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阴区国税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区局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部门的专职和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
2、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第六条 区局办公楼、生活楼、征收服务厅、档案室、机房、锅炉房、电梯、附属设施等,是我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须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其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内容包括:1.消防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消防系统及设备存在的故障,确保此系统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2.消防系统及消防设备指定专人
3、负责对设备进行经常性保养和定期检测,区局每月组织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对消防系统及其设备是否正常进行确认。3.消防设施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4.做好消防系统和设备操作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人人会操作、使用。 第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八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
4、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我局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区局办公室。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区局办公室在有重大任务、节假日前及其它保卫工作时,要及时组织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各部门的防火知识学习和消防操练情况; 3.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巡查、登记情况; 4.各部门防火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6.检查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
5、情况; 7.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8.各消防设施、水源、灭火器材的配备和有效情况; 9.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0.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和操作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防火部位及内容。 建立健全防火检查记录制度,在每次防火检查后应当及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条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第三条 设有消防设施的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由消防专业部门定期对其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全局灭火
6、器材的类型、数量、设施位置、使用、有效期、更旧换新、检查维修人员登记等情况的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对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第五条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主要是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办公室要对消防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对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所属部门安全管理人要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办公室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负责人和办公室应当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7、。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对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办公室要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 第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应将整改的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办公室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一条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
8、、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第二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含专职、兼职);2.水电工;3电梯和锅炉操作人员; 4.义务消防队员。第三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门要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
9、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
10、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11、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
12、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
13、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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