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解除协议
卖 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方:重庆三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经丙方介绍签订位于 房屋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2、》(编号: )。现由于□卖方□买方自身原因,导致已经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编号: )无法被实际履行,现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解除协议:
一、签订该解除协议后,之前所签《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编号: )自动解除并失效;
二、甲、乙双方违约金的相关约定:
3、
三、丙方中介费的相关约定:
4、
四、甲、乙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不得私自成交或在其他第三方成交该物业,否则,视为丙方的居间义务已经完成,甲、乙双方应分别向丙方支付中介佣金人民币 整(¥ 元),违约金人民币 整(¥ 元);
五、其他约定:
5、
六、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