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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至寻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更好进行宏观控制、具体安排,做到既有重点又兼顾全局,拟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组织机构,以项目办为管理中心,下设A、B两个管理部。项目办设在会昌县,A、B两个管理部分别设在会昌和寻乌。为便于对承包人、驻地办的管理和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按管理部相应设置监理工程师代表处(以下称代表处)。各设计单位分别成立设计代表处开展设计后续服务工作。项目办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过程实施总体控制,同时对项目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各管理部负责各项目标的现场管理,处理具体的日常工作,做到“指挥靠前、处理及时”。项目办主任对项目建设管理全面负责,各
5、分管副主任、项目总工负责完成相应的管理职能。项目办设六个职能处室,为工程技术处、合同管理处、综合行政处、征拆协调处、财务审计处和政治监察处六个职能部门。项目办派驻的A段管理部管理K1451+476K1519+485路段,管辖长度68.014公里;B段管理部管理K1519+485K1575+316路段,管辖长度55.84公里。管理部下设工程技术处、综合行政处和征拆协调处。项目办组织机构形式见如下框图: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瑞金至寻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副 主 任副 书 记总工程师 工程技术处综合行政处合同管理处征拆协调处政治监察处财务审计处机构框图A段管理部B段管理部A段代表处B段代表
6、处RB2驻地办RA2驻地办RA1驻地办RA3驻地办RB1驻地办RB3驻地办承 包 人2项目办工作人员工作准则 21基本要求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真诚、准确执行项目法人及本手册明确的管理意图、策略和各项管理原则和程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工作,同时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项目管理和技术领域里的新成果、新技术,充分发挥创造性智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良好工作业绩。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部、江西省的法律和法规,决不滥用职权,奉公守法,廉洁自律。3、不准违反工作准则,不许泄漏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秘密和情报,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4、履行本手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各司其职,不
7、推委扯皮,未经授权,不准超越职权,插手、干预他人、其它部门的正常工作,但又必须密切和谐与同行共事,与兄弟部门协调配合。22 谨谕守则1、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和本手册,并在工作中主动、准确地加以运用。2、要明确项目办与监理工程师及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严格、准确、全面履行两个合同中业主的职责和义务。3、诚恳、热情支持和协助监理的工作,如果发现或察觉监理工作有偏差或错误,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要求或提醒监理改进工作。4、注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持谦谨的态度,以理服人。3.工作职责3.1 项目办职责(1)负责办理项目的开工建设审批手续;(2)负责具体办理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
8、招标工作;(3)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项目总体及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4)负责项目的协调和征地协调工作;(5)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和管理;(6)组织对监理单位的阶段性、月度检查评比工作;(7)负责项目监理的监督管理;(8)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并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进行查处;(10)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重大施工方案和关键部位施工工艺的审核;(11)负责项目的工程变更、索赔管理;(12)负责办理项目的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13)负责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14)按时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规定的统计资料;(15)负责组织
9、项目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16)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文件;(17)负责项目工程资料的建档、保管及移交;(18)负责办理项目移交手续。3.2 项目办主任职责项目办主任对工程项目建设负总责,主持项目办的工作,负责项目办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负责将约束和激励机制导入整个项目建设管理过程,在组织中建立起风险防范体系,充分激发和调动项目办班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主要职责有:(1)负责总体目标的贯彻落实;(2)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总计划及年度使用计划;(3)签发中标通知书,签署合同文件;(4)负责审批项目办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5)负责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6)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7)
10、负责项目费用索赔的审批;(8)负责组织办理项目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9)负责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工作;(10)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文件;(11)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其他工作;(12)负责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和地方关系;项目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上述工作。3.3党委书记职责项目办党委在项目整个运行过程中,主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保证作用、检查督导作用、团结凝聚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作为党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有:(1)负责召集和主持项目办党委会议,组织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贯彻党内相关决议;(2)安排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
11、问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3)通过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建设项目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4)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监督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双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执行情况; (5)负责项目办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办网站、简报、宣传栏的作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扶正祛邪,从而使项目建设达到: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环保的要求;(6)定期向项目办党委和党员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7)经常与党委一班人及项目办行政决策层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密切合作,积极支持和协助项目办行政领导开展工作;(8)参加项目办行
12、政重要会议,参与讨论项目办运行过程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9)组织项目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召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项目办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3.4 总工程师职责总工程师协助项目办主任,全面负责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中的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1)根据项目管理目标,编制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并在实施中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控;(2)审核施工图设计和较大变更图纸,组织全线设计交底和较复杂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技术交底;(3)审核重大技术方案和较复杂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4)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查,主持重大工程设计变更的现场确认工作;(5)主
13、持技术认证会及技术研讨会;(6)主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论证,确定处理方案;(7)负责对设计单位的后续服务及参建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8)负责项目工程设计阶段以及实施阶段的工程咨询工作;(9)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科研技术管理工作;(10)负责项目后续工程的设计管理和与设计单位衔接工作。3.5 工程技术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工程技术处是项目办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程技术、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生产、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进度管理(1)根据项目总体目标要求,编制阶段性和月度目标计划,协助和督促承包人和供
14、应商编制目标计划,并进行审查、协助和督促管理部核查其落实情况;(2)组织阶段性、月度检查与评比工作,编制阶段性、月度检查评比方案;(3)负责现场巡视,掌握工程进度动态,及时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差异,并调整下阶段的目标计划。2、质量管理(1)编制项目质量控制总目标,协助和督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和供应商编制质量控制系统,并进行审查,协助和督促管理部核查其落实情况;(2)检查各监理单位对现场工程质量控制情况,组织对各级监理单位的阶段性评比工作;(3)负责不定期现场巡视,掌握质量动态,控制关键点的设置工作,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做好质量控制关键点的控制工作。3、 费用管理(1)参加项目办组织的工程量
15、清单核查工作;(2)负责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计量的核签工作;(3)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批复的概算内;(4)参与工程合同结算工作,参与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报告;(5)协助财务审计处,做好贷款和工程保险的相关技术工作。4、技术管理 (1)负责组织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工作;(2)负责组织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负责保管和发放;(3)负责重要的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的审查工作,对难点技术和关键技术组织专家会审、攻关或进行前期试验;(4)负责20万以上的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工程量的确认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
16、的设计文件,负责全线工程变更资料的汇总报批工作;(5)参与合同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6)负责相关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项目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7)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技术论证工作;(8)负责工程材料选型提供技术支持;(9)对重大环保技术工作进行方案比选、组织审查,检查监督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环保专项工程验收;(10)负责组织对技术规范、监理规程的补充和修订工作,并负责各种工程技术规范的应用和管理工作;(11)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专项工程研究,组织项目有关技术学习和培训、研讨和交流工作。(12)负责各种技术图书资料的订阅、分发,并收集工程技术发展信息、及时转发国家、行
17、业及省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5、设计协调工作(1)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服务;(2)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的设计文件;6、监理协调工作(1)对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在岗监理人员的资格核查;(2)组织监理单位编写本项目的监理实施办法;(3)编制、实施监理人员考评办法;(4)对监理单位“五监理一管理”工作的监督,统一协调全线的监理工作;(5)检查代表处、驻地办人员到位及对现场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监理人员记录的工程质量相关资料和监理日志;(6)审核各级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的计量支付资料。7、安全生产工作(1)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加强安全
18、生产宣传教育,促进承包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各参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各承包人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的监督、检查;(3)组织对各承包人、监理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承包人、监理单位不符合的行为;(4)依据合同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的违规行为责令其整改或对其进行处罚;8、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1)负责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2)依据合同文件和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责令其整改或对其进行处罚;(3)参加月度、阶段性检查与评比工作,并对承包人劳务队伍的备案及农民工工
19、资的拖欠情况进行检查。9、其他工作(1) 负责收集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参加每月的生产调度会,并向项目办领导汇报;(2)负责汇总各有关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有关报表;(3)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4)检查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5)督促检查项目文明施工管理;(6)协助征拆协调处做好征地拆迁、文物保护工作;(7)参与项目办招标工作;(8)参与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9)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6 合同管理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合同管理处是项目办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合同
20、管理、工程计量和建设资金支付与管理等工作。1、 费用管理(1)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承包人共同作好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月、季、年度工程资金用款计划;(3)负责审查工程计量,办理工程支付与结算手续,参与工程变更审核工作,并建立计量与变更总台帐;(4)负责工程概算与工程预算,工程决算与合同价、工程预算、工程概算的比较工作,及时发现工程管理中量和(或)非量的变化引起的费用变化,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5)控制工程造价在批复的概算内;(6)负责有关合同费用的核算、审核及结算工作,并组织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报告;(7)负责项目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竣工决算系统的研发和运用
21、工作;(8)协助项目办工程技术处,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工作;(9)协助财务审计处,做好贷款和工程保险的相关技术工作。 2、 合同管理(1)负责组织与工程招、评标活动有关的所有工作;(2)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和制定工作办法,并负责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问题的解释工作;(3)负责工程招标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并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尤其是主要材料的采购中标人,建立履约情况数据库,督促其履约;(4)负责审查工程延期、索赔、分包及施工违约等工作;(5)负责收集工程有关资料,必要时提出反索赔;(6)负责履约检查,审查承包人各项工程分包、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7)负责合同补充协议的准备,解释合
22、同条款,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和合同纠纷;(8)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培训和交流;3、其他工作(1)负责相关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参加工程缺陷的合约责任分析,提出合同管理处理意见;(3)参与工程变更和重大施工方案的审议工作;(4)参加重大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的交工和竣工交验工作。(5)参与项目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现场组织和准备工作;(6)参与工程进度控制的管理工作;(7)参与督促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8)协助征拆协调处做好征地拆迁、文物保护工作;(9)参与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10)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7 综合行政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综合行政处
23、是项目办行政、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办的行政和后勤管理(包括车辆管理和环境卫生、员工宿舍、食堂管理、水电系统的维护等)的工作,负责项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负责公章、来往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并承办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电话、传真、信件等指示工作; (2)负责公文文档信息资料体系的建立、归档及管理工作; (3)负责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 (4)负责项目办的综合性活动组织工作; (5)负责上级迎检、公共关系、信访接待工作; (6)负责订购和分发相关报刊、杂志工作; (7)负责办公用品及生活易耗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8)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24、的登记、清查和移交工作;(9)负责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 (10)负责项目办人员考勤、值班安排工作; (11)负责项目办食堂和宿舍的后勤保障工作; (12)参加阶段性、月度检查与评比工作,并对承包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13)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8 征拆协调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成员若干。 二、工作职责征迁协调处是项目办征拆协调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监督、地方协调以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1)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申报、征地拆迁计划的制定及征地拆迁方案的编制工作;(2)负责用地红线图征地面积和建筑物拆迁数量的核定,并落实用地红线界址和坐标的工作;(3
25、)负责编制审定有关征地拆迁协议; (4)负责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审核,配合财务审计处做好补偿费拨付和审计工作; (5)负责掌握沿线征拆工作进度,落实再造地计划,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许可证和用地验收交接等手续; (6)加强与上级领导部门和项目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依靠当地政府共同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7)负责监督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工作; (8)负责协调处理地方群众与承包人,因征地拆迁问题发生的各类纠纷工作; (9)负责按照竣工资料整理办法,做好征地拆迁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10)协助项目办工程技术处,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工作;(11)认真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
26、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12)做好地方道路及改路、改沟的协调工作;(13)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9 财务审计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各管理部综合行政处下设报账员一名,负责所辖段的日常费用开支的归集及报账工作。二、工作职责财务审计处是项目办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确保项目资金的需求、保证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 (1)负责汇总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上报; (2)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与调度,做好各阶段费用的结算审查与支付工作,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与专款专用; (3)制定项目办的财务内部管
27、理制度,建立和实施适应本项目的会计核算体系; (4)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负责招标工作中有关财务方面的事项; (6)负责项目建安成本的核算,待摊投资费用的归集; (7)负责本项目工程款及费用的支付; (8)负责项目办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帐务登记,协助综合行政处做好财产清查工作; (9)负责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参与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 (10)负责整个项目财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1)负责协调财政、审计、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12)参加月度、阶段性检查与评比工作,并对承包人计量款是否用于本工程进行检查; (13)检查管理部财务管理及日常费用使用情况,并对沿线征地拆
28、迁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14)协助项目办工程技术处,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工作; (15)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项目办领导报送财务报告;(16)参与项目办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17)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10 政治监察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 二、工作职责政治监察处是项目办纪检、监察、政宣、合同监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办党委的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建设的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等。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监督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双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执行情
29、况; (2)负责受理并调查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犯罪及“双合同”的举报工作; (3)负责受理并查处有关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投诉案件; (4)负责项目办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办网站、简报、宣传栏的作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扶正祛邪,从而使项目建设达到: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环保的要求; (5)负责监督建设中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计量变更、质量管理、材料和设备采购、资金使用、农民工工资等程序和制度的落实。 (6)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依法办事,防止和杜绝以权谋私现象。 (7)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分析,当好厅纪委、项目办党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定期和不定期向厅纪委汇报项目建设
30、中党风、党纪情况。经常开展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做到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的专题工作会议。 (8)完成厅纪委、监察、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11 管理部职责一、岗位设置管理部设主任1名(项目办副主任兼)、副主任1名;下设工程技术处、综合行政处和征拆协调处,各设处长1名(工程技术处处长由管理部副主任兼)、工程技术处设副处长2名,管理工程师若干,其他人员若干。二、工作职责管理部是项目办派驻现场的分支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工程技术和进度、质量、合同管理、征拆协调(含地方政府与参建各方)、安全、环保、综治、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管理工作。 三、主任职责: 管理部主任主持管理部的全面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工程项
31、目建设的现场管理;负责将项目办各项管理办法落实到项目建设中;负责将约束和激励机制导入管理过程,建立起风险防范体系,充分激发和调动管理部各成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1)负责管理部总体目标的贯彻落实;(2)负责审批管理部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3)负责所辖路段工程现场生产调度工作;(4)负责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安全和综治管理;(5)负责20万元以下(含20万,以下同)的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审核;(6)负责计量支付的签审;(7)负责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约,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和地方关系;(8)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其他工作。管理部副主任协助管理部主任做好上述工作。四、工程技术处职责管理部工程技术处是管
32、理部工程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环保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与项目办职能部门的衔接工作,落实基本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进度管理(1)根据项目总体目标要求,编制阶段性目标计划,督促和审核监理单位、承包人和供应商编制月、旬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2)参与月度检查与评比工作;(3)负责现场巡视,掌握工程进度动态,及时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差异,并调整下阶段的目标计划;2、质量管理(1)根据项目质量控制总目标,协助和督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和供应商编制质量控制体系,并进行审查;(2)检查代表处、各驻地办人员到位及对现场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参与对代表处和驻地办的阶段和月度评
33、比工作;(3)负责不定期现场巡视,掌握工程质量动态;(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监理单位作好质量控制关键点的工作;(5)协助项目办做好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3、技术管理(1)负责安排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负责管理;(2)负责20万以下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批,参与20万以上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的设计文件;(3)检查监督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环保专项工程验收;4、合同管理工作(1)负责合同动态管理,对合同签约方的履约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与上报;(2)协助项目办合同管理处组织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3)负责工程计
34、量支付的审核,严格计量支付审查,及时、准确的办理工程计量;(4)严格执行变更程序,负责20万以下工程变更工程量的确认,参与20万以上工程变更工程量的确认工作;(5)督促监理单位、承包人对工程缺陷的合同责任分析,并要求他们提出合同处理初步意见。5、其他工作 (1)负责收集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管理部领导汇报; (2)负责审核代表处上报的月报,并及时向项目办报送月报表; (3)督促监理单位、承包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4)协助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项目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 (5)负责管理项目所辖路段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6)协助征拆协调处做好征地拆迁、文物保护工作;
35、 (7)协助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及维护管理;(8)协助项目办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本项目公路施工劳务分包活动,确保项目建设依法有序进行;(9)负责本辖区施工劳务分包及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劳务队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得以落实;(10)协助项目办对各承包人、监理单位执行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承包人、监理单位不符合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行为;(11)依据合同文件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的违规行为责令其整改或对其进行处罚; (12)完成管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
36、作。五、综合行政处职责管理部行政处是管理部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管理部行政和后勤管理(包括车辆管理和环境卫生、员工宿舍、食堂管理、水电系统的维护等)工作,负责辖段内的政监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与项目办综合行政处、财务审计处及政治监察处的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工作。(1)负责公章、来往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并承办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电话、传真、信件等工作; (2)负责公文文档信息资料体系的建立、归档及管理工作; (3)负责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文件、纪要的起草工作; (4)负责管理部的综合性活动组织工作以及管理部的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上级迎检、公共关系、信访接待工作;(6)负责管理部来客
37、接待、食堂和宿舍的后勤保障工作;(7)负责管理部日常费用开支的报账与管理工作; (8)负责订购和分发相关报刊、杂志工作; (9)负责办公用品及生活易耗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10)负责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11)负责管理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帐务登记,做好财产清查工作; (12)负责管理部人员考勤、值班安排工作; (13)负责管理部所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4)完成管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征拆协调处工作管理部征拆协调处是管理部的征地拆迁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管理部征地拆迁、安置监督、地方协调等工作,负责与项目办征拆协调处及政治监察处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工作。(1)负责本辖段征地
38、拆迁工作;(2)协助建立征地拆迁工作档案;(3)负责按照用地红线图核定征地面积和建筑物拆迁数量等,并负责落实用地红线界址、坐标;(4)协助项目办征拆协调处做好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审核;(5)加强与上级领导部门和项目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依靠当地政府共同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6)协助项目办受理并查处有关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投诉案件;(7)完成管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12 代表处职责全面负责本合同段监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各所辖驻地办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对辖段内的工程进行“五监理一管理”。一、代表处主要职责 (1)熟悉合同文件、
39、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图纸,了解施工现场; (2)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和统一辖段内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坚持经常性的工地巡视; (3)对各监理单位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和处理提出的问题;审核各所辖驻地办的监理服务费的计量支付证书; (4)参与项目办工程技术处组织本项目统一的瑞寻项目监理实施办法汇编工作,制定本合同段监理计划, 组织各驻地办编写所辖段监理细则,按规定经批准后用于本项目; (5)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和施工竣工文件; (6)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驻地办主持的常规工地会议; (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停工令和复工令; (8)组
40、织本合同段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 (9)审批驻地办审核的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月计划; (10)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工程变更、索赔问题,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经项目办批准后,下发工程变更令; (11)参加关键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签发合同段交工证书、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2)参与清单核查工作,随时掌握全线各合同段清单项目数量变化情况(包括各种变更和索赔等而引起的数量的变化)。 (13)审核各驻地办签发的计量资料及证书,签发支付证书及最终支付证书;建立本项目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台帐; (14)及时汇总所辖各驻地办的监理月报、快报等各种业务报表
41、,并上报、归档; (15)抓好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16)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 (17)积极配合、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18)监督各驻地办的环保监理工作; (19)监督各驻地办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0)督促各驻地办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协助发包人抓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21)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22)组织权限范围内的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23)执行项目办根据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发出的指令并组织落实。二、代表处中心试验室主要职责(1)熟悉并掌握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有关条款和测量
42、试验规程,检查、验收驻地办和承包人的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及试验人员资质情况;组织申请试验室临时资质;审批、指导、检查各驻地办和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全线试验检测人员监理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2)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对所做的各种测量、试验结果负责;(3)审批承包人申报的并经驻地办审核的中上面层集料、C40及以上标号的砼配合比、沥青混合料组成设计(包括相应外加剂)、无机结合料配合比、外购成品或半成品的规格和质量以及工艺试验;(4)承担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项目办和监理代表处提出的各种试验;(5)组织编写试验操作手册;审定承包人提交的在技术规范中所引用的试验标准与规程;并
43、结合工程特点,要求各合同段承包人补充和采用新的试验标准与规程,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6)监督、指导驻地办和承包人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管理试验检测资料,编制试验统计报表及建立分类台帐,每月向代表处呈报;对中心试验室的各种质检、测量、试验资料进行归档、汇总,并保存相关的工程原始资料;参与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7)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试验工作;(8)参加驻地办主持的常规工地会议,定期主持召开驻地办试验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主任联席例会;(9)参与设计交底及交桩工作;审查经驻地监理签认的承包人对控制点复测及放样测量的结果;督促驻地办对承包人的控制点进行独立复测,加大原始地面线、
44、隧道等重要控制点的抽检频率;组织各驻地办之间的控制点联测,在控制网复测时,当承包人与驻地办复测成果超出规范允许范围的偏差时,由试验检测中心协调处理;(10)对中心试验室设备、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检查驻地办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测量、试验设备,保证其在规定精度下工作(11)审查工程计量的质量检测资料,并签署意见;现场抽查计量工程数量的准确性;(12)按照规定参加关键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13)参加研究、处理、核实工程变更、索赔和技术问题的专题讨论,负责工程变更、索赔引起工程数量变化的现场勘测,并提出审核意见; (14)加强对关键性、隐蔽性工程的质量检测。3.13 驻地办职责一、质量监理 (1)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台帐和质量月报体系,报送代表处; (2)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包括变更项目);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构件的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及时签认; (3)参与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4)组织辖段内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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