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蒸压灰砂砖采购合同
甲方: 广州南建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NJHT2003-采购(农)002
乙方: 广东省南海市水电灰沙砖厂 签订时间:2003年3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
强度等级
单价
(元/百块)
数量
金额
蒸压灰砂砖
240*115*53
大于或等于MU10
22
以甲方通知为准
注:此单价包含税金、运费、装车费、卸车费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
2、 乙方应随货同行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资料原件一份。
2. 甲方按GB/T11945-1999验收,如国标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卸货到甲方农科院工地。
第四条 验收方法
甲方按块数验收,若所供砖块验收有异议,双方应在当天提出。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25号由双方核对一次工地的实际进货量,甲方将总额核定后,支付本月材料款总额的70%给对方,预留保质金30%,保质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天内到工地调查,根据质量问题鉴定结果偿付甲
3、方相应的损失。
2.乙方如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到指定地点、导致甲方耽误工期,甲方有权扣留相应的材料款以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违约未能按期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当批数量的5%折款赔偿给乙方。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如合同供货期较长,需方有权对合同单价作相应调整。如乙方拒绝协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壹份,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自动终止。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广州南建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地址: 甲方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9号瑞达大厦5楼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020-8558466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