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2009-000000-07007-89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传真:_E-mail:_承租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传真:_E-mail: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位于第_层,共_(套间),房屋结构为_,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
2、_(出让划拨)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二)甲方在此对该物业的权属状况作出如下承诺:甲方对该物业享有合法的、安全的、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或转租权,并保证乙方承租的物业或物业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的权利主张。(三)甲方保证房屋内部设施及配置适宜于乙方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完备的供水、供电、供暖及通讯设施等。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
3、用途为: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二)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第六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_年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_个月,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免租
4、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协商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七条租金(一)租金标准:¥_元平方米/月,¥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元(大写:人民币_元整;含税)。租赁期内该房屋租金不变。(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 支付。首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或免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期租金于 前支付。(三)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账户:甲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甲方如需更改账户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四)甲方收取相
5、应的租金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如果甲方延迟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乙方有权顺延等时间的下期租金交付时间或房屋返还时间,而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一)保证金的缴纳: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元(大写:人民币_)。甲方收到该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二)保证金的退还:1、甲方于本合同期满后或法律明文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并无违约及任何未结清款项的情况下,在乙方将租赁物业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交还给甲方之日起的十(10)天内,甲方应全额无息退还押金。2、合同终止时如有未结清的款项,
6、双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结清,上述款项结清后(7)日内,甲方应退还剩余的押金。3、因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及不履行乙方应履行的条款,而引起的索赔解决后的十天(10)内,或者在乙方与甲方、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结清全部费用后的十天(10)内,将押金以人民币形式返还给乙方,不附带利息,但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权扣除、扣留或抵消的押金部分不予退还。 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房屋
7、的交付及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后视为交付完成。(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8、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五)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
9、承担责任。但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将不可抗力情况及时告知对方,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损失。第十二条转租(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三)若甲方不能保证乙方前述权利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
10、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若已从相关部门或单位获得赔偿的,应赔偿乙方装修费,赔偿标准可依据实际装修费的装修年限进行折算: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乙方人员健康的。5、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款,违反合同目的,
11、且在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后的15天内对该违约行为仍未予以纠正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1无故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一)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对房屋权属状况的承诺,发生任何第三方对乙方租赁房屋或者房屋的任何一部分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返还乙方,并赔偿乙方装修改善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转移职场、另行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及租金差价等损失,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一年年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二)甲
12、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将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及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赔偿乙方装修改善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转移职场等损失,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及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赔偿乙方装修改善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转移职场等损失,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 % 作为违约金。(五)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书
13、面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平均日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八)其他:_。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第十七条特别约定(一)租赁期内,任何第三方因租赁本租赁标的前发生的事由向乙方主张权利或妨碍乙方行使承租权或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由甲方
14、负责处理。因甲方未妥善处理,致使乙方的权益受到损失的,由甲方及时补偿,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二)任何第三方因租赁有效期内发生的事由向甲方主张权利或妨碍甲方行使出租权或影响甲方其它合法利益的,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并由责任方负责处理。因乙方为责任方且未妥善处理,致使甲方的权益受到损失的,由乙方及时补偿,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而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三)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资产享有完全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四)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间和租赁结束后_年内对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本合同的所有内容。违反本条内容的,应当向对方支付月租金的_%作为违约
15、金。本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影响其效力。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份,其中甲方执_份,乙方执_贰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某一条款被禁止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附件一:租赁物业房权证附件二 :租赁物业平面图附件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
16、签字)住所: 住所: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
17、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
18、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
19、、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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