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生产经营管理三方协议甲方:安徽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食品)乙方:安徽*集团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丙方:管委会为了更好地利用*食品的优质资源,在管委会的协调下,经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利用现有厂房及机器设备生产经营事宜达成一致,三方同意签订此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一、基本情况:1、甲方将座落在*工业园C区的*食品的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及设备等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详见委托经营交接清单)。2、乙方对甲方所有的现状进行多次考察,已有充分了解,愿意与丙方共同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保证合法经营。3、甲方保证乙方接受委托后的生产经营,不会受到*食品前期的债权人的干扰,并以*食
2、品50%的股权对该条款担保抵押。(担保抵押条约见附件)4,丙方保证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对甲方的前期债权人的干扰予以配合调解。二、相关细则约定: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食品品牌的独家销售代理权。乙方接受委托管理经营期间,投入资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并与甲方各自享有年终利润40%的份额,其余20%用于设备升级和小型实验设备添置等,期间共同申请政府支持的无偿援助,各自占取50%的份额。2、乙方承诺依照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在丙方的协调下尽一切可能共同维护甲方的商誉。3、乙方保证,在经营管理期内未征得甲方和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厂房规划
3、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不从事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三、委托生产经营期限:1、租赁期限为 十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计算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委托生产经营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如三方认可该合作模式,则应于委托生产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和丙方提出书面要求,经三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四、经营证照:委托生产经营期间,甲方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由丙方专人负责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由甲方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委托生产经营期间的水电费、通讯费用及税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及其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均由乙方承担。五、厂房的使用要求: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公司
4、经营场地和生产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应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租赁经营需要时,予以签字接收。2、乙方在受托经营管理期间内应当爱护甲方的厂房、设备设施,并自行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在丙方陪同下不定期对厂房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予配合,但需事先通知乙方,由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安排时间。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厂区改造以配合生产经营,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和丙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六、其他相关条款1、乙方在受托经营管理期间内,不得将厂房及设备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2、在委托生产经营期间内,甲方
5、如需出售该厂房及设备,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和丙方,同时放弃其约定享有的40%的利润,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3、甲方无权使用该协议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达成任何协议和合同,如有违背造成对乙方的损失,乙方和丙方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七、解除本协议的条件 三方共同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2),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3),该厂房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八、违约责任1、在乙方受托生产经营期间,如果出现因甲方的前期债务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丙方协调亦无法解决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收回
6、全部现金投入转换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乙方购买的相关配件设备和办公设备。2、在乙方受托生产经营期间,必须在甲方和丙方的共同协助下实施合法经营,尽量协助丙方维护甲方的商誉,如因乙方违法经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九、其他约定1、甲方在本委托协议签署之前之后产生的一切债务与乙方无关,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销售代理协议除外),乙方在经营期间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3、未经三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理甲方财产。4、乙方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十三、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一份,并报备*政府一份。甲方: 乙方:丙方: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