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经 销 合 同甲方(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销售商): (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厂商之间的关系,保障客户的利益,促进“邑丰食品”之“邑丰”“脆脆娃”“乡老坎”牌之系列产品在市场上的拓展,本着平等、友好、互利、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 销售授权 甲方同意乙方为邑丰食品的销售商,享有甲方产品在 地区 渠道的销售许可权。二、 供价及销售价格条件1、商品供价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价格表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乙方必须遵循市场规则和甲方商品的价格体系,不得以任何形式恶意降价倾销和扰乱甲方商品市场,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三倍差额的罚款和由此
2、造成的不良影响之责任。3、甲方有权根据原辅料价格和市场情况变化进行价格调整,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将调价通知以传真形式告知乙方,无传真的以电话形式通知,新的供价自动替代原有老的供价,新的调价通知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三、 发货及运费:1、乙方订货需以传真形式告知甲方,订货传真必须写清订货品名、规格、数量、到岸地点、联系号码和联系人,甲方收到订单传真并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不可抗拒的因素(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或法定假日除外。2、甲方提供的价格为到岸价,运输方式由甲方决定,订货数量低于200箱的到岸后的短途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00箱以上甲方可仓到仓,运输费用
3、由甲方承担。四、 退货 1、质量问题引起的胀袋、漏气、保质期内变质、袋内有异物、抽查不合格不能正常销售之甲方商品乙方可退回甲方,甲方收到退货核实后,乙方可在下次货款中直接扣出退货款或甲方货补,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2、非质量问题商品或由乙方保存不当、自然灾害及人为造成的问题商品乙方不得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促销特价、搭赠品非质量问题不退货。五、 市场费用及促销: 1、商品入场商超,乙方需填写甲方提供的商超进场申请表,甲方批复同意后乙方方可操作进场事宜。甲方可承担相应的条码费,承担办法为:乙方先垫付费用,商品入场后经甲方核实,甲方可先给乙方核销50%的费用,剩余
4、50%甲方将根据乙方销售预估达成率的比例进行核销,所有费用甲方将以货补形式给予乙方。 2、根据市场情况和竞品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促销方案和部分费用支持,乙方也可向甲方申请促销活动,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必须由甲方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承担比例由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承担费用将以货补形式给予乙方。 3、费用核销必备手续票据:1、甲方的批复或签呈(销售人员口头许诺无效)。2、商品入场需商超收款发票、采购订单、商品陈列照片。3、促销费用应具备促销协议、发票、DM单、陈列照片等。4、流通客户促销需促销协议和促销效果考核。5、其他相关手续。六、 双方的责、权、利(一)甲方的责、权、
5、利 1、甲方保证向乙方供销的商品是符合国家或地方质检和卫检的合格品,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质检报告、质量安全认证等各种资格、资历证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网络拓展和维护,并给予部分销售促销和费用支持,协助完成销售目标。3、甲方有权控制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价格,乙方应积极配合,以保护双方利益。4甲方有义务配合和解决乙方销售区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投诉事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费用。5、甲方根据乙方销售能力、维护能力、以及合作状态较差等情况可取消或更换该区域的销售权。(二)乙方的责、权、利1、乙方不能超出协议规定的区域及通路销售,经甲方同意后,可在甲方未设销售商地区或通路销售,
6、但甲方在该地区设定销售商后,乙方应立即停止越区和通路销售。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努力拓展甲方商品在其区域的销售网络,全方位推广甲方产品,并不定期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共同维护和巩固市场。3、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如对质量、包装、品种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货运票到岸起计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提出解决方案解决。乙方收到甲方产品三日后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甲方产品的质量,包装,品种,已验收合格。甲方货到岸乙方对数量有异议,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在货单上签字注明差异数量,以便甲方向物流方索取赔偿,否则造成的数量缺失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义务配合
7、和协助甲方处理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质量事故和投诉事件的发生,乙方必须向甲方及时汇报,并询求处理意见和方案,若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而擅自处理的,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5、无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交与甲方业务员,货款必须存入甲方指定帐户;乙方不得借款借物给甲方各级业务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6、 双方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在三个月内付清所有欠款,否则甲方将按10%收取滞纳金。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商超网络移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一年甲方所承担的条码进场费。七 付款方式:先款后货。1、对公账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支行 账号:203510129001000001242112
8、、农业银行卡号:6228480461676994910 户名:冯睿八、 销售目标及责任1、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产品开拓和巩固维护市场,A,B类现代渠道及学校售点必须60%的产品到达率;在保障了A,B类售点产品到达率及产品SKU数量的同时,须致力于拓展传统渠道(批发),C,D类售点及特殊渠道。2、 乙方必须保障所覆盖售点不会发生断货,缺货现象出现,售点所定货物在接到定货单后应及时配送到位,保障销售渠道的畅通。 3、乙方预估年度销售额 万元。九、 销售奖励 乙方年销售回款额十万以下无返利,年销售回款十万至二十万返利1%;年销售回款二十万以上至五十万返利1.5%;年销售回款额五十万以上至一百万返利2%
9、;一百万以上返利3%(此为最高返利,不再递增)。十、 签协议本协议书期满前一个月经销商需以书面申请次年度销售权。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签约权。经甲方同意可签订次年度的销售协议书,若到期无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销售权。乙方在申请次年的销售权时,应向甲方报告当年度的销售情况及次年的销售计划。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复印件无效)。九、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12月31日有效。十一、 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未履行,则自动解除。十二、双方无论哪方违反协议造成解约,双方都必须为了市场及与售点的关系,配合好如转户,转场等问题,如有故意设置障碍,拖延转户,转场等现象造成卖场罚款,市场断货,双方同意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当年销售额20%的违约金。十三、乙方未履行协议的主要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十四、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调解,诉讼程序解决.十五、其他双方未尽事项 甲方: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四川成都大邑青霞邑丰工业园 地址: 电话:028-88360040 电话:传真:028-88360246 传真: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帐号:税号:510129749740246 税号: 销售协议书二0一一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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