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视界二期二标段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协议书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签订时间:2014年6月25日协 议 书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中长花园二期二标段基础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边坡支护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护坡人工成孔灌注桩(包括:人工成孔(人工土石方挖、运及桩内通风及照明)、护壁、钢筋笼制作、吊装、砼浇筑、破桩头)、边坡支护锚索、锚杆、腰梁、土钉、
2、钢筋网片、冠梁及喷射混凝土等全部的工程施工内容及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二、承包范围1、按施工图纸,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要求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2、护坡人工成孔灌注桩(包括人工成孔、护壁、钢筋笼制作、吊装、砼浇筑、破桩头)、边坡支护锚索、锚杆、腰梁、土钉、钢筋网片、冠梁及喷射混凝土等全部的工程施工内容及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6月 1日 (以甲方发布开工令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14年7月15日合同工期总施工日历天数45天,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内容。除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四、质量标准 乙方所施工队所有工程内容各项指标需符合设计图纸
3、标准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必须一次性合格。否则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最终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辽宁省、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依据)五、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暂定为: 元(人民币)¥: .00元(人民币)1、 本项目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工程报价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中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为暂定量,工程竣工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工程报价清单说明中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报价清单中明确的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工程报价清单)实际完成工程量*固定的综合单价=工程总价。2、 上述价款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在内的
4、(含专家论证设计评审费)全部费用。但不限于点位观测费、吊装费、维护费、运输费、搬运费、仓储费、试验费、暂设费、垃圾清运费及一切风险在内的有关修订和可能订立的应由乙方支付的所有税项及其他履行本合同条款和规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因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外,乙方不得以不了解实际情况或现场情况或误解等其他非本合同条款内的原因为由(包括政府市场政策性文件调整之影响),均不得向甲方提出增加价款要求。3、 工程量的确认:依据施工图纸,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或工程量签证为准)。4、 工程款的支付(1) 工程款的支付:无预付款,待单位工程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结算资料
5、四份,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后,此工程结算额全款抵房。(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抵房协议)(2) 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提交正规的工程款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3)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保金为5%,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现场临时水、电及其管理1. 临时用水:现场所需的施工、生活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含在各项综合单价内,乙方自行交纳并承担费用。2. 临时供电(1) 现场所需的施工用电源由甲方提供电源接驳点,乙方需从现场用电电源位置提供一切接驳、引入,铺设临时电线、配电表及
6、其他设备装置,并承担承包范围内全部接驳费用(含指定分包工程)。由甲方供电部分,此部分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用电部分由乙方自行挂表,甲方按表数计量(含电损),甲方收取1.5元/度电费,在乙方已完工程进度拨款内扣除。(2) 所有临时电力装置应正确安装和接驳,使其符合大连市供电局或大连市消防部门的要求和安全条例。所有用作临时照明和供电用的插头、插座、接驳、变压器、临时开关和保险丝等,应经得起损耗及防水,并适宜于室内外使用。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乙方的联络事宜,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登记等手续和其他相关事宜,
7、其签署的文件均应经甲方加盖公章后方为甲方认可的有效文件。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工程量的确认必须同时经甲方有关部门代表签字确认后为有效,缺一不可。除甲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任何个人的单方签字,甲方均不予认可。2、甲方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已向乙方进行建筑设计施工图的交底工作。乙方并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
8、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前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3、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甲方给予乙方工地代表的任何指令视为有效地给予乙方,该工地代表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工地代表人选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不得无故更换,经甲方同意才能予以更换。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
9、同标准要求。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在此期间出现的损失、丢失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逾期交工的责任等。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6、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乙方有无偿保密的责任,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予以追偿。7、乙方负责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时可由甲方处理,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乙方必须对工程施工中的甲乙方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一旦因乙方责
10、任发生事故,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须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9、乙方进行的施工,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物品及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等的安全。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10、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如有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1、乙方负
11、责确认相关的技术参数,确保达到符合设计要求以及附近建筑物等安全稳定不受影响,保证地下室工程顺利进行。 12、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费用;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八、材料设备 钢筋、商品混凝土等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应确保所购材料等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承包人承担钢筋原材料、焊件、混凝土等全部材料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一切检测试验费用。九、 工程竣工与结算工程竣工后30日内乙方提交验收报告及工程结算资料。乙方报送结算资料要求:结算报
12、告四份,结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书、现场签证、材料限价单、补充单位限价表、工程洽商纪要、设计变更单、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结算交接单、合同、竣工图纸及其它可以作为结算依据的资料。合同复印件加盖结算申报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乙方上报的结算资料必须齐整,否则甲方有权给予退回。十、 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逾期开工或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1000元逾期违约金。逾期达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2、工程质量或材料达不到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由乙方无偿修复、更换直至达到标准及甲方要求,对由于修复、返工而逾期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500元逾期违约
13、金,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对因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经反复整改仍达不到合同标准要求及甲方要求,按每一项质量问题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除前述质量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3、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款5%的违约金。5、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
14、乙方须承担合同暂定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向任何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以及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它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6、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的,应支付乙方的款项,待双方结算后支付乙方。7、甲方有权从保修金和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等款项,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8、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未付工程款部分的利息。9、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合同项下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1、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一并保存。本合同附件如下:附件:工程报价清单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书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协议签订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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