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旋挖钻机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名称主机: 徐工钻机 规格: 徐工360型旋挖机 编号: 数量:1台 含以下辅件:规格为 1.5米捞沙斗钻头2个规格为 1.2米捞沙斗钻头1个规格为 15.5机锁杆一根 规格为 灌桩导管25米,及相关完整的配套工具 规格为 1.7米护筒2个 第二条:租赁时间及期限自钻机进场3天内计算租期,共计 个月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在设备租赁期间,钻机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本合同约定设备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再次转租。第四条:租
2、金的结算及支付1:设备的使用租金为 220000.00 元/月,大写 贰拾贰万元 。2:机手 名,工资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未满约定期限退租,保证金转为设备退场费用不再退回。4:租期三个月,如因建设单位业主要求停工,停工期间不算租金。第五条:付款时间及方式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支付保证金 80000.00 元。2:设备进场费用由乙方出承担。如租期不满三个月,出场运费乙方承担,满三个月则由甲方承担。 3:在甲方设备装车运输前,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租金第一个月租金 22万 元。 4:乙方均须于每月的10日之前付下个月的设备使用租金,以此类推。如因租金款未到,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负。5:如乙方未能按照合
3、同的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甲方租金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拉回设备,已收取的任何款项都不退,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设备离场。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划分 1:设备的钻头、钻杆、钢丝绳、子弹头、导管及易损件的损耗以及维修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如因施工条件不足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设备未找到下一工地施工时,负责将甲方设备安排在妥善地方,在甲方设备出场时,乙方负责协调,保证设备顺利上路。 5:如因为乙方未及时交付约定款项造成的停机、锁机,所造成的工作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 甲方机械每月享受
4、3天以内的维修保养期,机械故障超出3天以外的不计算租金,直至钻机主体修复完成开始计算租金。配件及附件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设备押金 本合同约定的押金 八万 元。1:租期到期后乙方需保证甲方的设备及配件完好及正常施工。2:乙方于甲方签订的租期如未如期履行,甲方将按签订的租期从押金中扣除。3:造成甲方附件损坏无法修复的从押金中扣除。 第九条: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工程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