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形象设计【商务合作vkcommerce1003】意向协议书甲方: 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内蒙古君胜国际大酒店设计企业形象(VI手册)(以下简称“君胜酒店企业形象”)相关事宜,结合双方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第一条 合作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的设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执行期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其他合作事宜。第二条 工作内容VI设计手册,内容包括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的设计,如下所示(详见附件1-君胜国际大酒店视觉形象设计项目明细): 基础部分 视觉识别系统的基本
2、要素系统(即A部分),包括标志、标准字、标准色等基本要素的解说和基本规定等。 应用部分 视觉识别系统在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展开的应用系统(即B部分) B一1酒店内部办公系统应用规范; B一2酒店外部环境系统应用规范; B一3酒店形象宣传系统应用规范; B一4酒店公关形象系统应用规范; B一5酒店客房管理系统应用规范。第三条 付款方式项目内容及设计费明细: 项目分类具体内容VI基础设计设计费(元)VI应用设计设计费(元)A部分39900B部分(1-5)82700总计(元)122600备注未税合同总款项 元整(大写)¥ 元;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款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预付款数额为 元整
3、(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其他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其余项目款项待乙方设计稿件全部通过甲方审核,VI手册交付甲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剩余款项(全款70%)总计 元整(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其他 );如需开具发票,按照税票开设项目另行计费。帐号及开户行附后。第四条 设计作品的交付方式乙方以电子稿件和打印稿件的方式,便于甲方工作人员对每次提交稿件内容的审阅,待附件1 中所有项目设计完毕,装订成VI手册,A3尺寸一本,A4尺寸1本,另附所有设计文件的电子稿件光盘,所有VI设计的稿件均为AI矢量格式文件。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
4、品享有著作权。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于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甲方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
5、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终止合同的,无权要求退回。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第八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已经确认,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其他条款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或签章): 法人(签字或签章):紧急情况负责人: 紧急情况负责人:紧急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 紧急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此页无正文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内蒙古唯客广告有限公司帐号:7503 9102 2000 0000 024296开户行:鄂尔多斯东胜农村商业银行创业分理处内蒙古唯客广告有限公司【201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