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码头胸墙裂缝修补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列》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名称:码头前沿表面和迎水面贯穿裂缝、横向裂缝及迎水表面破损的修补。
2.、工程地点:作业区内。
3、施工范围:码头胸墙迎水面共有4条裂缝,其中2条为竖向贯穿裂缝(距码头北端6m、174m),2条为船舶撞击胸墙产生混凝土裂缝(距码头北端12m、46m),10处混凝土破损露筋,码头胸墙迎水面还存在较多船舶刮擦胸墙产生的凹坑。
工程完工后裂缝按施工长度进行结算,迎水面表面破损处按实际维修面积进行结算。
4、工程用料:环氧胶或水性
2、弹性环氧浆液(聚合物水泥砂浆)。
5、工程单价:采用压力灌浆修补宽度大于0.2mm的贯穿裂缝按380元/m计、采用涂抹修补宽度小于0.2mm普通裂缝及迎水面表面破损按65元/m计,均为含税价。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
7、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工,下雨天不计工期内。
8、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详见后附件:码头胸墙裂缝修补施工方案)及国家规范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后表观无裂纹。
9、付款方式:完成其中任意2个码头的修补,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待4个码头修补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工程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10、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按有关约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具有法定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