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协议书甲方(赠与人):李瑞金 乙方(受赠人):李亚俊 颜玲乙方系夫妻关系,甲方系乙方的父亲,为使乙方更好和更方便地抚养甲方,以及避免乙方与姐妹间的房产纠纷,甲方(包括产权共有人钱杏秀,以下甲方均代表本人及产权共有人)自愿将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一、甲方自愿将其座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方双方确认,虽然房屋产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归乙方夫妻二人所有。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该房屋产权 共有人(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