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货物公路运输合作协议 编号: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定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同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国内公路运输服务。在服务全过程中,乙方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操作指令,诚实信用,积极高效地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任务。第二条 乙方义务:1. 乙方必须具有相关部门认可的国内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和完备的手续、相应的运输能力,并且能够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辆,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证:A 符合运输货物条件的质量完好的车辆;B 经验丰
2、富的驾驶员;C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车辆营运证等合法证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运输方式。乙方应保证对其拥用或合作的车辆定期检修或检查,使车辆处于安全正常运行状态。2.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的发货通知后,应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不得延误时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用车或不将货物交给乙方运输,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 提货时,乙方须派指定人员在装车前对所提货物进行验收,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单上件数、重量、体积及外包装进行核对,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4. 装货时,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顺序搞错或放置颠倒,造成卸货困难或货物损坏;注意货物堆码间隙防止滑
3、动碰撞,并特别注意货物堆放的方向性;若货物需蓬布遮盖时应避免勒伤或过度挤压;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否则应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5. 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托运货物的安全,不使货物受潮、受热、受损、受挤压、丢失等。乙方应对所托运货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托运货物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险物品混装,因装卸货物不当或其它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悉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6.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其运输过程实时跟踪并进行情况反馈。按要求及时提供车辆在途信息。7. 在货物运输途中出现任何问题 如交通事故、交通中断、等意外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或有关负责人
4、,同时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害扩大,并根据甲方指示处理。如果乙方超过24小时未能报告,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向其保险公司索赔,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8. 乙方应准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交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仔细核实收货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遇收货人要求变更收货地址,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若出现因故无法送达或收货人拒收等问题,乙方应立即将此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通知甲方,并等候指示。如果货物被拒收,乙方应在送货单上注明拒收原因。若客户拒收原因是由于乙方运输造成的,则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9. 卸货,由乙方负责按收货人指
5、定的位置安放好货品。装卸车过程中,乙方应防止野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卸货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损伤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发运,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0. 当甲方需要查询货物的卸货及送货信息时,乙方必须将到达时间、卸车时间、卸货完毕时间及货物签收时间及时汇报给甲方,并妥善保管签收单正本,直至交给甲方.11. 非正常工作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乙方仍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运输服务,且不收取额外费用。12. 任何情况下乙方对甲方托运的货物不得留置,如遇特殊情况(自然灾害或受不可抗因素的影响),必须第一时间反馈给甲方,并积极的采取弥补措施,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
6、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照留置货物价款的5%的金额支付违约金。13. 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需达到甲方运输标准;对不能达标部分,乙方必须限期(在15天内)整改,超过15天仍未达标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第三条 甲方义务1. 甲方应提供运输货物的装卸标准、装卸工艺规范及所托运货物的准确卸货地点、时间、签收人等必要信息。2. 若因甲方提供信息错误造成错送,甲方承担运费及相关损失,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追回错送货物。3. 甲方委托的货物应非国家法律明文禁运产品。4. 甲方应确保委托货物的包装符合要求,一旦货物交接完毕,即视为甲方货物包装符合乙方承运要求。5. 甲方有义务按附件约定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费。如果甲
7、方要求提供超出所附价格条款之外的服务,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1. 公路运输货物实行门到门或门到港包干费用,具体运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该费用已经包含各类承运货物的运输保险费、过路、过桥、过境费、各种超重罚款、木材检疫罚款、货物装卸费、分点分送费和承运危险品罚款在内,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2.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运价,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3. 同一日内甲方分批次发运到达同一目的地的货物数量进行累计收费,只开一份总单。4. 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有关上一个月发生且根据本合同规
8、定应由甲方结算的运输费用的结算清单,并保证上月所有签收回单全部交给甲方。5.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清单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甲方可以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并要求共同复核,如核对无误,则通知乙方开出本公司正式的运输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支票或其它方式向乙方支付与发票金额相等的费用。第五条 责任与赔偿1. 从乙方的授权人在甲方的出货单上签收开始,至甲方的客户在乙方携带的甲方出货单签收为止,乙方作为承运人对运输全过程负责。2. 乙方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污染、变质承担全额部赔偿责任,但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导致的损耗以及甲方的过错造成
9、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在货物运输中第三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单证及经相关政府部门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货物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的书面报告以及索赔证据。3. 双方对于遭受不可抗力影响部份均可免责,但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有关权威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4. 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返回指定的签收回单,若乙方按期限未能将甲方指定签收回单交给甲方的,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该票签收回单所涉及的全部运输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的实际损失。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错送、冒领,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6. 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送货延误,按附件关于对承运商运作质量的奖惩标
10、准执行,同时由上述原因引起收货人对甲方的索赔,由乙方承担。7. 如因费用结算、赔偿、付款日期等问题乙方有争议时,应书面先知会甲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得因此而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私自扣押甲方所委托的货物或签收单。否则,乙方需承担因私自扣押甲方所委托的货物或签收单而给甲方及甲方客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8. 等通知放货的货物必须按照甲方的书面完整手续执行放货,没有甲方的书面完整手续而放货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私自放货,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9. 若因乙方原因在承运货物过程中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 乙方需遵守合同各条款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诚
11、信经营,如因乙方或可追溯于乙方非诚实经营给甲方带来利益或声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500-2000元的违约金。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一切相关机密,包括商业、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对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2. 本协议终止后,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合同期限与解除1.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2.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3. 任何一方可提前30
12、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但是双方正在发生的委托业务以及正常范围内的清算应当履行完毕:3.1 乙方提供服务未达标且经过甲方出示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处理单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仍未达标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3.2 乙方整车失踪;3.3 乙方遭遇破产、清算;3.4 甲方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货物被第三方留置;3.5 乙方连续2月供方业绩评定表不达标的;3.6 一方严重违约的,守约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3.7 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因素。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2.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价格表)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3.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