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承包协议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遵循公平和诚恳信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 工程名称:解放路2、4、6、8号及新华街341、2、3号竹脚手架工程。工程地点:解放路2、4、6、8号及新华街341、2、3号。二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提供钢管及安全网,配件,且必须满足甲方其它施工需要,乙方负责搭设及拆除脚手架,费用自理。三 工程单价及工期外架单价双方约定每平方为贰搭柒元。总工期为五月天,从合同签订日算起,乙方设好外架,必须满足甲方施工需要。四,结算方式现钱支付,不含任何税金,当外架设完成,满意施工后,付完工程量的60%货款,脚手架拆除完毕,甲方应付余款所有工程完工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乙方施工所用的钢管及安全网,配件,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乙方安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因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六、 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实际搭设凹凸面积计算,周长外架排总高度=总面积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工程完工付清款后,自行失效。发包人 :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