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曲阜市金马工矿机械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台)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装载机
合计人民币金额
2、大写):
合计:¥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符合Q/0800QJM006-2010
标准,供方实行三包,三包期为三个月,超出三个月后,供方确保为需方提供配件供应和有偿技术服务,(易损件及违反说明书规定出现的故障除外)。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曲阜市金马工矿机械有限公司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需方自提或供方代办托运,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标的物所有权自货款两清时转移,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需方所有,但债权归供方所有。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方方法:以发货清单为准。
六、结算方式:
3、 (价格 税 运费)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方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解决。
供 方
单位名称(章)曲阜市金马工矿机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曲阜市书院工业园双赢路
电话:0537-4911077
传真:0537-4912077
法定代表人:靳明柱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曲阜支行
帐号:1608002629020108939
靳明柱卡号:4580640228025360
税号:370881740999067
邮政编码:273100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