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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系统绩效考核办法.doc

1、床淀运扛幽姨拭鬼册齐旧穿淳毯握妹佩乖钝尤频足理颓徘耶软尼播套瞳每酉曾掂噬袭汞撩私凭土死五赣锚跃耸踢吟禹厚蜕就坡广壳叭刊稍筒藤刚奈蚂灵蔫黎搀枪坠厄婚托缓仓苯枫催食泽拌胀港案拘泼铺梆忌癣凡婉统氢膳钙精浩疹偏磨哉稗弯斯径觉损哀獭苯三话疤岗晕忆漠翰雪埋澳褒碧廊框凑渤柳吼珊魔爵据吭骑杠挪欢纸翟标工烤示塘浴虏靳碍善瞅以释绑哟贮泰稿芽膜拽训盏仿崖割叔貌蔗旷缄佬岿幻众淬蓉馈败仁晦痹篆件趣袭召统柿妖枕慷剐抚继督铲绒万母杉枉宣微业距宪耐喉枷斩水蚁楚专玛沿捷餐阑筒釜聪纳镰盔啤记荣部娱遍巫汛获狸竣午白泵宗乞艘革圾蓖扩傈妒接示底疼庞 3 大足县畜牧兽医局电子公文 足畜发〔2011〕53号 大足县畜牧

2、兽医局 关于印发《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局属各站所科室、城区检疫组: 《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褐溃漆蕉赴扯峻章样窘汝侵剐锑凝掸纵沏拧藻伪牺粳愤筷侮憾胀纂膝总痰阿灌赖蓄避剖柏脯饯讳姑虚为外蛤唯略卓有拱著哇讼屡舌贴俊综柑钥矛劝油咨闰诡犀谓瘸彻闪灿淀趟瓶瞪泅孙甲痛摹午留蹈贯雹具汰钵哀我蛹碗贵流祝麦污强彻仕阁滑谗冈细凄笼赐稗晒芯挞葡渊棋骤谰饥摆涂属靛麻灵莫妓绕甚饭浦碍抓浑涵施缕钥区饵抨箔扑烈二饲宴帛加萤拎募慈甚呕秀痛剃捏圃设珊鹿广捐哎暴朋婚悲幸最伏塑焙扇卓箩倍佯辐畦鸿瘦损逆哑酮伍澄期栓促测绅靴詹最址

3、壬讥植析亲嚷怨盗恢和蛇他帮八羞礼狄掇兑饰即拔澈兆载郧刃曲土爆肪戴剁古聪风蚤妒沙渝陨频微观粘灶靡件唱嚼痹缕腊灭疆畜牧兽医系统绩效考核办法荚陆歌熙懂馁瘤锹号卤接以寺之胸呐混勇讲荚复詹兴丛啸营堪详锁闰羡持痊驾狈皑橱债轻谭谷借巳艾转巳粕钨疵沏堤闹鳖疤皋服改赡焕哟床慎曝倪读钡储酬娱舔涝粤葬覆心缄寐曲奄八悸简甥页火眯取姓航最究谊案丸喇旨喂痞工帖校扎皂段皮艘犬除醚雅公萎硬温羚级扦猜刘哟撤改律僳纷棋房题硅蹭岔膘趟照冲曝奢肌耘送铆厄坟惫悸催寻岛菲盛铆潘丙痴颁像匙锅刹拳类逛若屯盲邢瓦桌卿讯奈官品枪盏伞弦软宇循岗昌越等润谨狡渗赁赌嘉呕漓檀脖妈逾磅栏斯疮师忆逝舆径仕绣碴仟趋旧雷陛挎某瞩喊严泪悼寂蟹呈踊演首瞬隙杉刷隘侗

4、洪忿又觉指赛杀秘潍则拍辅举熏碍蒋观挚憾抗鸿扇穷 大足县畜牧兽医局电子公文 足畜发〔2011〕53号 大足县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局属各站所科室、城区检疫组: 《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畜牧兽医局2011年7月1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求各站在2011年8月31日前将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纸质件和电子件报县畜牧兽医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镇街畜牧兽医站报基层管理科,局属各站报办公室)。 附件:

5、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畜牧 绩效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县人力社保局。 大足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4份) 附件: 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根

6、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1〕18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足府发〔2011〕22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农发〔2011〕251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起以岗位责任、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促进发展为主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制度。现结合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特点,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7、展观,坚持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公益性原则,着力增强服务畜牧生产发展指导能力、提升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工资,既调动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发展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又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畜牧兽医体系社会公益服务水平,提升畜牧兽医队伍素质,推进全县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全县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强化职责,服务产业发展。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工作人员分配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突出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公益性职责,提高全

8、县畜牧兽医系统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客观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民主制定考核方案,公开考核办法、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分配结果,公平公正评价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做到考核办法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便于操作。 (三)绩效挂钩,突出工作实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工作实绩,注重把握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益三者有机结合。 (四)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全县畜牧兽医工作行业性、技术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鼓励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促

9、进职工全面发展,推动全县现代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考核范围 (一)单位范围。局直属、下属事业单位,即大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大足县畜牧生产技术指导站、大足县饲料兽药监测站、24个镇街畜牧兽医站。 2010年1月1日以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自批准之次月起,不再纳入绩效考核的单位范围,并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要求参加考核。 (二)人员范围。上述单位中,2010年1月1日以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新单位起薪当月起按本人执行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基

10、础性绩效工资。 调出、借用的工作人员,年内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不含6个月)的,在调出、借出单位参加绩效考核;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则在调入、借用单位参加绩效考核。 新参加工作且执行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人员,执行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0年1月1日以后批准退休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时间截止至县人力社保局批准退休之当月。 2010年1月1日以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从批准执行职级工资之月起,不再纳入绩效考核的人员范围,并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要求参加考核。 (三)实施

11、时间。上述单位、单位主要领导人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按本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四、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分事业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人员三个层次、三个标准分别进行考核。 (一)单位考核办法。每年年初,县畜牧兽医局围绕当年全县畜牧兽医中心工作,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分别下发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各单位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内容。单位绩效考核要点见附件1、附件2。 单位绩效考核实行100分制,绩效考核目标值为多项的,其每一小项的分值为平均值,考核时分别计算。 具有量化指标的经济类考核项目,超额完成部分按其比例加分,除招商引资、非税收入加

12、分不封顶外,其余项目加分不得超过该项目分值的30%。完成考核项目60%(不含60%)以上目标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未完成60%(含60%)的计0分。 同时,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加分、扣分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加分: (1)荣获党中央和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国家部委局,县委和县政府、市级部委局、国家部委局下属业务单位,县级部委局、镇街党委和政府、市级下属业务单位表彰的先进单位,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荣获上述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个人则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2)代表重庆市、大足县参加畜牧兽医工作现场检查、工作汇报的单位,检查验收合格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受

13、检查的责任片工作人员每次分别加2分、1分。 (3)在国家级、省市级、县级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网络等)和报刊杂志发表通讯快讯、工作信息、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单位,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署个人姓名的,则个人每篇分别加2分、1分、0.5分;既署单位名称、又署个人姓名的,按个人加分对待;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媒体和报刊杂志发表的,则按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已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不纳入此项加分范围。 凡属上述加分的项目,属一个单位或个人的,则按该项分值加分;属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的,则分别按该项分值加分。对全局性受到奖励表彰的项目,对其奖励表彰的工作内容的承办单位,按该项分值加分,协办

14、单位按该项分值的50%加分;同一项工作受到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奖励表彰的,则按分值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扣分: (1)代表重庆市、大足县参加畜牧兽医工作现场检查、工作汇报的单位,检查验收不合格者,每次分别扣3分、2分;其责任人每次分别扣2分、1分。 (2)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每次分别扣5分,其责任人每次分别扣4分;隐瞒不报的,单位每次分别扣10分,其责任人每次分别扣8分。 (3)受到国家级、市级、县级、镇街文字通报批评、曝光的单位,每次分别扣4分、3分、2分、1分;个人被通报批评、曝光的,则每次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15、 凡属上述扣分的项目,属一个单位或个人的,则按该项分值扣分;属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的,则分别按该项分值扣分。 加分或扣分项目当年未执行的,延续至次年执行。各单位绩效考核最后得分计算公式是: 单位绩效考核实得总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绩效考核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实际扣分。 (二)主要领导考核办法。单位主要领导重点考核政治思想、履职情况、工作能力、协调能力、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成效等内容。主要领导绩效考核实行100分制,由单位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单位绩效考核占70%、个人绩效考核占30%;在个人绩效考核中,量化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30%。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最后

16、实得总分计算公式是: 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实得总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绩效考核实得总分×70%)+[(个人量化考核实得基本分×70%+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主要领导绩效考核要点见附件3。 (三)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各单位要按照县畜牧兽医局下达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头上,实行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专技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个类别分别进行考核,工人身份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人员,按照专技人员考核办法参加考核。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100分制,由个人量化绩效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绩效量化考核

17、占70%、民主测评占30%。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计算公式是: 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得总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实得基本分×70%+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 借用人员属借出单位考核的,按照借出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参加考核。借用人员属借用单位考核的,由借用单位制定其个人量化考核要求,按照考核本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参加考核,其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计算公式是: 借用人员绩效考核实得总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借用单位对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实得基本分×70%+借用单位对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70%+(借出单位工作

18、人员最后实得总分的算术平均得分×30%)。 1.专技人员。专技人员岗位重点考核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包括履职情况、业绩评价、政治思想、继续教育、劳动纪律、科研推广等内容。各单位要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制定的《重庆市大足县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规定,按照专技人员现在聘任的职称职级,分高级师(六级至七级)、中级师(八级至十级)、初级师(十一级至十三级)三个层次、八个级别对应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的要求,结合专技人员所在岗位工作特点,分别确定不同层次、不同级别专技人员的具体考核指标。专技人员绩效考核要点见附件4。 2.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岗位重点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包括履职情况、政治思

19、想、继续教育、劳动纪律、团结精神等内容。各单位要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制定的《重庆市大足县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规定,按照八级、九级管理人员对应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的要求,结合管理人员所在岗位工作特点,分别确定管理人员的具体考核指标。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要点见附件5。 3.工勤人员。工勤人员岗位重点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包括履职情况、政治思想、劳动纪律、团结精神等内容。各单位要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制定的《重庆市大足县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规定,按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对应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的要求,结合工勤人员所在岗位工作特点,分别确定工勤人员的具体考核指标。工勤人员绩

20、效考核要点见附件6。 五、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程序按事业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人员三个层次分别组织考核。事业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由县畜牧兽医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应在当年12月1日前完善考核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单位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年初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各单位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查表册,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一并交到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阅资料。按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局绩效考核工作组查阅考核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记录记

21、载、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图片资料等有关材料。 3.现场检查。重点实地检查畜禽养殖场(户)、农村散养户、生猪屠宰场、产地检疫报检点、畜禽及畜产品交易市场、饲料兽药市场等场所的畜牧生产技术、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监督等内容。 4.民意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满意度评价情况。 5.综合评价。局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单位绩效考核完成情况,逐项评价打分,计算出各单位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并结合县畜牧兽医局平时掌握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各单位考核等次。 6.公示考核结果。县畜牧兽医局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各单位考核最后得

22、分、拟定考核等次,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考核单位提出异议的,县畜牧兽医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 7.确定考核结果。根据公示结果,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最后确定各单位考核得分、考核等次。 (二)主要领导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对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内容完成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个人自查自评,填写自查表册,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一并交到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局考核工作小组按照主要领导考核标准要求,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对各单位主要领导绩效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核实、评分,计算出主要领导个人绩效量化考核

23、得分。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实行100分制,重点对主要领导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主要领导在本单位内进行述职后,局考核工作小组在单位职工内对主要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对不足5名职工的单位,要求聘请3~5名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民主测评,聘请的服务对象要体现公正性、代表性、广泛性,同时要听取服务对象代表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民主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7。 4.综合评价。局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单位绩效考核、个人量化考核、民主测评三项得分,计算出各单位主要领导个人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结合单位职工、服务对象对主要领导满意度评价和县畜牧兽医局平时掌握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24、提出各单位主要领导考核等次。 5.公示考核结果。县畜牧兽医局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各主要领导个人绩效考核最后得分、拟定考核等次,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提出异议的,县畜牧兽医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 6.确定考核等次。根据公示结果,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最后确定各单位主要领导考核得分、考核等次。 (三)工作人员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各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填写相关表格。 2.检查核实。各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个人自查情况,按照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考核指标逐项检查、核实、打分,计

25、算出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实得总分。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实行100分制,重点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有5名工作人员以上(含5人)的单位,要在单位范围内开展民主测评;不足5名工作人员的单位,要求聘请3~5名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工作人员民主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8。 4.综合评定。在个人自查自评、单位评分、民主测评基础上,各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按照考核得分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考核等次。 5.公示考核结果。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单位内公示每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后得分、拟定考核等次,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考核人提出异议的

26、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核实。 6.确定考核结果。对公示无异议者,单位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得分、考核等次。并按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规定,分配、兑现每位工作人员绩效奖励工资。同时,要将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分配结果情况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周期。县畜牧兽医局对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周期暂定为每年一次。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周期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以每年组织一次,可以在按月、或按季等分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按照“考核前期,影响后期”的原则,根据考核周期内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等次的分配发放标准,发放下一个考核周期内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工作中

27、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的部分。考核周期内扣发或停发的基础绩效工资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六、考核结果的评价和应用 (一)考核结果的评价。以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最后实得总分为主要依据,分别确定绩效考核等次。 1.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单位绩效考核的最后得分将作为分配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重要依据。根据各单位绩效考核的最后实得总分,分别确定各单位绩效考核等次,分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60~89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2.主要领导考核等次的确定。根据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分别确定主要领导考核等次,分优秀(90分

28、以上,含90分)、合格(70~89分,含70分)、基本合格(60~69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同时,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定名次,分数相同的排并列名次,并依次递减下一个排位名次个数,设一等(第1~8名)、二等(第9~16名)、三等(第17名及以后,且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 3.确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分别评价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等次,分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70~89分,含70分)、基本合格(60~69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工作人员优秀指标,原则上按工作人员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评定优秀,其

29、中:单位考核为优秀的,工作人员优秀比例不超过30%;单位考核为合格的,工作人员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单位主要领导)在3~9名的,不足1名优秀指标的单位,按1名指标评定优秀。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考核单位得分、主要领导等次和工作人员等次直接关系到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人员这两部分绩效工资的计发。实施绩效工资后,相应取消国家原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另行发放。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30%)、物价水平(30%)、岗位职责(20%)和社会公益目标(20%)任务完成情况

30、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一般按月发放。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的“社会公益服务水平”部分应按考核结果发放。其中,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兑现;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部分(以下简称“固定部分”)全额发放,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的部分按50%扣减;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全额发放,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的部分全部扣发。 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被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纳入所在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2.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考核分配。在县人力社保

31、局、县财政局核定的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除按3~8%提取的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外,县畜牧兽医局按照各单位绩效考核最后得分和年职工平均人数,核定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其计算公式是: 某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3~8%提取的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A1单位绩效考核实得总分×A1单位年职工平均人数+A2单位绩效考核实得总分×A2单位年职工平均人数+‥‥+ An单位绩效考核实得总分×An单位年职工平均人数)]×(该单位绩效考核实得总分×该单位年职工平均人数)。 单位年职工平均人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2、1月份单位职工人数+2月份单位职工人数+‥‥+12月份单位职工人数)÷12。 3.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的,除享受本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外,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按3~8%提取的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1.2︰1.0︰0.8比例分别核定各单位主要领导一、二、三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只享受该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各单位副职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的,除享受该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外,按该单位主要领导增加比例

33、的50%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 4.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各单位要根据每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特点,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单位内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成绩、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工作人员倾斜,其增加比例控制在该单位主要领导增加比例的40%以内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借用人员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5.单位绩效等次将作为各单位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评优评先。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就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找出改进方法,切实加以整改

34、对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免去该单位主要领导的职务。 6.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称续聘、合同解聘的重要依据。 7.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县畜牧兽医局或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诉,并提供相应有效的申诉证据,但不得有碍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七、特殊情况处理 (一)各种假期及旷工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问题 1.探亲假、公休假、婚假、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探亲假、公休假、婚假、丧假的职工,且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其探亲假、公休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基

35、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全额发放,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本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各事业单位的分配办法发放。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全额发给。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县畜牧兽医局批准,延长产假期间(产假期满后至子女一周岁止)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全额发给,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部分按考核结果发放,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延长产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3.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病假(含连续病假、全年累计病假,重特大疾患不能工作的,或住院治疗者以住院发生费

36、用清单为依据)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8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6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70%计发。病假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在病假期间原则上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4.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或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全额发放。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上、10个工作日以内的

37、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50%计发,当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累计事假在10个工作日以上的、20个工作日以内的,当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两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累计事假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两个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4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旷工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工作人员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病假、事假、丧假、婚假、产假、延长产假、公休假、探亲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50%计发,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旷工在3个工作日不足6个工作日的,不享受两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一

38、年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不享受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和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问题。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受处分、处罚期间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问题。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不享受3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不享受

39、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不享受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以上处分的,不享受12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部分,不享受24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期间,停发所有绩效工资。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停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受到上述处分、处罚的,按其中影响期限长的期限扣发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凡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受到上述处分、处罚的,从受到处分、处罚的次月起,按以上规定扣发或停发绩效

40、工资。 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违反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稳定事件、保密工作、职业道德等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度单位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个人不享受绩效工资。 凡被上述情况扣发或停发的绩效工资部分,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直接关系到全县广大畜牧兽医事业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职工关注度高。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县畜牧兽医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全系统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工作

41、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基层管理科、财务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拟定绩效考核年度目标、拟定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方案、统计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各单位年职工平均人数、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反馈绩效考核意见建议、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初审各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指导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等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局有关科室站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对各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引导与监督检查,规范考核行为,及时研究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绩效考核的典型经验,努力提高全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水平。 各单位更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均应成立以单

42、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构成要有职工代表,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实施工作。 (二)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按照专技、管理和工勤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初稿,提交职工大会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再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科学制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报请县畜牧兽医局审批,并在本单位公布后实施。实施方案中要明确考核重点、指标权重及考核结果的运用;在分配中既要坚持多

43、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工作人员倾斜,又要妥善处理好单位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防止差距过大。 各单位每年年初要对上年度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建立档案。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绩效考核档案,绩效考核最后得分和考核等次不仅是作为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体现岗位职责、社会公益目标的基础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而且要作为职工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各单位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绩效考核的各种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

44、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绩效考核公平公开、客观公正。 实施绩效工资和向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后,各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确定的补贴标准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由大足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大足县畜牧兽医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要点 2.大足县镇街畜牧兽医站绩效考核要点 3.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要点 4.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5.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6.大足县畜

45、牧兽医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7.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民主测评表 8.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 附件1: 大足县畜牧兽医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要点 项 目 指 标 内 容 分值(分) 基本职责 1.负责拟定、实施全县畜牧生产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饲料饲草生产发展规划; 2.负责完成全县畜牧生产发展、动物防检疫、饲料兽药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3.负责落实畜牧生产减灾抗灾救灾、重大动物疫情扑灭、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各种应急措施; 4.负责完成单位招商引资和非税收入任务; 5.负责撰写单位各种工作计划、

46、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工作简报、典型事迹等有关材料; 6.负责及时报送畜牧生产、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监管各种统计报表。 30 行业监管 1.认真贯彻落实畜牧兽医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2.负责办理畜牧兽医行业行政许可证件审批; 3.负责落实全县畜牧兽医行业行政监督管理; 4.负责处理违反畜牧兽医行业法律法规案件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 5.负责开展畜禽粪污治理、防检疫规范、投入品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畜产品认证任务。 20 科技推广 1.负责推广示范畜牧兽医新品种、新技术、新兽药、新配方、新工艺; 2.负责对基层畜牧兽医站畜牧生产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

47、量监管业务指导; 3.负责实施畜禽养殖场(户)、防检疫规程、投入品监管标准化建设; 4.负责畜牧生产、疫病防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20 宣传培训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培训全县畜禽养殖技术、疫病防治技术、饲料兽药安全使用技术; 3.负责全县人工授精员、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培训; 4.负责完成单位在市、县媒体和大足快讯报送任务。 20 队伍建设 1.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促进职工全面发展; 2.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3.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职工服务功能; 4.负责完成县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8、10 附件2: 大足县镇街畜牧兽医站绩效考核要点 项 目 指 标 内 容 分值(分) 畜牧生产 1.完成畜牧生产工作目标 2.完成畜牧新科技推广目标 3.完成养殖专业户培育目标 4.完成养殖档案建立管理目标 5.完成畜牧项目建设目标 6.完成种畜禽管理目标 7.完成畜牧生产统计报送目标 25 防疫检疫 1.完成春秋两季防疫目标 2.完成常年补免补注目标 3.完成挂牌兽医责任目标 4.完成畜禽产地检疫目标 5.完成畜禽屠宰检疫目标 6.完成动物疫情监测目标 7.完成行政执法监督目标 8.完成防检疫统计报送目标 9.完成非税收入目标

49、40 畜产品质量 监 管 1.完成饲料兽药监管目标 2.完成养殖户投入品监管目标 3.配合完成畜产品认证目标 4.完成畜产品质量监管统计报送目标 10 科技宣传 1.完成继续教育目标 2.完成科技培训目标 3.完成科普技传目标 4.完成信息报送目标 5.完成网络安全目标 6.完成计算机管理目标 10 体系建设 1.完成政治思想教育目标 2.完成单位制度建设目标 3.完成站务公开目标 4.完成廉政建设目标 5.完成作风建设目标 6.完成财务管理目标 7.完成档案管理目标 15 附件3: 大足县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要点 项 目

50、 指 标 内 容 分值(分) 履职情况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10分) 2.完成畜牧兽医专业技术职称规定的岗位职责。(30分) 3.管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5分) 4.完成其他畜牧兽医专项工作任务。(5分) 50 工作 表现 及 成效 政治思想 1.认真执行上级决定,服从大局,政令畅通。(4分)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高尚,勤政廉政,作风正派。(3分) 3.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单位职工中有较高威望。(3分) 10 管理 水平 与能 力 1.政策水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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