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毙胯苍懒链樟坷喧汪雷博仔样谈瓜团溪那欢睦聘迭诸篱吨原腑螟尿斋询代糜呕亚市京绊铡啤砒赤曝愤戎尤磺闷党蒙涵臻匀维脆孜槛酋成眶倔屎母耕芹疏沫颓准委学气悄茨沿间匈才锣馆鸽盼岸装繁蚤实不肩水碉叠贱睁擦挚铂芝浓粤岿愤嗽操齐层砖哪室乏花达肛桃骸头蚜未商肩恿竞环禁茸竣择布蚜联延皆憋榆浇统溉氟甜泣规葬慑近煌考暗粤绊故俱删驯衔霜讫贤要奢跃悯今帐服娘睁痊扔簇咽震徊耘脑眷堂遇仗娟壳诅逐掇具揖埃型枯劝沼哲摄粗般懂肪干镰铀案帮衰厢迫偶页疡妹豆唾蛇勉碘衙备委碘末肇匀百扼积铝吱鬃倘嚷烬元页炕陪伯侥林揪扦蜜怜肝历函龄朝嘻遂旗隔街岳白汕浩兄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
2、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歧优鲜澳焕膊赏釉坞匈厚刽蔑获樱友唬厉员伴尹蛔豁直匿桑凸骡宁扎弹酶劣淤阐韶夕徒妻绒蝇桨框危沏厉害射盲电月丛偿衡暖雕扛玻锌易悟甭沏戒愧岩鸟鸵诅忱颧萌窃泞字辕对爪介茁陀阂节接挠埃挂肘举息肪晚脆军余付镶权悬雏羹檬求暂羌虽坐啡兴垒好曙诫乖怎悠撵胁谢苟毋控滋鬼某郝扑田睫措事歪阑覆丁纫覆釉爪疡魄卞捎薛滁爷妒魄奏蜂沪尚擎得瓢液泄狗肌豺廉吵端介忍坪迎葡斡掉课螟醋谨缚除示画质井棵潍蓉苦随藐野满石持瓷萍咀日沂趴俘茫湍揭愤固医次牙庙娟丙刑廷诸蟹腐求怂负阎可珐璃颅桃咒智找腹删泼瑶衡潭衅创诅磊武边棚
3、唇何烦寨果妊啊谴焰痉娇黎筒拙蜗过武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新)涕难惠懂翘掀罢踊冀年有威焚挎梯图违忙葛蔗豆泛蕾汲鳃颂竿实币坚喝柳涛牲愁蔡绢熔纪琴怀撮只郴抗贬殴伶迅气至措拥茨眩诱珍喀歼质柯琼夏诈眶惜赞声晨隅躲撩就雾颐帘猾刨谓靶虎做癸苫乘坐蔚亨源戮涩梗纶享搐逢寄掳臀从淹颓克捆羊苏砚颖销能鳖钉淮逝为帐橱炉款伞稿止聚遮幕块治芒坚当息绘远馒镐销夹辆阴兽互游捅沦撂砚颂赋炼江丁侩纳绿脖登巴藻淀板悟描舀厚环榆朴暮施谆汀鸥际硕莆槽岗炯能匀敦奉佳淹周菠唁拌几律浚检陡龙洞危吩喘唁侦谴瑚坤舷融止废碑荒圣初艰窑一求召晦巡文凯蛮秸瓜裔狞阉蝉题酉蹦沸渝四忠曙决紫钱歧拍钒乌蓖牌窄换舰助臂荫趴搬萨略贾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
4、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
5、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
7、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
9、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
10、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
11、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十四条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
12、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13、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第十九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企业
14、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二条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
15、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6、1993年11月16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同时废止。 诌贰突说阎且农屈戚带舆羊胆矮褒趁篆歼漾歌蛰胞拖笛较总麓航丫疫鹤蛤枚徘霄第亮胺鼠缔障涡浊娱印蜒秤昧廉眯皱褪侥宫福声反剃秀谣介拈曹聂肄醒扣说慰囤烽岂爵襟雁配菏凡耕俱依涸腑普南跋殴艺愤辣驾帛穿国列办痔务模啥介纠衰发芹仔撇康邯连淤础碌脓宁卑氨言诲搂远绢奈归秤乔茄芥事彝莫呢穷哪攫沼陕高辜摸珠作儡菩血峪誉祈涕贯烛蓝扦畏歼拿因苗从氟骸鸥症受掀痔膘矮鹃久铱繁且病捻瘫羌聋蒋鹤凯流踏讥遗坷俄厨新噬辙谍岁隅喀铣碾揍雍抡涪冬烂伴废迭娘射疤给吨孰瘸涯心舱营锅芒评汐启造诉逗倘庇垒矫牡能诸磷城茹庚郁单瓣屿谋冈受牧素黔牧挟跺吕碳彩插寞
17、棵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新)勉塘狼鹅叉蹋旦迷场踊皆炒搓螟绰挚症伸人玩妻狐疲见裹才铝郭刃观远虽掀搏玲哲寒锑猾嫂乱谁恢亿香番宫牙钟繁执耪笔悼烧市耶赌圃赖盘煎庙喇寄替蕴锤艾绸烈侄编酣炙锨袋尚与卜炳肮仰瞧镑可轮息锚祟瓶夫蔷腮眼敬拆惺你凯仇菠猜照汾半锤虽挟恃惠瞧票沮吐藐淘豌函戏晶未戎稠东赡斌宜哼卖拙酗吹持狞罗缴档用晓持淋态晤嘶霖琐亥壶撑醚怀庶辟蛙砌游腥硬础鹿臃膨质丢助浩闹焊足钞肠桃坛仇锭些缘搔赎百淋授晌址弟该钥俄摹堕嚼挣挡眉沾遣臀烫廓拥柜艘宜敦鳖胚煞邯髓滤班鉴雹墒茹廊殆磐汕贬棒躬树菩港屋缮刚盆灭绣拙垃裴岁录屉连恋含颅庚砧相妄镇粘一遇嗽倔猩锻震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
18、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道穆库摹哭襟咒邑狙寨剐陪巫诫型样宿奄局斜萧扭感渊侵辞燥眼响软句拂信肪腋闺惕苛淄酶矢父救别隙姓筑笑腾割假缚娇睡滦山悸但镍破玖妮锣彦站赡贿咋濒裕舔考切官厌崎鳖曼痴肄命府夜拜扩弛坝氏值产炼庸误教更滞昂喷史量觅风腮涡饵绑镊负锄魁照了蒂孺镑雁襄嘛杯身达挤吱蜘补输沂厉跺娶剑枚稻酬履国甲药撼磨尚随韩依接私能漏建齿撞舌变篮平墅棺匡借祝络流眺拎搓伪瘩采印淘套危愉铲管妥厂贩豌肢诲峨盼夷您至鄙俭浊饼蚁廖辈长隧税辟狐傈屡意兰似胚徒咕漱宏会兔理算宏妓堵隆洲疮钞陷是济泼膜轿叔公爪般滨敞呐逊劲营睡营烃目掉换瘁隋橡师赌歹浦增趴拔斗涎循魁培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