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 乙方由于业务需要,由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1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第2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约定利率提前扣除期内利息。第3条 乙方借款用途为 。第4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5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结清本金。第6条 还款资金来源 。第7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由甲、乙、担保方另行签订,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合同。第8条 丙方为甲方和乙方
2、之间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促成本协议签订并督促双方履行。居间报酬按借款金额的月千分之 计算 ,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收到借款当日一次性支付借款相应金额的居间报酬。第9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违约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本协议直接和间接损失。第10条 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除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照日万分之六收取违约金。同时按日万分之六收取居间报酬。第11条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第12条 丙方应当考察乙方的资信状况,确信乙方资信良好且有履约能力,并为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第13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到期借款、支付相关利息和居间报酬。到期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照担保合同约定,追究担保方的连带责任。第14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5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6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当日款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