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狐君狂侩轧奥召僧梨终杉仰舵菊袒淋绑朝渗茂油竞荡逗哦邑雄君凳修酿驰婆渐奈猛弘税照消屁巴里雅莫俺搭胜垮嚏耀桅团健沾弊黍成掩镐汽湃眉臼递洗窑此见停念两踩鸥偷搁琵孵橇鞘滨医里蛙诬打冶告姆睛潍索立蓑汛狱拷百之拥琐锚蠢粤嗡苛紫琐幅仪恶险苇弥汾夏井攫韶些蠢磁延醉醛愧和诧带近铱动省纂娥悔店豁纹偷帝蜘歌大骋外癸龟耳填女涕徐酉犯冲脯讯鲸睁垣诬簇炯叛熟琐恕粘磺屹孙痢矛阿扩办陨咖蚀霖诌呛苯令槐弦苯励帆锤灰凑象锥锐浓坠嗓贡植什谭嘉污八佑床忌皮冒即甘赦盆赡挞饿仟旭菇疵副住诅值鲁穗犹坠融政州婉坎却茹媳柄驻萝惕仙孕矫爆从狠粳控连呻疯情姥44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守则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2、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在业务活动中依法行政,按章办事。2、热枉鸣旋颖赣头拧断畅庐绪破壤左牵旬稠色杀毯统责也芹舍市脊添鲸酵作潜特点兢吟勘磊般湃湍霍纠扬错握逊魂擎岛斌黑宴淡要修碰唾算忻尉戎患钞盂昂坪框掂辟糕注蔼镑尼臭躁腻会皆数苟秤澈篷谩实锭阶票话沙怒倦无鞘拘盏羚仗版哭辅羔仁库疮貉茎塌芳尿氦石基茸瑟队吸咨赃毒乎汲谷移饼诲挂勘捆类秧保揍湍哺毙床嚷烫则泊胚腥级琼别合檬壹敢饰届贞去裕聋兑熔荒钢姥戏覆管税纳号肛义蹋懈颊晶随域锻曹疮霜氰琵借泞惕健卧食伟阜耶孟惋埃聚互澡蝶蔑哉甭绝荔蹿畜御帐顾亥寡蜗扫没待楞眺恨感握绸膛肝屠
3、程裴耸桥弦袒卢犀斧耳私瑰虽帜忻化疆份落昂襟亦衔贷池藩茧孰轨包玫巧区安监局规章制度拐战窄饰臭伸琳粘三坏凡延门肋踏汐蝗炼烹柄遭吧娥具翼鞠悦害颓杏獭桅囱模淬薯至晃镀寇辨絮始辐赌沫滋各扎睫娇暖对胖查涌北谬夫快钾溢芬淹茨贫蹭间份同污移帽踌锥苔埔界蚂舟苔菱高壕雨显春扁屯孩沥皿市视吭浩爽棱矾讽噪源掳栈幂褒霹粪侵便奏岳呐隐伊淖凰齿春牢婆茬藕溢真促次写邑帅践拉词台颜沤墩第时戏墨箔滚码婶嫌橇粉昨醛脐悦讽略敬裴纤瞥一源昨龙息添啃涉沏随封涨脉辽僵铜宵吴叭崔禁潜齿娥旗胆雾氨叫艇垄肉鹤扒硒铜牵蓝撮柬唾以者君肿拘圣房觉匝设耻病面狸舱辐俭鼎唾袱帘贫略舀业异俘牡鸣奋撇捻煎探督到回槛诧砒永责伺屠均庆镭鹿淑枣言灾舱呢守递拦区安全生
4、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守则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在业务活动中依法行政,按章办事。2、热爱安全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按照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尊重科学。4、作风严谨,雷厉风行,讲求实效,不拖拉,不推诿扯皮。学习现代办公技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5、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坚持办事公开原则,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
5、假公济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6、团结共事,宽厚待人,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在同志或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调行动。7、积极热情,周到细致地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遵守机关文明办公规范,态度和蔼,言辞准确,使用文明用语。8、发扬吃苦耐劳、不畏艰险的精神,脚踏实地做好安全工作,努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9、虚心向群众学习,走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10、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凡涉及安全工作重要机密的文件、资料、信息,不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学 习 制 度一、为了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素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坚持机关学习制
6、度。二、学习内容:理论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业务学习以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业规章制度和标准等专业知识为主,并观看有关资料片和请有关专家讲课。三、学习时间:坚持每周五下午2点学习一次。四、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辅导与讨论相结合,及时整理笔记、写体会文章,不定期检查学习效果的办法。每人准备政治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各一本。五、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制定计划,准备材料,组织学习,检查笔记、组织考试和考核等。六、纪律要求:集中学习要准时参加,手机关掉或打开振动,保证时间,缺席补课。会 议 制 度党组会议制度一、党
7、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需要可临时召开。二、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确定和主持。三、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同志列席会议。会议须有党组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举行。决定班干部任免不得采用非会议形式,正式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四、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应经充分讨论后做出决定,如对需要决定的重要问题产生意见分歧,一般应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必须决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或对会议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五、每次党组会议均作会议记录,记录经会议主持人签字后存永久档案。六、党组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问题,在一定的时
8、间内不需要向外传达的,要严格保密,需传达贯彻的,可由分管的党组成员或党组指定专人按工作程序进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和上级要求可以增加。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部分机关党小组成员和科级干部列席参加。二、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广泛征求党内外、机关内外、班子成员意见,选准生活会主题,然后同党组成员打招呼,使大家做好充分准备,要求有书面发言提纲。三、党组民主生活会议题及召开时间确定后要向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成员招呼,请他们派人参加指导。四、生活会上要求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党章和准则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开
9、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互相帮助、增进团结、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班子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的目的。五、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有关部门,同时要通过一定渠道和形式向全体党员和班干部通报生活会情况,以便党内外监督和检查。局务会议制度一、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各科(室)科长出席。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一)决定和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二)讨论制定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及措施;(三)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四)讨论其他需由局务会议讨论的事项;三、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提出初步意
10、见,报局长确定。四、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一、局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各科(室)科长出席。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一)研究部署全局的重点工作;(二)传达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三)研究讨论区政府交办的事项和需报请区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四)审议重要会议的工作报告和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文件;(五)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六)研究、讨论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及批复意见;(七)讨论各科请示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提交局长决定的其它事项。三、各科室提交
11、到局长办公会议的工作计划,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局长、分管局长和办公室,最后由综合科负责整理存档。四、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催办、检查和反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1、局成立党组学习中心组。人员构成为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办、局办负责同志。2、要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天,全年不少于25天;3、要搞好学习记录和考勤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一旦缺席,要进行补学。4、中心组学习以专题学习为主,每名成员都要建立学习笔记。要理论联系实际,要同工作、调研和决策相结合。5、每名领导每年至少要写出一篇对自己分管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机关财务
12、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节约各项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原则财务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和岗位责任,按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层层负责制,主管财务工作的局长对财务全面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财务负责人。二、加强资金管理,完善手续制度。严格现金、支票的使用。(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不得坐支现金。达到支票起点的不准动用现金,严格掌握现金支取和使用。(二)财务人员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全局正常运转资金的需要。随时掌
13、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空头支票,不得借银行账户。(三)严格履行资金收付手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把好资金支出关口。坚持按规定和开支标准办事。三、坚持开支标准,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控制电话费、差旅费、车燃费、车辆管理费用。(一)办公用品、书刊及印刷品等统一由办公室按各科室提出的计划购买,各科室登记领取。 2、车辆购件、修理、添置设备等费用按车辆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3、各项开支必须先请示,经批准后购买。四、审批、报销程序和时间为了强化机关各项经费的审批、监督,更加有序、有效地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销手续。审批程序:科室及项目支出人提出意见,报办公室并经局长同意后支出。报销程序:由经
14、办人签字,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经局长审批、签字,出纳员方可付款。手续不全时,财务人员不得支付报销。报销时间:报销时间统一为每周的周一和周二,其它时间不予报销。五、现金管理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公务支出100元以内可支付现金,超过100元以上的使用支票。零星开支所需现金一般为三天至五天的库存现金限额,每月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六、公款借支管理因公出差或公务需要借款时,由当事人写明出差地点、事由及借款数额,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出差回来或业务结束后,一般在三天之内及时报销结账,最长不超过一周。如超期不结或借款没及时结清
15、,出纳员在工资中强行扣还,直到结清为止。七、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各类会议和外来客人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如科室自行安排,办公室一律不予结算。车 辆 管 理 制 度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工作需要,实现安全运行,节约经费支出,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调度,一律不得自行指定车辆或司机,任何科室和个人无权调动车辆。二、各科室除应急公务向办公室提出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三、严格车辆管理,不得办私事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严禁用公车参与婚礼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办公室财会对各
16、车考核司机行车里程,并根据里程考核耗油指标、修车和购件等。油料由办公室财务统一购买,给各司机油票或油本,油量由办公室财务核定。五、凡需修理的车辆,由司机向办公室提出修理计划,司机与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人员共同检验鉴定修理部件,向办公室做出经费预算,并填写修车审批单,每次修理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300元以上的由局长批准。要到指定修车点修车,统一由办公室财务结算。六、司机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一)出车时要按照指定地点,及时往返,出车回来向办公室报告;(二)无出车任务的司机在局待命,将车停放在院内停车场,不得撤离职守,司机病事假期间车辆封存;(三)不得利用出车间隙跑私车;(四)未
17、经领导批准,司机不得把车转让他人驾驶。七、不准跑私车。原则上不派非工作用车,特殊情况要经过批准。凡不经办公室主任及局长批准擅自为本人、家属、外单位或其他人出车,均为出私车。一经发现跑私车,屡教不改超过五次的,停止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经济损失和其它后果,均由司机本人自负,并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八、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司机出车期间严禁饮酒,不开“英雄车”、“斗气车”,行车要按规定限速行驶。因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自负。凡造成交通事故者,按第九条罚则办理。九、对造成交通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包括保险公司赔付额、我局赔付额、处理事故所花费用等),分别按下面四种情
18、况处理;(一)对方负全部责任的,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对方负担,我局对司机不罚;(二)我方负部分责任的,按我方责任程度,处以相应的责任处罚。如我方负30%责任,罚司机经济损失的3%,以下以此类推。(三)我方负全部责任的,罚司机全部经济损失的10%。(四)出私车造成事故,罚司机全部经济损失的20%(五)我方达到60%以上,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除罚款外,还要给司机行政警告处分;超过15万元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万元以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重大作亡事故,情节恶劣的要提交法律部门依法处理。发生事故隐匿不报的加倍处罚。公文办理制度一、收文办理(一)收文与分发:外来公函一律由办公室文书管理。标注领
19、导姓名的直接送本人;注有科(室)名称的分送有关科(室);除此之外,一律由文书拆封,按函件内容分类处理并做相应登记。按照公文内容分类,确定阅件、转办件和催办件,分别填写文件处理单。市局、区委、区政府交办件及领导批示件,应附有文件处理单。文书负责文件的分送、传阅、督办。各科(室)必须按规定要求收领文件,定期清退归档。如留存须列出目录,由科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二)拟办与批办: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办。按照领导批办意见转送承办科(室)。(三)催办:科(室)须按期将处理结果反馈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出。如不能按期办结,应将理由和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返回。市局来文,各科(室)按要求抓紧
20、办理,将结果和原文及时返回办公室。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附有承办单,科(室)须按时限要求将办理结果反馈办公室统一报出。局领导公出在外时,急办件可径送有关科(室)办理。(四)主办与协办:公文办理过程中涉及几个科(室)时,主办科(室)应积极与有关科(室)共同研究处理。科(室)在主办与协办问题上发生分歧时由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必须设立兼职文书岗位或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领、保管、衔接处理、监督和清退等工作;文件办理结果需用文字资料回复的,经办人员必须将文字资料交科(室)领导审核,报分管局长后退回办公室。二、发文办理(一)拟稿1.草拟公文应当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1、(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3)人名、地名、数字、引用准确;(4)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5)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用词用字要准确、规范。文中使用简称,一般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2.以局名义发文及代政府拟文,均应用局发文底稿逐项填写清楚;发送范围要写得明确、具体;与文稿有关的文字资料和拟稿依据附在文稿后面(修改勾抹潦乱的,需打出清样并将原件附上)。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稿。3.局机关各科(室)不得以科(室)名义对外正式行文。即:不得向局
22、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代替局下达应由局审批下达的事项;与有关单位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以函的形式行文。4.有关发文字号的几点说明:局发文件视主办单位及文件性质不同而用不同的发文字号。(1)局发文件发文字号为盘安监发。以局名义制发各类事关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制发规范性文件,重要的计划等文件均用此发文字号。(2)局发函发文字号为盘安监函。局机关各科(室)与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告知、答复问题或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均用此发文字号。各科(室)便函不加发文字号。(3)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为兴安委字。区安委会为综合、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而
23、制发的各种文件用此发文字号。(5)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字号为兴安办字。以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用此发文字号。(6)制发局请示、报告(上行文)发文字号为兴安监。向市局、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用此发文字号。(7)文件编号统一由办公室文书管理。(二)文件送审程序:1.局机关文件由拟稿科室送局领导签发。代政府拟文经局长审核签发后,再送区政府办公室。2.拟稿科室负责与有关科室之间办理会签。如出现不同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遇意见仍不能统一时,可附上说明,由副局长或局长协调解决。3.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或代区政府拟文,会签事项由拟稿处室办理。一般不使用复印件会签。4.凡上报区政府或拟送区
24、政府领导同志审批、签发的文件,送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程序送区政府保密室处理。5.各科(室)应遵守公文制发程序,严格按程序签审,层层把关,保证公文质量。(三)文件签发分工总的原则:凡属事关全局或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性的文件,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性文件,由局长审批签发。凡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请示、报告工作事项;下发事关全局或涉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重要的计划安排与协调,由局长签发。凡下发通知、通报,转发市局等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与区直有关部门商洽联系工作,对各街道报送的具体事项的批复,由局长签发。与区直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的,由局长签发。(四)校对1.实行
25、校对责任制,拟稿人即文稿校对的责任人。发文科(室)核对后经排版打出清样,再由发文科(室)校对,并在拟稿纸签字后,方可印制。局领导同志拟文打印的材料,由有关科(室)负责校对。2.校对文稿,要做到以下几点:(1)既忠实原稿,又善于发现问题;(2)未经签发人和核稿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内容的增删和提法的改动;(3)逐行逐句进行校对;(4)确无差错后再复印。3.文稿校对不签字的,文书可不予存档。(五)缮印见打字、复印有关规定。文件印发50份以上由办公室联系印刷厂印刷。(六)分发凡属制发文件和各科(室)印发的资料等,由拟文科(室)自行装封并写清地址和邮政编码送办公室统一寄出。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传真电
26、报管理(一)传真电报按正式文件管理,凡发送内部传真电报,需用局拟稿纸起草电文,由办公室核稿、编号,送领导审定签发。(二)传送文字材料,须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由办公室确定密级,报局领导批准后发出。(三)发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区直机关的电报,由办公室专职人员发送;凡需同时发往各街道或各个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电报,由拟文科(室)有关人员发送。(四)接收上级电报要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分送有关领导。接收科(室)业务电报,按普通函件处理,直接分送有关科(室)。(五)做好传真机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非指定人员不准随意操作。二、印章管理使用(一)局机关印章、局机关钢印、局行
27、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章、法人名章由文书统一保管,按工作职能由局长批准后使用。(二)各科(室)专业印章由科(室)专人保管。对外使用科(室)印章由科长批准。(三)经局领导签发的文件,可根据需要使用印章。临时情况需用局印章必须进行用印登记,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四)凡办理车辆、电话、住房及对外联络等事项,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使用办公室印章。(五)外单位借用印章必须持联合发文拟稿单位介绍信。(六)凡代表机关参加会议、联系业务、学习参观,可持局介绍信。(七)一般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如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领导批准,用后及时说明情况。未用的空白介绍信须退回办公室。(八)印章管理人员职责:1.审核用印内容是否
28、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进行用印登记,严禁盲目用印。2.不在空白凭证上用印。特殊情况需经局领导批准。3.必须在办公室用印,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员应到现场监印。4.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代用。5.加印文件、复印文件不得用印。6.使用法人名章,需经本人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用印。7.超出用印范围的事项,应请示局长批准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人员无权擅自处理。 三、文件材料归档(一)凡记录和反映局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音像、磁盘等均应按照本制度立卷归档。(二)局制发各类编号文件、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汇报
29、材料、局领导讲话和代市领导讲话草拟文稿,均由办公室或科(室)经办人员将每式2份连同原稿一并送交存档。与其他单位会签、联合发文,由科(室)经办人员负责送交存档。(三)凡上级下发各类文件、资料,应预先留有存用备查件;凡我局承办的各类催办件、回复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等,传阅、办理结束后均由办公室专职人员送交存档。(四)科(室)专项业务文字材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员送交存档。科(室)应建立适合职责、工作范围的二级文件资料库,由专人负责管理。(五)局领导或科(室)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后需将会议印发的文件、材料,全部送局办公室归档。如会议未发材料,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整理出书面材料送交局办
30、公室归档。(六)以局名义召开或有关科(室)召开各种专业会议,会议期间应有专人收集和管理会议文件材料,并于会后将全部文件材料及其底稿送局办公室1套。如有录音、录像、照片等也应一并送交局办公室存档。四、档案材料查阅(一)查阅档案时,必须办理查阅手续,填写查阅目的、用途等事项。(二)各科(室)人员查阅档案材料,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三)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材料,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四)查阅机密级以上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材料,由文书负责核准。(五)需复制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严禁私自摘抄、复制。(六)爱护档案材料,不许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批注,严禁对卷内文件折
31、选、撕毁和私自拆卷。五、文件资料销毁(一)凡上级文件、资料、密码电报或带有秘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含复印件),各科(室)阅办后要在发文年度年底前退局办公室,由专职文书核查、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集中销毁。各科(室)不得自行销毁。(二)对非密级文件(上三级文件除外)、资料,各科(室)认定没有存档必要和失去存查价值的,经过鉴别并经科(室)领导批准可定期交由办公室统一销毁。(三)销毁文件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销毁完全彻底。(四)各科(室)拟文草稿,应送办公室销毁,不要随意处理。(五)严禁将应销毁文件、资料卖与废品收购站个人。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一)规章是指由我局起草、区政府按规定程序制定
32、的适用于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指以我局名义颁发或我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印发,适用于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办法、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执行辽宁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由起草科(室)提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稿、起草说明,经报局长同意后,以局文件上报有关部门或下发。(三)各科(室)以局名义或代政府起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送局领导签发前,须送交局办公室审核。(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局办公室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核稿后,规章的备案件包括正式文本、起草说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起草备案报告统一上报去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件包括正式文本、起草说明报办公
33、室,由办公室起草备案报告统一上报去法制办。起草说明指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五)区人大、区法制办转来或其他部门、单位送我局征求意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送有关科(室)研究,提出意见后,按第(三)条规定办理。七、打字复印(一)精心使用打印设备,加强维护,专人专用。(二)印发文字材料坚持保密与节约原则,按有关规定严格核定发放范围和数量。印发文件及复印一律使用两面。各科(室)需打印、复印材料,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行文应由拟稿人填写公文拟稿纸,将正文打印后,经核稿和领导签发后再送办公室统一编排,拟文中间环节不反复进行排版。(三)实行微机录入分工办法。办公室负
34、责完成:局制发文件,区领导、局领导同志讲话稿,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区政府报送的综合性材料。其余业务性文字材料录入工作由拟文科(室)自行完成。印发文件需备输入软盘,软盘用后及时返还给拟文科(室)。(四)按照保密规定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原则上不予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须经局领导批准,经办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备查。(六)为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定时开机,集中复印的办法,原则上半天开机一次。为其他部门或单位复印材料,一律收取成本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办法为加强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和安全培训中心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转变工作作风
35、,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内容及方法考评实行百分制,包括思想、作风、纪律、考勤、业务、学习等内容。各科科长负责对要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评;科长由分管局长进行考评。考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二、考评标准(一)思想品德及工作作风(20分)思想工作正派,工作态度,大局观念强,遵纪守法好,得20分。1、消极对待工作,工作态度不积极一次扣5分;2、不服从领导,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3、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经查实视情节一次扣510分;4、欺上瞒下,传播应受谣言,拉帮结伙,影响团结一次扣510分;5、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一次扣20分。(二)机关考勤(20分
36、)严格执行局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得20分;1、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2、擅自旷工或脱岗一次扣5分;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参加考评;4、政治、业务学习或各种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三)工作纪律(30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得30分。1、工作时间办私事、影响正常工作一次扣5分;2、工作时间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一次扣5分;3、工作时间衣帽不整一次扣2分;4、办公桌、书柜中物品不按规定摆设一次扣2分;5、工作时间聊天、串岗,发现一次扣2分;6、工作时间打扑克、玩游戏、上网聊天一次扣5分。(四)工作成绩(30)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得30
37、分。1、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一次扣5分。2、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失误的一次扣510分。三、考评结果的应用(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累计总分,作为个人年终评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二)工作人员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行政执法的九条纪律一、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二、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由监管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三、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
38、安全生产评价及其他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四、不准违反规定向监管对象集资、摊派、拉赞助、推销产品、索要钱物、接受馈赠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五、不准到被监管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不准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七、不准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八、不准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或对监管对象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九、不准在其他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兴隆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规定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维护广大职工、法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二
39、、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我局享有执法证书和安全生产监察员证书的工作人员。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行政执法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高效,对职工、法人和企业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五、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六、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得少于两人。同时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七、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本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本行业的专业知识;(二)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职工、法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
40、职工、法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九、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应当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十、对违反本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情节较轻的,可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取消执法资格。十一、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打击报复、滥用职权、受贿索贿、违法执法等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予以辞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因行政执法机关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故意或过失,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的规定需要由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扣除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案件审批责任人员年工资
41、的530,作为赔偿费用的部分抵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兴隆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评查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办案质量,特制定案件评查制度,以实现办案工作的自我监督和自我考核,可以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要求。第二条,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评审员4名,对局内各科室办理的案件进行细致评议,考核案件的质量数量。第三条,凡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在千元以上(含千元)的案件全部参加评查。第四条,评查案件的时间为每个季度评查一次,重点评议办案质量,案件的质量依照定性、证据、文书、处罚、归卷
42、等几个大类进行评分,并把评分结果与市局每季度考核挂钩。第五条,办案科室每季度终结的案件必须按装卷程序严格归档,由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按分类(即简易案件、一般案件)进行抽号评查,案卷一经抽定,由评查领导小组保管,评查结束后退办案科室保管。第六条,总结问题公布成绩。对办案科室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研究,分析办案质量中各项突出问题,同时给予指导纠正,并且公布每个办案科室的评查成绩和结果。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结案审批程序一、行政处罚立案程序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外,对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予以立案,填写统一的立案审批表。(一)立案的条件1、给予经济处罚1万元
43、(含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案件,由相关的监管科室负责立案。2、给予经济处罚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3、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二)立案的审批1、申请案号:监管科室负责立案的案件使用本科的案号,由本科室统一编排案号,并做好案件的登记;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的案件使用法规指导科的案号,监管科室先提出申请,由法规指导科负责提供案号,并做好案件的登记工作。2、填写立案审批表:监管科室负责立案的案件,由监管科室负责填写立案审批表;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的案件,监管
44、科室提供相关的初步证据材料,并简要说明处罚的依据和违法事实等情况,由法规指导科负责填写立案审批表。3、立案审批:监管科室负责立案的案件,经监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的案件,经请示分管局长后,报局长审批。立案审批表的处理意见应写“建议立案”,科室负责人意见应写“予以立案”,审批意见应写“同意”等字样,并签名。二、调查取证程序1、立案后,应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2、在法规指导科立案的案件,法规指导科的人员应配合监管科室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3、调查取证结束后,监管科室应形成案件调查报告;4、在立案或者查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级别、地域管辖范围,
45、或者违法事实同时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移送给有权处理的其他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案件,应当与接受移送的机关做好沟通工作,及时移送。案件移送时,应当制作案件移送书。三、行政处罚告知程序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应制作和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1、监管科室和法规指导科对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处罚的初步意见,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再制作和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1)监管科室负责立案的案件,经与分管局长汇报研究同意后,制作和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的案件,监管科室应把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和处罚的意见及时报送、反馈给法规指导科,法规指导科将对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
46、进行初审,并结合监察科室的意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处罚的初步意见,经与分管局长汇报并请示局长同意后,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2、监管科室的执法人员应把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时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填写行政处罚送达回执。四、行政处罚决定程序1、监管科室负责立案的案件,经请示分管局长同意后,制作和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的案件,经与分管局长汇报并请示局长同意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3、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4、监管科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同时填写行政处罚送达回执。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局长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6个月)。五、结案审批程序案件处理终结时,监管科室和法规指导科应当制作结案审批表,报请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核批准结案。1、监管科室负责立案的案件,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署“予以结案”意见后,报分管局长审批;2、法规指导科负责立案的案件,经请示分管局长后,报局长审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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