)签订贸易合同 (2)信用证(3)备货(4)办理出口手续(5)订舱配载 (6)保险 (7)装运准备 (8)装船 (9)制单(10)结汇 22. 海运进口货物班轮运输的程序 (1)签订贸易合同 (2)开立信用证 (3)订舱 (4)保险 (5)审单 (6)报关(7)提货 23. 海运提单:ocean B/L 24. 提单的作用和性质 1) 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 2)提单是承
15、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 25. 提单的种类 按收货人抬头分: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不记名提(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后可转让) 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类: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多式联运提单 根据提单签发人不同分类:班轮公司提单liner B/L,无船承运人提单House B/L 26. 提单的内容 正面:1)货物的名称、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或体积,危险品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名称、主营业所和船舶名称。 3)托运人名称和收货人名称。 4)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5)卸货港。
16、6)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 7)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8)运费支付。 9)承运人或其代表的签字。 背面: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受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之间承运货物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与免责 27. 海运提单的签发:1) 提单签发人 2)提单的签发地点和日期 3)提单的份数(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之分,副本不具有法律效益) 28. 背书:转让人(背书人)在提单的背面写明或者不写明受让人并签名的手续。 29. 背书方式:(1)记名背书(2)指示背书(3)不记名背书 30. 海运单: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收
17、货人的一种不可转让的单证。 31. 海运单作用:1)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或者货物已经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的 一份货物收据。 32. 海运单与提单的主要区别:流通单据,非物权凭证 33. 使用海运单的程序 ①船公司签发海运单给托运人; ②船公司在船舶到卸货港前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③收货人签署完到货通知并退还给船代理; ④船代理据以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 ⑤船抵港后,收货人凭提货单提货,船方查明收货人已将运费付清,办理结关手续,船方就可放货。 34. . 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的作用: ①船舶市场的主要调节者; ②为船东和
18、租船人迅速有效地成交租船业务; ③减轻船东和租船人大量租船事务性工作; ④减少船东和租船人在租约中的责任风险。 35. 租船经纪人的业务成交方式:1)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各自指定的租船经纪人洽谈具体业务 2)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共同使用一个租船经纪人进行洽谈 36. 租船经纪人业务操作程序:接待开发客户(主),询价,谈判,签订租船合同,协助租船合同履行(主) 37. 影响经纪人谈判地位因素:市场行情,航运业组织结构,谈判者信誉,租船经纪人佣金 38. 租船经纪人的佣金,由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按约定支付 39. 租船运输方式 1)航次租船(程租船)。单航次租船,来回航次租船,连续单航次
19、租船,连续往返航次租船 2)定期租船(期租船) 3)光船租船(风险大):按一定的期限租船,但是船东不提供船员, 4)包运租船: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为均等的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 5)航次期租(日租租船) 40. 租船程序:询盘,报盘,还盘,接受,签订租船合同 41. 租船注意事项 1)深入了解船东和租船代理人的资信和经营状况。 2)熟悉贸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 3)挑选船龄较小、质量较好的船舶。 4)弄清装卸港口的情况。 5)遵守法规。 6)掌握租价要随行就市。 7) 租船
20、一般通过租船代理人或经纪人进行。 42. 航次租船运输主要内容:船舶的名称(指定船舶,替代船舶,船舶待指定),载重能力,装卸港口或地区,货物的种类及数,受载期与解约日,装卸费用,装卸时间起算的条件,装卸时间的计算,延滞与速遣,运费(到付(运费险):交货前付,卸货前付,交货后付;预付(CIF险):签发提单时付,装货几天后付) 第五章 国际航空货运代理 1.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是指一国的提供者向他国消费者提供航空飞行器运输货物并获取收入的活动。 2.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特点 1) 速度快。 2)货物破损率低,安全性好。 3)单位时间内空间跨度大。 4)节约企业的相关费用。 5)运价
21、较高。 6)载量有限。 7)易受天气影响。 3.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组织 1) 国际民航组织ICAO,是各国政府之间组成的国际航空运输机构,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 2) 国际航协IATA,是各国航空运输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非政府性国际组织。 3) 国际电讯协会SITA,电信和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集成供应商。 4) 国际货运代理人协会 FIATA 4.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1) 航空站,航空港,机场(2)航空器 (3)航线 5. 航空公司(承运人)必须有飞机,航空货运公司(代理人) 6. 国际航空货运业务的分类:班机运输(定航定期);包机运输;集中托运;航空快递
22、陆空联运(火车-飞机-卡车;卡车-飞机;火车-飞机) 7. 航空货运单: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 货运单可以有或没有航空公司标志,有唯一的货运单号码 8. 货运单使用的一般规定 (1)货运单不可转让(与海运提单本质区别) (2)货运单的有效期,作为运输凭证(收货并签字)或运输合同(自停运起两年) (3)同一张货运单上填开货物的限制(同一时间、地点、目的地、收货人) 9. 货运单的作用 (货权凭证,与海运单不同) ①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书面证明; ②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 ③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 ④是承运人发运、交付和联运货物的
23、凭证; ⑤是办理报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⑥是托运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的证明。 10. 航空货运单种类: 1)主运单:代理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交接货物的凭证 2)分运单: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交接货物的凭证。 11. 航空运输的运价和运费及特点 运价:单位重量费用。运费:每批货物费用。 航空运费=货物适用运价和货物计费重量。 特点:①所报的运价是指从运输始发地机场到目的地机场的费用,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 ②运价和费用一律用始发地的本国货币公布,运价是按每千克为单位计算的; ③航空运单中的运价就是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 ④国际航空运费中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划分的区制定
24、费率收取。 12. 航协区将全球分成三个区域 13. 计算运费考虑的3个因素:计费重量、有关的运价和费用、货物的声明价值。 小数部分不足0.5KG按0.5KG计,超过0.5KG计1KG 14. 实际重量(毛重):含包装在内的实际总重量。 重量、体积换算,6000立方厘米=0.5KG,取大者。 15. 公布直达运价种类 1) 普通货物运价GCR,<45KG 运价代号N,>45KG 运价代号Q 2) 等级货物运价:在普通货物运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定的百分比,加价S,贵重物品活物尸体;减价R,报纸杂志书籍行李。 3) 特种货物运价:运价低于普通货物运价,要求运费不低于起码运费
25、M 4) 起码运费M:一批货物最低运费,不论重量体积。 16. 公布直达运价的使用及特点 1)如果遇到几种运价均可适用,选择的顺序是:特种货物运价>等级货物运价>普通货物运价 2)如果某一运价要求有最低运量,以最低运量为计费重量。 3)如按特种货物运价、等级货物运价和普通货物运价计算的货物的运费均少于起码运费,则应按起码运费计收。 4)公布的直达运价是一个机场至另一个机场的运价,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5)公布的直达运价仅指基本运费,不包含仓储等附加费。 6)运价的货币单位一般以起运地当地货币单位为准,费率以承运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发航空运单的时间为准。 17. 非公布直达航
26、空货物运价:比例运价;分段相加运价 18. 航空附加费(声明价值附加费,其他附加费) 声明价值附加费=(整批货物的声明价值-20.00美元/千克×货物毛重)×声明价值附加费费率 其中,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费率通常为0.5%。 计算 例1. Routing:BEIJING, CHINA(BJS) to TOKYO, JAPAN(TYO) Commodity:Garments Gross Weight:25.2kgs Dimensions:82×48×32cm 计算该票货物的航空运费。 *
27、公布运价如下: 解:⑴ 按实际重量计算: Volume:82×48×32cm = 125952cm3 Volume Weight(体积重):125952cm3÷6000cm3/kg = 20.99kgs = 21.0kgs Gross Weight :25.2kgs Chargeable Weight(收费重):(毛重大于体积重量)25.5kgs Applicable Rate(采用费率):GCR N 37.51 CNY/kg Weight Charge(航空运费):25.5×37.51 = CNY 956.51 (2)采用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
28、大于M;小于按Q45计算的运费:Chargeable Weight: 45.0kgs Applicable Rate: GCR Q 28.13 CNY/KG Weight charge: 45×28.13 = CNY1265.85 因此,该票货物的航空运费应为CNY 956.51 例2.Routing:BEIJING, CHINA(BJS) to AMSTERDAM, HOLLAND(AMS) Commodity:Tools Gross Weight:38.6kgs Dimensions:101×58×32cm
29、 计算该票货物的航空运费。 公布运价如下: 解:⑴ 按实际重量计算: Volume:101×58×32cm = 187456cm3 Volume Weight:187456cm3÷6000cm3/kg = 31.24kgs = 31.5kgs Gross Weight :38.6kgs Chargeable Weight:(毛重大于体积重量)39.0kgs Applicable Rate:GCR N 50.22 CNY/kg Weight Charge:39.0×50.22 = CNY 1958.58 ⑵ 采用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 C
30、hargeable Weight: 45.0kgs Applicable Rate: GCR Q 41.53 CNY/KG Weight charge: 45.0 × 41.53 = CNY 1868.85 ⑴与⑵比较,取运费较低者。即航空运费应为CNY 1868.85 第六章 国际陆上货运代理 1. 公路联运贸易进出口:借助运载工具,沿口岸公路两国之间的移动,以实现货物的贸易交接,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完成货物的报关、报检、报验、纳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2. 汽车货物运输的类别: 1) 整批货物运输,3吨以上或以下 2) 零担货物运输,3吨及以下 3) 特种货物运输:
31、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 4) 集装箱汽车运输 5) 包车货物运输:计程,计时 3. 国际汽车货物运输业务 出口物资的集港(站)运输 ,货物的疏港(站)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的首末段运输 边境公路过境运输 ,特种货物运输 “浮动公路”运输:一段水运衔接两段陆运,车辆开上船舶,以整车货载完成水运。 4. 国际公路运输的主要任务 1)将出口商品由产地集中到外贸仓库。 2)将出口商品由外贸储存库运至发运点仓库。 3)将出口商品由发运点仓库运至港口前方仓库或直接运至港口、车站、机场。 4)将集装箱货物由交货点通过公路运输至车站装上火车或运至港口装船,即承担国际多式联运的第
32、一段运输。 5)进口货物的疏运,送货上门。 6)边境贸易的直达货物运输等。 5.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确认 1)运输合同以签发运单来确认。 2)发货人与承运人签订定期或一次性运输合同 3)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6. 国际汽车联运货物运单为一式三份,均有发货人和承运人的签字或盖章。一份交付发货人;一份跟随货物同行,作为货物通关、交接的凭证;一份由承运人留存。 7. 发货人在发运货物时应做的工作 1)发运货物的信息应与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2)货物的包装。 3)运输途中需要照料的动植物、精密产品、稀有物品、文物等,发货人必须派人押运。 4)押运人员的姓名及必
33、要的情况应填在运单上,不能随意换人顶替。 8.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在两个及以上国家之间进行铁路货物运输时只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需发、收货人参加,铁路当局对全程运输负连带责任的一种运输方式。 货约,32国;货协,12国 9. 联运的托运类别 按速度不同:1)快运2)慢运。3)随旅客列车挂运。 按货量不同:整车,零担,集装箱 10. 出口货物托运程序 1)发货人或货代向铁路车站填报铁路运单一式五联。 2)始发站审核运单和有无批准的用车计划。 3)发货人按照规定的日期将货物运往车站或指定的货位。 4)车站根据运单查对货物。
34、5)对零担货物,发货人无需事先申报用车计划,但必须事先向始发站申请托运。 11. 联运货物运费包括货物运费,押运人乘车费,杂费,其他费用。 运费=[(发到基价+运行基价)×运价里程]×计费重量 第七章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1. 国际多式联运: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受货物地点运到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货物的一种国际运输方式。 2. 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 (1)必须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3)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连贯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
35、必须签发多式联运单据 (6)必须是单一的运费率 3. 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的程序 (1)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2)空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3)出口报关 (4)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 (5)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 (6)办理保险 (7)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 (8)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 (9)交货 (10)货运事故处理 4. 国际多式联运枢纽与网络点 枢纽功能:联运业务处理、交接、换装。枢纽主要场所:码头、场站、货物交接点 网络点:内陆货站,或称中转站。 5.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1)简化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 (2)缩短货
36、运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4)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 6. 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提单):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7. 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1)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2)接货后即签发多式联运单据 (3)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指定的收货人或多式联运单据持有人 (4)有足够的赔偿能力 (5)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8. 多式联运经营人一般性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从掌管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时止。对该过程所雇佣服务人员的行为负责;对货物灭失损害负责;对延迟交货负责。 9. 国际多式联运责任
37、制的类型 (1)统一责任制: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负有不分区段的统一原则责任。 (2)网状责任制(混合责任制):对货主承担的全部责任局限在各个运输部门规定的责任范围内。(我国采用) 10.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基础:过失责任制(有过失时赔偿);严格责任制(除不可抗力免责外,与是否有过失无关) 11. 赔偿标准《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12. 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作用相似:都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都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都是物权凭证。 13. 多式联运单据的主要内容(与海运提单区别) ①货物的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包装等; ②多式联运
38、经营人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无船舶名称 ③发货人、收货人的名称; ④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地点、日期;(增加 ⑤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时间或期限;(增加 ⑥表示多式联运为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声明;(增加 ⑦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 ⑧有关运费支付的说明; ⑨有关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说明;(增加 ⑩在不违反多式联运单据签发国法律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列入的其他事项。(增加 14.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业务环节 (1)订立多式联运合同(2)出运地货物交接(3)多式联运经营人安排货物运输(4)目的地交接货物 15. 国际多式联运运价的制定 ①城市间的门
39、到门费率。 ②形式与海运运价表相似,是港到港间费率加上内陆运费率,分海运运价和内陆运价。 16. 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形式:有11种类型,主要有海—铁、海—空以及江—海三种类型。 17. 陆桥:把海与海连接起来横贯陆域的通道。海—陆—海 18. 大陆桥运输:(1)北美大陆桥 (2)西伯利亚大陆桥 (3)新欧亚大陆桥 小陆桥运输 MLB 19. 海铁联运业务流程 (1)卖方向货代提出运输委托 (2)货运代理向海铁联运经营人进行运输委托 (3)海铁联运经营人履行运输责任 (4)海铁联运经营人做好进口安排 (5)办理提货手续 20. 国际多式联运货损事故的原因:1)货物破、擦损2)水渍损3)汗渍损4)污损5)气温变化引起的腐烂变质,冻结或解冻损坏。6)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