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安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后勤工作改革,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加强我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后勤工作管理行为,逐步实现学校后勤社会化、专业化、制度化,使我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的意见(深宝教2003122号)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学校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要求:一、基本原则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集中管理,统一实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公正及时;优质高效,服务育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直属学校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街道办学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街道办管理。二、管理机构我区的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
2、导,区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和街道教育办进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区教育服务总公司组织实施。三、学校后勤管理的范围学校后勤管理包括:勤杂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小额工程管理、物品采购、物业管理、电教设备维护、师生食堂、校园超市、体育场馆、合同签订等。四、管理要求(一)勤杂人员管理学校应当按办学成本合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勤杂人员的数量。为保证教育教学管理精力,学校应当委托企业承担后勤服务工作,实行后勤社会化,严格按编制要求雇用人员,对个别工作岗位不适宜委托的,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后,按照市政府有关雇员管理的规定雇用人员,并按劳动法签订用工合同。(二)财务管理1. 各校要建立完整、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的财
3、务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单位法人及财务人员对学校国有资产的完整、保值、增值负责,所有的固定资产必须造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无权处置国有资产。2. 财会人员须持证上岗,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守财经纪律,不得越权干预学校政务,不得传播未经财务主管同意的财务信息。3. 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管理,每学期应将学生人数、收费人数、择校费、借读费等大宗收费来源和主要支出项目的内容给予公示。4. 学校职代会财经小组每年定期对单位财务进行审查,并公布结果。(三)小额工程管理1. 小额工程是指金额在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使用正常经费承建的基建、修缮、绿化、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超过20万
4、元以上的项目按区建设局或区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规定实施。直属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街道学校由街道教育办负责。2. 凡纳入我区教育系统小额工程的建设项目,须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必须在“宝安区教育局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完成,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由招标小组及用户推荐资信度高的建设单位参加招投标。对5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学校提出申请,基建办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可由学校组织实施。3. 教育服务总公司负责小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监督,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及交付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工程项目造价评审、质量验收给予认定。4. 工程验收手续必须完备、资料齐全,方
5、可结算。(四)物品采购110万元以下的教学仪器、电教器材、体育器材、桌椅、图书资料、办公用品、学习用具等物品采购,原则上由区教育服务总公司组织统一招标,统一服务。10万元以上的,按区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要求实施。2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必须在“区教育局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完成。中标的供应商及产品规格、单价须发布在“宝安教育在线”“物品采购”栏目内,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服务总公司下设学校用品供应部,设立中标企业学校用品陈列专柜,学校直接到专柜购买或由供应部送货上门。服务公司若不能提供学校所需购买用品的,价值在5万元以下,一次购买多件总值在1万元以上,单件5000元以上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产业办或
6、街道教育办审核并报局分管领导或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五)物业管理学校物业应由有资质、有规模、有实力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现学校物业管理工作社会化。进驻学校的物业公司必须经过区教育局招投标领导小组确认,学校物业管理包括:清洁、绿化、保安、水电维护等,保安员持证上岗,由物业公司协调管理。(六)电教设备维护学校的电教设备指网络、视听系统、电脑、电教仪器等。区教育服务总公司可推选两至三家专业维护公司,经局设备中心考察后,推荐给各学校做专业维护。维护公司统一价格、统一运作,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七)师生食堂1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给个体户,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或经招评标的形式,委托配餐质量
7、高、综合实力强的正规饮食企业管理。2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向托管公司收取管理费(利润),不得利用学生食堂发放教职工补贴或支出伙食补助,不准在食堂列支与食堂无关的其他费用支出,须实行师生伙食分开核算。3已托管的学校食堂食品要指定品牌,学校应选派一至两名专职监管员,对每天所进的食品质量、数量、价格跟踪监督,造册登记,严格控制非食品支出,保证食品优质足量供应。所有食品材料必须由符合资质的肉菜配送公司配送或在大型超市内采购,确保食品卫生安全。4学校总务处负责食堂管理,校医负责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托管的食堂要将食堂的管理责任人、监管员、校医及托管公司的单位、单位法人、经理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八
8、)校园超市条件允许的寄宿学校、中学可设立校园超市。校园超市一律不能承包给个体户经营。校园超市原则上由学校统一装饰,引入在宝安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超市加盟,以低价的原则经营,超市只能销售图书、日用品及符合标准的包装食品,实行明码标价,要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严禁销售自制食物、散装食品,禁止销售烟酒及其它禁售的物品,做到四证齐全(即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健康证)。(九)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由政府投资建设,原则上不能引入社会商业投资,若因管理难度大需引入社会力量的应报区教育局审批。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节假日应向市民开放。对市民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由区教育服务总公司统一协调管理。(十)合同管理
9、学校合同主要指:聘用人员合同、买卖合同、对外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其它合同等。1. 合同签订的要求聘用人员合同、对外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须使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对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及其它合同应按招标书要求制定合同书,确保校方的合法权益。2. 合同签订的期限合同签订的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时间,时间跨越任期时间的需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同时不能超过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1年,特殊情况应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3. 合同的签订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员签订方有效。4. 因合同疏漏导致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或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
10、法律责任。五、以上管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解释权由区教育局负责。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11、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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