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聘用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聘用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不续约,则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至 年 月 日止。反之,乙方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第二条 工作内容:甲乙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任命乙方为工作岗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第三条 工作报酬:1、乙方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将在每月的10号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员工的工作报酬。2、乙方正式聘用后,开始享有保底工资+手工操作提成工资+产品提成。3、乙方在甲方工作三年后,如条件成熟,可优先考虑其新店入股权。第四条 经济补偿: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收取乙方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金 元,合同期满后退还。2、在合同期间,乙方自愿交每月工资中的 元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后退还。3、合同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年终奖金 元,以示奖励。4、乙方经甲方培养成特殊岗位,如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予退还培训金和每月所保管 元的工资。第五条 工作纪律:1、乙方应该遵守甲方各项规定,规章,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安排。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