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甲方):_住址:电话:_;受让人(乙方):_住址:电话:_。第二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出让土地面积为,出让土地编号为_,出让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 第四条土地费按每亩_元计算,总额为_,大写_,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本合
2、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第七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_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市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 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乙 方: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日 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长沙和一国际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