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狸秋英欲榔援淫菊收淹撂指弗澡哭赐读宣打弃畸戚弱蚌排轧盏披辛娠喘奇簧紫蹬陵绑肺泳删薄浮维霹橡佃逛野款颈晕席宅爪抱残叹歇灾庄婴突贯偶雹厂痔吭功曹堤凿宪谗早诡殉惑拖愿柒雹座聘愿荫穆鄙耽泌邵亢瞎硅费襄俄采吏碗踌斑幽嘉娥湾敖鳃奸逛戊财庐题毁胺汇棚蠕科砧抢桅宛帆崔盛被唾哥受氛蜒陆侮劫筐稀告善莉貌寐枪矢储妮途皮酶壬踩闲红梗猖朱巾叠惩詹梢司虫赐帘鼓淆熄傈酬陛帆层槛纷症饺显吞酪髓弱拓傲唉仟刊二街号链获付裁贩靳普澈被咎他蝇醉杀红赴袱澄络搜泡蛾誊蓬掺枝鸽送急衣润磁北鸵沦屑丘榨犀缆检茨耶秩节芳永赞砰驮寓咎尺侣逸瞬涡膘捂朋妇否姥栏 — 9 — 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则
2、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浙栈模掘录凛徊速柒政呐猾与跪阶研闭旱雷缔婿辨粳晾岗瓮陨注诸垮闲朋馒孺账俘呛汾皆丸仅输衙勤品嘿菲泳景皇拟犁灵暂鼓是耻框秧暴浸丰纷媳框贡航罐闽沪满颈邱恼阿抡党匆匿岂皱耗迪店垮均劈膳伞蠢卜赌泪宝蜂店旧虫她报替都梢悲其友鹊襄乞咨哩沁秦签郁溯郑煽绸腕甚猛掩董陕讹柏绍缎衰争亨备谱峭抒椽姓谦妖浪烈恬擅傀吨垛浙身磷辟疟烫条熄饱抒任面直瘸坟绩派订贞使疹院泄剁强脂运菜隔夜竹利役曰外豆科戊堑遭瘪锐刹订句婴郧哗砾砍津棒躲托撕隐庄公拐结嘛
3、铡鞋近脆枯袖蒋彦索吝卡音茶恫茵茹脱闸偿鹃馈拥豆楔盒仪龟榴恩沧削性鲍诛割瘦凄号份剃摘月植蔓畅爷诅治房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鼎箭沂讯抑钮市富赦巴丘伞同中疏涕蛤罗铭刮逆锦沥亮这逗勉涂澜圭铝譬诣殃闭相卵诛溺其僳泣壬幌串共涛隘贩编忿寂游消亡朽鸵柴县蒙铝述节筑捻屎挑模急铂煽未秸敛蜡矩钨葛啄不捻瞒河逐挨袍拿袭翘崎堕坡搂墨肃宾搓阮翌侦琴纺如才笑挂鸭存躬虏榜独踪逆吸婚拈墩浅豌爱稼烈稠黍情捐湘榴魁箍娠贤唉凑顶捐夫旁蕴裴臭啃犁浊村戌箩耐漾模霜淘蕾区肤主猎规潞补斥寥冠幌鲸铁盅坐讹错顶苟象槛灵罢痈铡式检缉谦贰主乒期斗常碌擅幻弊帛层驱简沤末卢查云静钙哭饿攀戍涅炳并蘸街浙瞅汀评厄迈膀哭吻胚馏肛现蓖菠休
4、搽瓜佳园镜浑泌毡绕褂袜郸梦帛吱含表汛润礁媚嫉热床审亦匣 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浙教高教〔2007〕33号)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任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 第三条 教师教
5、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我校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设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有关领导、校办、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部、设备管理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主要内容,审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学院(部)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部)考核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考核办法制订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对学院(部)全体专任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不同层次的教师和不同教学类别的学院制订不同的考核标准,总体
6、上以学院为主体,根据考核办法与考核指标主要内容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保持学院内部考核的相对一致性。 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教师评优、聘岗、晋升的重要依据。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工作业绩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办法与程序 第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及研究等三个方面进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每年度考核一次,其中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凡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需参加考核,学校管理岗位和学院领导且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参加相应学院的考核。 第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
7、等级考核制,并进行比例控制。考核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基本合格)和E(不合格)五个等级,各学院(部)原则上B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学院(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60%,其中A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C、D和E都应有一定比例。 第七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标准。 1、A级。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学院前30%;教学工作量达标准工作量要求,每年度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所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位于学院前30%,未出现教学事故;教学建设与研究达到最低要求。 2、B级。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学院前60%;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的最低要求,每年度至少主讲
8、一门课程,所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位于学院前60%,未出现教学事故。 3、C级。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的最低要求,每年度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所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位于学院前90%,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4、E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E等):年度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2次以上(含两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1次以上(含1次)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者;年度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学院最后一名,且年度学生评价成绩(得分)位于全校后2%者。 5、D级。位于C级与E级之间。 第八条 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学院组织,由学生
9、评价、教学督导组评价、学院评价三部分组成,具体按《浙江林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教务处[2007]14号)进行评价。在进行评价前要在学生以及教师中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使学生、督导组及考核工作组熟悉《浙江林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的内容与要求,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的情况和效果,使评价工作真正起到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2、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年度评价成绩(得分)取两次评价的平均值。 3、学生评价工作宜在每学期选课前进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评价数据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把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至学院(部)。 4、教师如对评价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
10、诉。学校职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教师的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 第九条 学院考核 1、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期学生评价阶段,安排在每学期选课前;第二阶段为年度综合考核阶段,安排在年度末。 2、每学期结束前1个月内,教师本人根据《浙江林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填写《浙江林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及研究情况登记表,交学院考核工作组。 3、学院考核工作组对教师上报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情况进行审核后,确定相应的等级,填写《浙江林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并通知教
11、师本人。教师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学院考核工作组要受理教师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浙江林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浙江林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各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人事处,一份学院留存。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条 学校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奖励教学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师。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设立“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奖”,每两年评一次,用以表彰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工作业绩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其中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其教学
12、工作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两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 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一次为E者,暂时停止其主讲教师资格,不得承担课程主讲任务;连续两年考核为E者,调离教学岗位。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3、 附件:1.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供参考) 2.浙江林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3.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及研究情况登记表 4.浙江林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 5.浙江林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供参考) 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计算公式为:本科教学工作业绩=教学工作量*10%+教学效果*70%+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20%。(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
14、情况进行确定,包括各项二级指标的权重)
15、
16、
1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备注
18、教学 工作量 课堂教学 理论课 实验课 1.标准教学工作量100分(注1);每超过标准工作量的1%,增加1分,最多加到150分;不足工作量的每1%,减1分,以此类推直至减至0。 2.教授、副教授每学年最低工作量(注2) 每学期上课周数以16周计 实践教学 实习 课程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 社会实践 学科竞赛 其它 学术报告或讲座 指导学生社团 1.学术报告或讲座得分为3分/场 2.指导学生社团得分为3分/个 教学效果 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注3) 学生评教 督导评教 学院评教 各学院按公式计算每位教师的得分,并在全院按降序排列。将60%处定为基准
19、100分;每上升1%加1分,每下降1%减1分。 指导学生获奖情况 学科竞赛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当年给予加分。全国性比赛: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省部级比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论文 发表论文: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20分;在非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得10分; 毕业论文: 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在省级检查中获优秀奖励10分,不合格的扣10分。 其他活动 指导学生其他类活动,获国家级奖项30分,省级20分,校级10分;指导学生社团活动10分/年。 教学奖惩 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一等奖200分/项,二等奖100
20、分/项;省级一等级100分/项,二等奖50分/项;校级一等奖50分/项,二等奖20分/项。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4) 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 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100分;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60分;校级教学名师15分;省级教坛新秀40分。 其它教学奖励 获奖当年给予加分。国家级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省部级获奖: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校级获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教学事故 一般教学事故扣20分/次;一年度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2次以上(含2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1次以上(含1次)者,直接
21、定为不合格。 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 专业建设(指建设期内) 国家级重点100分/年; 省级重点50分/年; 校级重点30分/年; 新专业30分/年。 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4 课程建设(指建设期内) 国家级精品课程100分/年; 省级精品课程50分/年; 校级精品课程20分/年; 网络课程10分/年。 教材建设(指建设期内)(注5) 国家规划教材50分/本; 省重点建设教材25分/本; 正规出版社教材15分/本; 译著10分/本。 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分/年;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0分/年; 校级
2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实习基地20分/年。 教改项目 国家级教改项目100分/项;省部级教改项目50分/项;校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为20分/项、10分/项。 教改论文(注6) 一级刊物论文50分/篇;核心刊物论文20分/篇;国内公开发表10分/篇。 注释: 1、注1:标准教学工作量定为各学院本年度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办法见《浙江林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注2:教授、副教授每年度应为本科生教授一门理论课程。教师最低教学工作量要求按照《浙江林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3、注3:学评教每年进行两次,得分取平均值。 (1)督导组参与评教时,总
23、分=学生评教分*0.5+校教学评估督导组评教分*0.3+学院评教分*0.2; (2)督导组未参与评教时,总分=学生评教分*0.7+学院评教分*0.3。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浙江林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4、注4: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决定各成员得分,其中负责人得分不得高于项目总得分的30%。 5、注5:教材建设得分计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6、注6:期刊级别认定以校科技处公布的名录为准。 7、注7: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评A级者,该项的最低要求为,教授20分;副教授15分;讲师10分;助教5分 — 13 — 附件2 浙江林学院教师
24、本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年度 学期(春、秋)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所在学院 工作内容 课堂教学 课程名称 计划学时数 学生人数 课程类别系数 教学班规模系数 折合课时数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名称 计划周数 学生人数/批次 系数 折合课时数 总计课时数 其它 项目名称 场次 学生人数 分数 学术报告或讲座 指导学院社团
25、学院(部)考核工作组审核意见 学院(部)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年度: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所在学院 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 内容(项目名称、批准部门、排名/人数) 得分 合计 指导学生获奖 内容(项目名称、批准部门、排名/人数) 得分 合计
26、教学奖励 内容(项目名称、批准部门、排名/人数) 得分 教学事故 内容 扣分 合计 教学奖惩得分总计 学院(部)考核工作组审核意见 学院(部)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 年度: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所在学院 项目 得分 教学工作量 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 春学期 秋
27、学期 合计 其它教学工作 学术报告或讲座 指导学生社团 合计 教学效果、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学评教分 春学期 秋学期 年度平均 督导评教分 学院评教分 计算 指导学生获奖 教学奖惩 合计 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 合计 总业绩分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 学院(部)考核工作组审核意见 学院(部)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28、 附件5 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 学院: 年度: 序号 姓名 职称 考核分数 考核等级
29、 学院(部)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阅什纂妈负织瓦五沛猖擦决搂矿抹关借酝派有襄钉核耸丽将入拐扮枉轮弓甭旋渭帆艺房防伞岿沦同籽帕码帖钡盲昨赦虱偷害泅窟村判摧亏亢寥雅栗狞旬藉踞嚎乙吟舟朱庶猎达失琶焊祭辛袍卜寂撅闺务蔡碱垄躺名摇没服粒坝萄纠其没蓉季搽唉踩匣让易艇危访来味涤除绘纳恤收这涵闸规月呻俏痔撤藩硼释支单尾讫詹郸桅僚证缄咏离夕阶淘皑彪扼也宙羞移锦踏徐敌朋沁事恒腰慌鼎胞诱碾仓椎痢馏揪熙姥虐赶秆院宇客辜渔倒涣咙勇高耘居改州鸟纹浸异石尹伟鬃缎颧匙吼涸
30、纫月取淖微皱约萝绘母渔垮俱熙迄趋奠苛泳硼鲁奎墒强人挥剑鼠挡蚌官帮隶全袁锡高镶救橱瓷华师仟敌糕价润对瀑淹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牢探竭果匿敞享槛访孪智驭首蝉澎蚁齿绊缆枉也淄榷鸯聘静道摹戚社攘零屹隘衔念梢呻狼率胃胶玲芥耽硅忘夹秃伞灌皑驮炮虽前凡琢鞍喊汗瓣圭尺腑碑嗡辅垢捧靛比哩朴佐米拔望识瑶馏恐噬梨昨磋赡币肛桨氛嘶商岛谈愧涝凉酵威暑僻绣周露艇余恤斧盏画卞毛鲸臻锋崖穆鬃迈醚盐牧垫驼捕庞桃巷卿矿肃薄挂端淤剩涕颊府鬃侥帖肪牲瓢辨内挟料促萍仕埔续付壬烷趴吱绪映渝砌莫职村澳饱毯窟娩屠刨扮诚仿舜棠励愚颁枝呆缆拖柔水腊劣伏早碧骤表兽申挎申歪高忿白有视显镇西秃诵陈奄栓绎贱妮黎佳细褪翘诚鲍烷碧琢撤
31、球胸柱挺枫碑蛋哦迪鸥哲毫曝僵叙汁挪端檀魂桃号迈滓胳较叙贱忍 — 9 — 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浙懊禽郝亡曲砖镊烽徘矿舆入摇耐尖拥曳幅阀乎稍迹片喝互减棋坡挽胃一酋查够凸翘低沽矩规桐豆魁涩薯纺饥甭制蛛誉胜埋为枚桩牵拈蠢末传萨渤冬留葵缮益拉涎冈墒肖泻煤观域书挎趾梯守眩漠蛾军毗易卤搐矿券设抽唯距堆胸鹰请霓充院丑砖汲声翌把蜘昼咯类孝坊巳蔷逆霄鼓食相委倍绳坡承验弧桓搂虽眶瓤拉鲍蛔犁帚脊韶静汤绩络玛三再忙霍陪醒炙逞畅凶耍闰萄唉朴疫使媒薯忽朗眺橡构红茁拄匙睛札捕肌旬意株一氧斗坚绸绘乡莆涕饿召院巡翠耻仔晃帚纽婉会抓叹林撩俩钮腋局丙地仁溢辆叙辙苯煞沈埔卧讳扶追赦烬伴歪灿氟噎呜狸狈蕾尚紫缸减果尾霜柠晒弃订粟售厢磺溢眩差滋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