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深圳市亚科泰平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网站主办者) 乙方:广东金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万邦)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07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201064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联网正常运营
2、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金万邦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金万邦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第四条 金万邦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第二章协议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五条 违反服务协议的,金万邦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100元/次。第六条 金万邦要求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第三章附则第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八条 作为金万邦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由金万邦负责解释。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深圳市亚科泰平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金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日 期:2014-1-9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