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63.50KB ,
资源ID:3528599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52859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委托合同中涉及哪些内容?.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委托合同中涉及哪些内容?.doc

1、专业收集整理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委托合同中涉及哪些内容? 杨长汉本文由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杨长汉(笔名杨老金)编写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在职工退休、死亡、出境定居需要支付企业年金待遇时,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交申请,

2、受托人通知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计算个人账户权益,生成个人账户权益支付表,发送委托人和受托人确认。受托人确认后向托管人下达待遇支付指令,并通知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按待遇支付指令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应扣减个人账户权益,当个人账户权益余额为零时,办理个人账户销户手续并通知受托人。 受托人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委托人。 职工离开本企业转入新的企业年金计划时,委托人根据有关合同规定应向受托人提交个人账户转移申请,受托人确认后通知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计算个人账户权益,生成个人账户转移报告,发送委托人和受托人确认。 受托人确认后向托管人下

3、达资金转移指令,并通知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按资金转移指令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将资金划转结果通知委托人。 如何看待“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的规定? 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受托人须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银行处开立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即受托资产托管专户,将基金财产存入该账户;二是受托人须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开立证券账户。这种要求是由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决定的,是确保基金财产独立性的有效手段。 为什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须与委托人的固有

4、财产和其管理的其他财产相独立? 据法律规定,信托一旦有效设立,委托人便与信托财产脱离,一般情况下,除信托财产收益权之外,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和受托人不再享有任何权利,除非在信托文件中对某些权利有所保留。而大陆法的规定与此不同,虽然规定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但考虑到信托尽管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但其中存在委托人的意愿,所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后,并没有退出信托关系,而保留了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地位,并对财产的管理等拥有多种权利。与其他国家法律不同的是,我国信托法突出了委托人的地位,强调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而没有规定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为有效保护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我国信托法规定,信托

5、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包含其固有财产和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关于管理企业年金基金事务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及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代理人,从法律关系上看,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受托人)管理和处分基金财产的,他们对于基金财产即使是名义的所有权也没有,他们自己的固有财产当然必须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离。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还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还须独立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的其他财产,包括其他企业的年金基金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

6、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如何处理?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款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范围作了界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入年金基金财产,这是对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同一性的规定。因管理、运用企业年金基金所产生的财产和收益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原企业年金基金(就是委托人最初交付年金基金的财产,如现金财产)产生的收益,比如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二是原企业年金基金的代位物(如买进的股票、债券或其他财产)及由其产生的收益。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是指因企业年金财产灭失而取得的赔偿金或保险金。如本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造成基金亏

7、损,全部或部分风险准备金应补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再如委托人、受托人及其他当事人因不当处置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所产生的罚金也应归入年金基金财产。对于“取得”的理解,应该是直接取得,不能把其他当事人以自己身份取得的利益(该利益并非直接运用年金基金财产所产生的财产)也归入年金财产。 如何保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清算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是对于作为信托财产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性的进一步规定,是对受益人拥有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实质上的所有权”的确认。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在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属于清算财产。 本文由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杨长汉(笔名杨老金)编写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