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 员 协 议 编号: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成都市倍垒职业经理培训学校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签订本协议。一、 会员费用:1、甲方向乙方支付会员费: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2、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作为在 市举办培训的会场(共计10天),并向甲方支付会场费:(10天共计)20000元 (大写贰万圆整) 3、鉴于甲乙双方互相支付费用相等,经双方协商一致,两项费用相互抵消,均不向对方再支付任何费用。二、 甲方享受: 1、甲方一年内不限次数免费参加乙方在四川各地市州举办的所有公开培训课程。 2、甲方在培训期限内享有在乙方累计培训总人
2、次为 100 人次,该人次按一人一天计算。如一天培训时间为6小时或超过6小时按一天计,不足6小时按半天计。结算时按各次培训甲方人员的实际参训人数及天数计算;甲方在上述培训名额之内安排每次参训人员。甲方参训人员如超过总人次数,超过部分人次按每人每天500元另计或继续选择与乙方合作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用完为止.3、乙方应于每次课程开始前10天通知甲方,方便甲方安排人员参加。 4、如甲方需要将老师请到单位做内训,享受会员价格。四、 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证课程质量并对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甲方会员编号仅限于本单位使用。分子单位不能使用同一个会员编号,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不能使用一个会员编号
3、。 3、乙方有义务于课程开始前15天通知甲方,方便甲方落实会场安排。 4、甲方在课程开始时必须保证向乙方提供大会议室(200人),以及会议所需物品(如投影布、白板、白板笔、无线话筒(2支)、音频线、音响、白板刷、桌椅、签到台、主席台、指路牌、茶水、空调等配套服务。具体所需详细事宜由乙方教务人员在课程开始前2-3天与甲方落实。五、 若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双方同意采用本条所列 的方式解决:提请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28-66771425 89512199 传真:028-66251207 66820998联系人:彭老师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红照壁街27号百川大厦A座17楼甲方: 乙方:成都市倍垒职业经理培训学校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