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官网: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年剑河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温馨提示:2016年剑河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年剑河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
2、0131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剑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一、组织领导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三、招聘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剑河县2
3、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四、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2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
4、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5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5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
5、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5月1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6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
6、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报名前未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9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通知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六、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15日9:00至5月2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
7、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剑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剑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
8、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23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应聘剑河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35岗位的考生采取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河县文体广电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方案另定。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剑河县人
9、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00至5月22日17:00。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请关注: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1资格初审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
10、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20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
11、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32015年5月2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2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5月22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5日9:00至5月23日17:00期
12、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至6月1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七、考试方式(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
13、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1笔试考试科目(1)应聘教育系统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01、02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2)应聘教育系统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3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3)应聘教育系统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4)应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5)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
14、本理论+基本能力);(6)应聘剑河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代码为35的报考者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2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6月21日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剑河县,笔试具体地点及笔试具体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八、现场资格复审(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15、进行,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贵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
16、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17、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5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
18、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
19、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等向社会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九、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一)面试(专业测试)入闱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
20、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剑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入闱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
21、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中公贵州事业单位为你提供贵州事业单位面试培训(二)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2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十、体检(一)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22、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
23、检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另行
24、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十一、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考察中发现下
25、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5月1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6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
26、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8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毕业证书专业(学历)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9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的;10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11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13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14经剑河县公开招
27、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十二、聘用审批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剑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职人员与原
28、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
29、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十三、纪律监督(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
30、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十四、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855-522718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0855-536935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监督电话:0855-5369383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0855-522809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7日更多贵州事业单位招考信息请访问贵州事业单位招聘
31、考试网 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
32、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33、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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