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光合作协议甲方(采购方全称): 公司 乙方(供应方全称): 公司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 甲方责任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 4. 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
2、、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 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 乙方责任1. 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
3、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 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XX公司审计监察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人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还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xx公司合格供应商。5. 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受理部门:xx公司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举报座机:举报手机: 三、 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 代表: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