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寄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或其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
2、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3、七、八年级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7:00到校至本周星期五下午4:30(九年级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7: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12: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到离校时间务必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4、住校生在校
3、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在校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校外打架、到娱乐场所等处造成意外事故,学
4、校不负责任。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
5、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 七、八年级星期五下午4:30、(九年级星期六早12: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按手印): 电话: (班主任签字): 学校(公章) 2014年 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