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20 年物合字第( )号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院内,甲方按房屋现有状况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见附件:平面位置图;)第二条 租赁房屋类型: 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三条 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第四条 租赁期限 叁 年,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31日止。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该期间免
2、收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第五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房屋租赁适用先交款后使用原则 在房屋交付前,承租方需按合同约定交付保证金、租金及其他费用后,方可要求出租方交付租赁房屋。 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欠付出租方任何一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的,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欠付之日起,随时收回房屋使用权。超过30日且协商不成的,出租房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房屋租金: 单价: 元/M2天,每年 元。房屋租金按 月 季度 半年 年 交纳,每时段末的前十日内交纳下次时段租金,合同第一次交款日期为 年 月 日前,金额为 元。甲方应当于乙方每期房租支付
3、前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2、水费: 8.8 元/吨(含排污费); 工业性用户电费: 元/千瓦小时; 非工业性用户电费: 1.61 元/千瓦小时;冬季取暖费: 采暖基准价(层高4米内):42元平方米采暖季,具体收费按所租建筑物实际高度依照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计量办法执行,甲方有权代收代缴供暖费。以上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按表计量,按量收费,根据乙方的要求而新增设安装的水、电、气表及各种管网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如遇国家政府、动力公司有关部门及因甲乙双方经营项目差异引起的调价,按新价格执行;乙方如果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使用水、电、气、暖等能源,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乙方应
4、按正常收费标准的三倍向甲方支付上述能源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部门的处罚及其他相关责任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部门的处罚及其他相关责任。3、物业管理费: 元M2年,年物业费合计 元(含公共区域的垃圾清理及绿化、环卫、警卫、夜间巡逻、消防等),具体交费时间与房租缴纳方式相同。租赁期间如因情况变化,物业管理费用需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4、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但与使用该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六条 定金、租赁保证金及房屋的交付:1、定金:合同签订十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房屋定金 元,经双方同意,该定金可用于折抵乙方应交纳的部分房屋租金。2、甲方收到乙方交纳房屋
5、定金后,应于 10 日内2016年1月28日前将租赁房屋腾出交付给乙方。3、乙方同意实行先行交纳保证金方式,并于 年 月 日前交纳下列保证金: 房屋保证金 元, 能源动力费保证金- 元, 其他( )保证金 - 元。上述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合同提前终止后合同到期终止时,经甲方房屋验收合格并扣除相关租赁费用后三日内退还。第七条 房屋租赁管理: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房屋水、电的日常供应,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内的水以及租赁房屋内的水、电、气、暖的维修工作物业应该负责把?。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破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及室内线路、管道等设施。如需内部装修改造,须将方案报甲方审批后,并到地区相关部门办理施工
6、手续,方可施工。3、租赁期间乙方在租赁房屋内部空间或周围增扩建房屋或其它建筑物、加层、围圈空地面积需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如批准实施后,对于乙方占用的租赁房屋外部的增建、扩建、围圈面积,乙方应按照房屋租金的五倍向甲方支付租金;对于乙方占用的租赁房屋内部的增建、扩建、加层面积,乙方应按照房屋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增建、扩建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仅供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关系公司自用,经双方沟通协商后,乙方可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除自用外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租、转让、抵押、合资、合作等)使用该租赁房屋。5、租赁期间如
7、因乙方原因而造成房屋及财产损毁、丢失,并给周边邻里及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乙方在室外悬挂张贴广告宣传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和批准,一律不得悬挂张贴。7、租赁期间,乙方在其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与商品有关的交易文书、广告标识、展览展示等商品或服务中,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798”及与之相关的商标、名称或标语。与乙方经营地址相关的表述除外。8、为维护798艺术区整体形象,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在所租赁房屋门前屋后、屋顶及周边设置和添附各种设施;不得摆放各类物品。如确实需要设置和添附各种设施;摆放各类物品的
8、,在不影响798艺术区环境的前提下,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9、鉴于甲方用于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是按现状出租,属于适用状态,房屋建筑年代久远,大部分房屋出现老化现象,该房屋系保护性工业遗产。乙方租赁甲方房屋,超过工业遗产保护性质的使用范围使用范围是什么?,乙方应按照自己的使用范围参照国家相应标准进行相关设施的改造。如是艺术品展览展示、存放,乙方有义务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经过甲方批准的基础上对租赁房屋内部进行相应改造,特别是取暖设施、上下水设施等。乙方入住前未进行改造,入住后若因不当使用发生的意外,甲方不予承担责任。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租赁期间甲方
9、有权对租赁房屋及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保证租赁范围内的消防、动力设施按照规范运行。2、甲方负责支持乙方在经营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帮助乙方办理免费停车通行证、协助乙方按规定办理园区内指示牌、协调院区周边关系并负责所承租面积外的保安、保洁、绿化工作。3、甲方提供的办公住址具有工商注册资格,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租赁房屋的有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乙方自身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年检及经营场所变更所需的场地证明)。4、乙方若不能按时交纳租金及有关费用,拖欠相关费用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
10、、除特殊约定外,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甲方负责租赁房屋水、电的正常供应。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合同中双方确认的租赁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超出租赁用途、违法违规及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事项,乙方如变更租赁用途需报甲方同意。3、乙方应按时交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的,则从应付日起征滞纳金,每日滞纳金金额为应交款的百分之一。4、甲方如不能保证租赁房屋水、电的正常供应,乙方有权拒交相应费用。若长期停水、停电,给乙方业务带来严重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乙方承诺做好承租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工作,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
11、(附承租房屋安全目标责任协议书)第十条、 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出现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在租赁房屋内部空间或周围增扩建房屋或其它建筑物、加层、围圈空地面积的;(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转租、转让、抵押、合资、合作等方式使用该租赁房屋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租赁用途的或从事超出租赁用途、违法违规及任何有损甲方利益事项的;(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798”及与之相关的商标、名称或标语;(5)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费用达30日的;(6)因甲方或甲方房屋的出租方自行规划建设、生产调整需要,进行土地开发、房屋调整,造成合同不能
12、继续履行的;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除有权终止合同外,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30%的违约金。3、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北京地方法律法规,并按照合同中双方确认的租赁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超出租赁用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任何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事项,乙方如变更租赁用途需报甲方同意。4、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房屋的内外部装修及改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及经济处罚。行为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采取限制使用或终止合同措施。5、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提供(或指定)的水电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装室内线路(管道)等设施。严禁私接动力管网线
13、路,凡有私自改装(或破坏)计量设备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及经济处罚。行为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采取限制使用或终止合同措施。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1、如因不可抗力事项而导致本房屋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遇国家、政府及电子城管委会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土地开发、调整,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必须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退还多收的房屋租金及保证金。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1、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中的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3、合同中的一方不能继续履行,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并承担合同中约定的相应经济损失后,
14、另一方应予终止合同;4、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事项时自动终止。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房屋的交还:1、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迁出,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除合理的自然损耗外,应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在租赁期内进行的房屋扩建装修和增加的设备,可移动的部分乙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损毁;乙方承诺不以房屋改扩建装修和增加设备为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视为该租赁房屋腾空,如租赁房屋内仍有乙方余物未腾出,则视为乙方放弃该物
15、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不受双方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房屋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应在房屋租赁期届满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房屋承租的优先权。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乙方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后生效, 即受法律保护。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 (盖章)出租人: 乙方: (盖
16、章) 承租人: 附件一:承租房屋安全目标责任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加强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是双方共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必须认真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53号令北京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22号令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和出租房屋的安全规定。经双方商定同意遵守如下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乙方自承租用房之日起,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一、 治安、防火责任目标实现年度内无火灾、无大案、无治安恶性事故、无影响稳定的治安事件。二、 甲方提供的用房电气设施因乙方改动后发生的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责任。三、 乙方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四、 甲方有督
17、促检查安全职责的权利,向乙方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乙方应认真进行落实。五、 乙方租用房屋不得将承租用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严禁利用出租房屋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卫生食品以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六、 甲方积极配合支持乙方进行安全管理,乙方应在租房之日起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七、 乙方在装修改建用房时应主动向甲方主管部门申报,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审,严禁私下动工。八、 乙方雇用外来工应主动向公安机关办理“三证” ,严禁非法招工,雇用无证人员。九、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十、 乙方内部的值班应自行安排,并将值守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十一、 甲方尽可能的向乙方提供可行的服务,为双方的利益作出努力。十二、 公司综合管理部作为甲方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与检查。十三、 本协议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一致。十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 (盖章)出租人: 乙方: (盖章)承租人: 附件二:承租房屋坐落平面位置图 附件三: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位置)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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