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买方)
甲方(居间方):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 联系地址:
经甲方介绍,乙方委托甲方协助购买于 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确认购买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权属证号为
2.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
3.房地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4.该房地产售价大写 元(¥
3、 元);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7.房屋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8.其他: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房地产。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条 购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 元作为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保证金。甲方如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证金转交给业主转为
5、购房定金,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收的保证金应退还乙方。若乙方收到业主出具的购房定金收据后,如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买房,定金不予退回,如业主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卖房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业主追偿双倍定金。
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
第五条 费用给付
甲方于取得业主同意出售房地产文件,并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整(¥ )。
甲方促成乙
6、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银行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房屋价格1%的劳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逾期金额的1%支付。
2.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价格的2%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
7、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