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馆合伙经营协议书协议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姓名: 身份证号:姓名: 身份证号:共同合伙人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宾馆,合伙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一、合伙的经营项目、宾馆住宿、经营地址:二、宾馆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宗旨;三、合伙期限:自 年至 年,共 年。四、投资方式:1、金额: (大写)合伙人每份投资额 。(合伙人的资金可分成两小股,为一方投资的资金,需提供投资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但不得参与管理、经营方式)姓名: 身份证号:姓名: 身份证号:姓名: 身份证号: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
2、收回。3、 设立投资存取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共有账户,并设立合伙方的手机短信业务。五、合伙共同协商管理人 。管理须敬业,负责的态度管理好宾馆。按时上账、打款、盈利分红、按投资比例分红。由于合伙人为五户联保,取得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管理人须按时清息还款。六、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1、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红;2、经营过程中先以还清贷款后现金每月分红;3、各合伙人贷款期限到期前一个月,盈利不足以还清贷款时,各合伙人须负担还清自己名下剩余贷款;4、不得影响他人信誉度或以后的发展。七、合伙负责人事务。1、 为合伙负责人,要对合伙事件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帐
3、目管理等。2、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生效。3、财务须每日每月客户数目清楚。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对管理人帐目核查,签字后生效。八、合伙人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共有;2、共同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债务;3、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九、退出转让1、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2、如要退出,折旧与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两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3、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5、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按退出方式对待;6、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7、退伙后,以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十、合伙退出清算1、合伙
4、期间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3、清算后如有剩余资金,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4、清算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还清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十一、争议解决方式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认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协议经合伙签名后生效。合伙人姓名及签字: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
5、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
6、、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
7、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
8、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