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盐城建恒地坪科技有限公司盐城环氧地坪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盐城建恒地坪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施工内容及合同造价:品名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环氧砂浆平涂平方米3000总价按实际施工面积核算环氧自流平地坪平方米2100合 同 总 额 元 金额大写: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五、施工日期:施工日期由甲方确定,定于 2015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天然因素或人为破坏造成施工
2、阻碍,则以实际完工日为准)六、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甲方需支付乙方总款项 30 %作为材料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2.材料人员进厂,甲方需支付乙方总工程款项 30 %,作为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3.乙方施工面漆之前甲方需支付乙方总款项 20 %作为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4. 工程完工后七天内甲方需付乙方总款项 15 %(按实际测量面积结算)(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5. 质保金留工程总造价 5 %,即 元 ,质保期结束后一周内付清。 6. 其它约定 七、 工程约订:1、合同报价含税价,并以人民币计价。不于扣除厂房内承重柱、
3、机器脚及设备等下面面积未施工的部分。2、合同报价含人员交通、住宿、运输、材料在现场取样试验费等一切施工所发生之单方费用。3、开工前3天,甲方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人员交叉施工,以免影响工期和质量;否则,乙方概不负责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4、因施工中所需使用之电能、水及现场材料的临时堆放场地(必须能保持材料的防潮等)由甲方提供;所需器材由乙方自备。5、验收:a: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7日内给予验收,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b: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为准,颜色及尺寸按甲方要求;质保1年(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破坏除外)完工后整个地面洁净、
4、颜色均一,容表面有少许杂质;如是滚涂,则表面允许有轻微滚筒印。c:未经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如需使用,必须经乙方同意,在未取得同意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支付余下工程款。6、违约责任:a:因工程质量违约,乙方负责返工修改直至符合合同要求,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完毕则每日罚款RMB500.00元。b:如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返工、或延期生产时,需要先说明并经乙方认可;否则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RMB500.00元/日。c:甲方若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时,乙方有权停工或终止本合同,剩余材料归属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付清工程余款,且每日
5、罚款RMB500.00元。d:若因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施工或因甲方原因不能施工时,则乙方有权停止并有权要求工期顺延。7、质量及保修:a:乙方涂装工程,涂层完整,无裂纹,无露底,抗压。b:环氧地坪的平整度是随着原地面顺平。c:如乙方原因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工程投入使用前指定限期,让乙方完成修复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8、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八、 素地及施工要求:1、 一楼地面如未做防水、防潮处理,如因此导致发生地板起壳、起泡、脱落、变色现象时,施工方不承担责任。2、 工人进场前甲方须撤除防碍乙方施工的人员及物
6、件。并在乙方工程未完工验收前不得擅自进入破坏未完工地面,甲方应对施工完后24小时以上之人员进出进行管制。3、 新浇混凝土地面养护期应于28日以上,并做断水处理(水性涂装材料可免);混凝土强度应达到C-25以上;含水率8%以下,空气相对湿度80%以下;地面平整度2mm/2M以内。4、施工工艺按照附件实施。九、 保养措施:1、设备进厂前,在地坪面铺上硬纸箱垫底,以免在运输设备过程中刮伤地面; 2、凡进入车间人员需换鞋,以免将外面泥砂带入车间而划伤地面;(依实际情况而定);3、凡是硬件:如铁椅、铁桌、铁货架等,需将其脚用塑料包裹以免在使用过程中划伤地面,坚硬的重物必须轻放;4、机器操作台的地面、较重
7、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存放区地面,须铺上一块橡胶垫或软质塑胶垫;5、拖拉栈板需充分将栈板升离地面,转弯时要特别注意栈板角切勿刮伤地面;6、对于溅落到地面上的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和溶剂应立即清除;7、地面需经常维护清洁,清洁地面时需用软质拖把或干湿两用吸尘器,可用清水或清洁剂清洗,但要注意地面湿滑;8、推车、板车之车轮需用硬质或弹性胶轮,并厂房内外分开使用;9、环氧地坪最高耐受温度为80左右,针对经常需要电焊或氧割的区域,应在地面上铺设钢板或其它耐高温隔离垫;10、施工完成后,24小时后方可上人,72小时后方可重压,7天后可用水冲洗及其它性能测试(以25为准,低温时开放时间需适度延长)。(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盐城建恒地坪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0515-88833200 15365777615 日期: 日期: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