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路基施工技术要求一、路基结构简述 1-1 路基面:路基的顶面。路基面宽度设计为11.0m,路基面两侧称为路肩,路基面应做成路拱,本段路基路拱设计为三角形,拱高0.2m,路拱底宽同路基面即11.0m,路基顶面高程为设计高程加沉降量,考虑到预留沉落加高量,边坡应较设计坡度稍后施工。 1-2 路基基床。路基基床是指路肩施工高程至其下1.2m范围,其中:路肩高程至其下0.5m范围称基床表层,表层以下0.7m范围称为基床底层。 1-3 路堤。除路基基床部分之外的填土路基称为路堤。 二、路基填土土质要求 根据本段路基可取土土质情况,采用铁路路基填料B组中的粘砂土和砂粘土作为路基填土用土。 2-1 土质
2、的要求:必须符合设计院对土质取样试验的标准,其参数如下:液性界限(简称液限)WL:是指粘性土由可塑状态转变为流塑状态的限界含水量,以百分数计即W1=x%,路基填土所用砂粘土的液限W126%.塑性界限(间称塑限)Wp:是指粘土由半干硬状态转变为可塑状态的限界含水量,单位同液限。 塑性指数IP:是指粘性土的液限值与塑限值之差即IP=W1一Wp,其中:3IP7为粘砂土,7IP17为砂粘土。 本段路基填土所用的粘性土,其塑性指数IP12. 2一2 每一个取土场必须作1一3组土质试验,符合2一1土质要求后方可用作路基填土。 三、路堤基底处理要求 3-1 当路堤经过池塘或积水洼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排
3、水疏干,挖除淤泥及有机土等松软土层并换填渗水性土石。 3-2 对有松土或耕作土的原地面,如果松土厚度不大于30cm时,可将原地面碾(夯)压密实,若松土厚度大于30cm时,则应翻挖松土并分层回填压实。 3-3 黄河大堤两侧坡度如果陡于1:5时,应将原坡面挖成宽度不小于1.0m的台阶。 3-4 路堤土方施工前,一律将基底原地面的树木、农作物及草皮等杂物清除干净。 四、路堤填筑要求 4-1 本段路堤分浸水路堤和不浸水路堤两种:黄河大堤以北至S32台间(即迎河面)属浸水路堤;黄河大堤以南至S33台间及S67台后至DK22+274里程间属不浸水路堤。 4-2 压实系数:是指填土经压实后的干容量(也称设计
4、干容量)d与填土实验求得的最大干容量dmax之比,即K=d/dmax,一般情况下dmax范围,粘砂土为18.520.8KN/m3,砂粘土为18.519.5KN/m3. 4-4 路堤碾(夯)压应纵向分层压实,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横向分层压实,分层厚度与碾压工具及遍数有关,可通过试验确定。一般情况下分层压实后的厚度不大于30cm,压实层面应大致平整,局部凸凹不平相差不大于3.0cm 4-5 路堤填土质量要求机械施工压实,每100cm的断面上取6点(即中部2、距边坡0.51.0m两侧各2),其压实干容量不得小于标准干容量Kdmax,且各点d相差不得大于0.2 KN/m3,小于设计干容量0.4 KN/m3
5、的点不应超过10%. 路堤填筑完成后,其顶面高程误差:在100cm范围内测量3点的高程与设计高程相差允许-3.00cm. 路堤填土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相差-3+2%.最佳含水量系指土质达实验求得最大干容量dmax时的含水量,一般情况下,粘砂土的最佳含水量范围为915%,砂粘土的最佳含水量范围为1215%.不得使用冻土作为路堤填土。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
6、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
7、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