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0施工承发包模式 1.施工任务委托模式:(1)施工总承包模式(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3)平行委托模式 2.施工平行承发包一般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 3.施工平行发包模式特点: (1)费用控制: (1)对每一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发包,都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较有依据,工程的不确定程度降低了,对合同双方的风险也相对降低了 (2)每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发包人可以招标选最好的施工单位承包,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3)对业主来说,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工程的总造价,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 (2)进度控制: (1)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
2、开始这部分工程的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以边设计边施工,缩短建设周期 (2)由于要进行多次招标,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较多 (3)工程总进度计划和控制由业主负责;由不同单位承包的各部分工程之间的进度计划及其实施的协调由业主负责 (3)质量控制: (1)不同的分包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的控制和制约机制,对业主的质量控制有利 (2)合同交互界面较多,应非常重视各合同之间界面的定义,否则对项目的质量控制不利 (4)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在每个合同中都会有责任和义务,签订的合同越多,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就越多 (3)业
3、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5)组织与协调: (1)业主直接控制所有工程的发包,可决定所有工程的承包商的选择 (2)业主要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3)业主方可能需要配备较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管理,管理成本高 4.施工总承包的特点: (1)费用控制: (1)一般都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2)进度控制: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
4、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3)质量控制:项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4)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5)组织与协调: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 5.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6.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所有分包单位的选择都是由业主决策的。 7.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最大特点是可以提前开
5、工,缩短建设周期。 6020施工承包与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4.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5.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6.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7.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6、1)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8.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 9.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10.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
7、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1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备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 12.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未按规定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3.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4.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5.发包
8、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16.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7.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18.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19.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20.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
9、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 21.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22.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23.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 24.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劳务分包人交
10、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 (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
11、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工作关系。 25.劳务分包人开始施工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6.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7.劳务报酬的方式: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即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28.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9.材料标的:购销物资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
12、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等。 30.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看):(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31.若建筑材料或产品有计量换算问题,则应按照标准计量单位确定订购数量 32.包装包括包装的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33.包装的标准指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以及标记。包装物由建筑材料的供货方负责 34.包装物的回收办法:(1)押金回收(2)折价回收 35.交付方式可以是采购方到约定地点提货或供货方负责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两类。 36.交货日期的确定:(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
13、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7.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 38.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供货方按照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采购方支付该批设备价的80%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39.成套设备安装后一般应进行试车调试,双方应该共同参加启动试车的检验工作。 6030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1.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1)总
14、价合同(2)单价合同(3)成本补偿合同 2.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间不能明确、具体的予以规定时,则可以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3.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4.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5.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背) 6.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的风险:(1)价格风险(2)工作量风险 7.固定总价合同适用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15、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 8.变动总价合同: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的风险相对较小 9.总价合同的特点: (1)发包单位可以再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
16、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10.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对业主的调整控制很不利。 11.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适用情况: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洽谈 1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13.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
17、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4.成本加酬金合同:(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如何向承包商支付酬金的条款 (2)应该列出工程费用清单 6040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 1.施工合同跟踪的含义:(1)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2)合同执行者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 2.合同跟踪的依据:(1)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 (2)各种实际工程文件的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 (3)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 3.合同跟踪的对象:(1)承包的任务(2)工程小组
18、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工作 4.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5.合同变更的内容(重要考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变更的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
19、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以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6050施工合同索赔 1.索赔的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2.索赔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3.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索赔意向通知是索赔工作的第一步 5.索赔文件的内容:(1)总述部分(2)论证部分(3)索赔款项计算部分(4)证据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