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间合同签订日期:XXXX年 XX月 XX 日 合同编号:XXXXX 交易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委托方) :XXXXXXXXXX乙方(居间方) :宁波永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产品寻找中国或者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卖方):XXXXXXXXX(公司名称手工填写,甲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以下均同)与客商(买方)XXXXXXXXXXXXXX就煤炭交易合同的成立(交易联营合同由甲
2、方与客商自行约定)。(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2) 中国或者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对甲方与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按约定履行与客商所签订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6)(6)在居间服务范围内,无论市场行情的变化、合同名称变更或乙方
3、不在场的情况下,只要甲方与乙方居间提供的客商签订交易合同,甲方就应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第二条:居间报酬(佣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甲方根据其与客商(买方)XXXXXXXXXXXXXXXX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120 万吨煤炭的购销合同,税前实际支付给乙方居间人 宁波永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报酬为XX元/吨(税后)。甲方与客商(买方)XXXXXXXXXXXXXXXX签订购销合同,交易合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给乙方。居间期限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佣金。货币类型:XX元(税后)按照当日汇率结算。贸易单细节:商品:煤炭。数量:10 万吨/月,12个月共计 120 万
4、吨(若合同数量有追加,此协议数量亦相应增加,实际每月货量以XXXXX为准)。出货期:签约后X个月内,具体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交易合同成交价:甲方与乙方介绍成功的客户签订并交乙方备案的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货品每吨的单价,以交易合同中显示的单价为准。甲方在收到货款后一至两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条件的 、不可撤消的、无抗议的和无任何延迟的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佣金给乙方(若乙方为多人,则分别打入到每个人的账户)指定的账户。账户见本协议附表。 此后每单的佣金总额以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交易量为依据按上述佣金标准计算。 甲方电汇给乙方佣金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
5、私自与居间客商签订交易合同、不配合乙方居间工作,或者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报酬等违约行为时,除支付实际居间报酬外,还应支付促成的交易合同总货款的2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起诉讼以及通知需方停止执行合同等合法方式履行不安抗辩的权利,直至甲方支付佣金。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诉讼费、保全费以及合理的律师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对乙方介绍成功的客商与甲方签订的所有交易合同或者发生的所有交易,乙方均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甲方收取居间报酬。受益人 帐号(如下):受益人姓名:宁波永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账户名称: 宁波永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银行账: 302 93128 1001 22022 银行地址: 江东区惊驾路668号银晨国际第三条:协议期限居间期限从XXXX年XX月XX 日至XXXX 年XX月 XX 日止。在本合同议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居间服务合同。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居间交易成功后,后续约阶段,都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第四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获得双方信息、客户信息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将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客户),若有违约,违约方须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给对方作为违约金。双方同意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信息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行为。 所有交易产生的报酬、利润、利益、佣金
7、等由各当事人协商分配之前后,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人。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以仲裁机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第七条:协议附件甲方与乙方介绍成功的客户签订的交易合同与单据作为本协议的当然附件。该交易合同与单据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复印件交由乙方备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甲方与乙方介绍成功的客户签订的后续交易合同可以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签订,上述文件经乙方签字或乙方备案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本协议所述的“交易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合同、购销合同、出口合同,转口贸易合同等等。本协议传真或者电子件签署有效.传真件或者电子件做为附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原件与一份副件,复印件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署名人签章(此签章应与交易合同一致)为卖方指定的一个合法代表人,同意和保证向居间方(贸易协作方: 负责人) /受益人帐号支付相关佣金:同意及接受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宁波永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居间合同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