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瑞祥佳苑营销代理 项目编号:HAGGZY-CGG2016104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书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
2、托,对瑞祥佳苑营销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HAGGZY-CGG2016104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瑞祥佳苑营销代理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431m2, 总建筑面积:138819.6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564.88㎡(住宅建筑面积96029.28㎡,商业建筑面积4618.34平方米,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917.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254.79㎡。 瑞祥佳苑项目营销代理,招标销售为安置剩余房源(经政府批准向社会销售的部分)(详见招标书)。 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销售金额的1%。 (二)服务期:2017年1月
3、1日至2019年1月1日。 (三)付款方式:每季度最后一周,乙方按当季度销售回款总额所计佣金的80%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相关代理服务费,剩下的10%在交房完成后付款,最后10%完成销售目标后结清。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中标人必须承诺房屋销售价格由招标单位确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且必须在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期限前交至我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安支行 户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32001647136052516962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年 月 日 前(北京时
5、间)。 4.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起- 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
6、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我中心。 (六)招标主持单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春明 王珊珊 电话: 0513-81819585 81819598 81819565(传真) (七)采购单位名称: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雯 0513-81851609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我中心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二)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 (三)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费用。 (四)本次招标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
7、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五)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六)中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未经采购人和我中心同意,不允许将本次招标合同分包给其他企业。 (七)联合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包括本标书所列之全部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点,需要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澄清,
8、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且不得迟于开标日5天前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复中不公布问题的来源。 (四)投标截止日1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一样,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力。 (五)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内容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三、投标文件 (一)适用范围及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
9、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 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3.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公制。 4.供应商报价应按费率报价。 5.纸质投标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每一项内容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如招标文件中已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7.投标文件不应涂改、增删或潦草,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8.纸质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 9.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0、含多标段的招标项目还需加注“标段号”字样,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以及“标段号”字样。标明招标主持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含多标段的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段分别进行密封,并加注标段号。 10.唱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承诺书、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应将以上唱标文件合并装订后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或单独密封。 11.一经投标,无论供应商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11、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 1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我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
12、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并保持所有提供文件不得无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近三个月);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条款; (8)服务承诺; (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 (10)供
13、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注: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2) 报价按费率报价,应包含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报价还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 (3) 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
14、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4)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降低质量的理由。 (5)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 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投标邀请中相同)。 (二)投标保证金交至单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开标时间前。 (四)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且必须在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期限前交至我中心。
15、 (五)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但不计利息;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 (六)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 2.其他经评标小组、我中心或监标小组认定违反招标活动规定,对本次招标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日。 六、开标、评标 (一)我中心按本次招标活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的监督下召开开标会议,供应商派代表(限3人以下)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二)开标时,先由相关人员检查每一份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合格,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到
16、位。 (三)我中心当场宣布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等内容,并由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记录。 (四)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由我中心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 (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规格、技术要求,而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质,或限制了需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 (六)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七)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审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并对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地方要求供应
17、商澄清。 (八)供应商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承诺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重要的澄清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标打分的方法,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 (十一)评标过程的保密: 1.在宣布中标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 3.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联络。 七、定标方法的确定。 为贯
18、彻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次定标采用综合打分最高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综合打分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营销代理公司。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报价以总销售金额的1.00 %为最高限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委打分标准 序号 评分要求 得分 分值 1 商务标(费率报价,费率报价为总销售金额的百分比)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 企业信誉与 实力 (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
19、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0 2011年以来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指数研究院评选为“中国房地产策划代理五十强企业”的供应商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 10 有所在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 10 企业具有“AAA级信用企业”的得10分;企业具有“AA”级信用企业”的得6分;企业具有“A”级信用企业”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3 销售保证方 案 20 科学性强,各项方案,各个步骤符合科学原理,遵循科学规律13分~20 分,科学性一般得8~13分(含13分),科学性差得0~8分(含8分
20、 4 近四年内代理楼盘销量 20 每有一项同类业绩得 4 分,最高得20分。 注:同类业绩指规模在10万(含10万平方米)以上楼盘全程销售策划的良好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合计得分: 八、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售后服务、交货时间、供应商的综合实力、经营业绩等)评定最高评标得分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2、招标采购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一定中标,对供应商中标与否不作任何解释。 3、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投标和评标的情况,有权决定是否一次定标,也不排除重新竞标的可能性。 4、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
21、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向公管办申请采用其它采购方式,对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可对招标要求进行修订。 5、当出现损害国家利益情况时,招标采购单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6、招标采购单位对落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九、招标监督 公管办等有关部门将视情况派员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合同签订 (一)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招标文件、经评审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三)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22、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须经公管办备案后生效,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对标的物及其服务作出的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以外的任何修改须告知我中心,并报公管办备案,否则所作修改无效,中标供应商将作为违约方接受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十二、有关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及有关事宜已送公管办备案。 第三部分 招 标 书 我中心受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瑞祥佳苑营销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招标文件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瑞祥佳苑营销代理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为瑞祥佳苑,招标销售为安置剩余房源(经政府批准向社会销
23、售的部分),项目地理位置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1.1瑞祥佳苑 1.1.1 项目位置:海安县草坝路西侧、瑞海家园北侧地块 1.1.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面积:65431m2 住宅建筑面积:96029.28㎡ 商业建筑面积:4618.34㎡ 总建筑面积:138819.67 ㎡ 容积率:2.21 建筑密度:16% 绿地率:37% 1.2服务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 1.3付款方式:每季度最后一周,乙方按当季度销售回款总额所计佣金的80%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相关代理服务费,剩下的10%在交
24、房完成后付款,最后10%完成销售目标后结清。 1.4 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销售经理1人,企划经理1人,具有5年以上销售楼盘经验,案场助理1人,销售人员不低于5人。以上人员必须在案场,项目经理缺勤扣300元/天,企划经理缺勤扣250元/天,案场助理、销售人员缺勤扣200元/天。 2)甲方对以上人员不满意的,可以要求乙方换人,乙方必须在1个月内换人,否则,甲方按缺勤标准扣款。考核标准: 1.违反法律法规的,2.业绩不达标,个人月销售低于2套可以换人。 1.5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本项目3公里范围内没有其它单位在手项目,中标后也不可承接3公里范围内其它单
25、位项目。(开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第四部分:政 府 采 购 合 同(通用) 海政采 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
26、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营销代理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甲方名义从事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和销售事务。 销售资金进入甲方指定账户。 销售范围:瑞祥佳苑,招标销售为安置剩余房源(经政府批准向社会销售的部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乙方进行全程营销策划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代理销售事务期限到期之日止。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事务的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自20
27、17年1月1日起计算。 3、双方约定、完成既定整个小区的90%以上(含90%)即视为完成销售目标。 第三条 结算 1、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金额的 %。 2、结算方式:每季度最后一周,乙方按当季度销售回款总额所计佣金的80%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相关代理服务费,剩下的10%在交房完成后付款,最后10%完成销售目标后结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2、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3、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
28、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4、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5、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6、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7、乙方若未能在6个月内完成销售目标的50%,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
29、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7、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8、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知识产权 甲、乙
30、双方约定,乙方运用在本项目中的创造性名称、概念及其标识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不再授权其它任何公司和项目使用,因营销策划及推广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和对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本合同没有非正常终止的前提下,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本项目之“全程营销商”、“全程营销策划和代理销售商”、“销售商”、“代理商”的名义。 第八条 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
31、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3、乙方若未能在6个月内完成销售目标的50%,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鉴证方一份,备案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署及鉴证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在本合同条件下另
32、立附件或补充合同,附件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见证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单位(章):海安县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办公室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日期: 年 月
33、 日 注:其他有关事项需要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可经协商后增补。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联系人信息(必填)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 投标人代表(姓名): 电话: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附件2、 投标承诺书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项目名称),费率报价为(大写)
34、 ,(小写) 元,明细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你们的定标方法,同时认为较低的报价和较高的优惠比例是中标的重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8、如我们中标,愿意在签定合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9、综合说明: (1)伴随服
35、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36、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7、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2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国别: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条件 投标报价(按费率报价)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 备注
38、 合计 优惠条款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招标文件 附件5: 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报价 备注 合计(大写) 注:本项
39、目按费率报价 参加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26 -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情况 偏离说明 注:此表可依此格式复制。偏离包含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各项要求。 投标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