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资补充协议书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XXX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方和乙方在完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一致协商,签订本薪资补充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执行。一、协议期限:自2013年03月11日起至2015年03月10日止,期限贰年。二、甲方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逐步实现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乙方的岗位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等相关因素确定乙方最终的薪资水平。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2350元,试用期限两个月
2、,乙方岗位实行每周6天制,其中一天的加班工资已经在月基本工资内)。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给予乙方最低年薪保障承诺,其标准为年薪不低于45000元(大写:肆萬伍仟园整)。包含:月薪、各类奖金、奖励、补贴等所有甲方计发金额。如甲方经营势头良好导致计发金额超出45000元的,作为乙方应得报酬发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年度计发金额不足45000元的,甲方在年末补足差异金额发放给乙方。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薪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等情况,不得泄露签订薪资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六、违约责任约定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个月薪资总合,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七、因履行薪资补充协议书规定的相关事项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九、本协议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即行生效。甲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劳动者)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