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采购合同
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详见附件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使用单位事先直接联系约定将所供商品运至甲
2、方指定地点拆箱验收,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
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四条:售后服务
1、合同商品从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保修卡上提供的保修时限(保修1年)。保修期内,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最迟在贰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验收
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验收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当场验收。
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7
3、天内,出现非使用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合同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预付30%货款;货到使用单位现场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60%货款,余留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第七条:其他约定: 无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
4、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无故拖延支付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的,乙方可向签证方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发起支付申请,并要求采购办对其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各使用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签证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签证方执壹份。
3、相关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5、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2011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