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协议书甲方(实习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学校)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实习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注册学号: 联系电话: 青岛市教育局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和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及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实习协议:一、基本条款(一)实习地点、内容和期限甲方按乙方实习大纲及教学内容,安排丙方到甲方 地点 岗位实习,丙方应按学
2、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保险甲方和乙方必须为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实习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具体约定如下: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1、丙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需经丙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2、甲方保证丙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3、甲、乙、丙三方的具体约定: (四)实习报酬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确定丙方实习期间的报酬。其中属顶岗实习的,甲方支付给丙方的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给
3、本人,不得扣留或延期发放。具体约定如下: 二、甲方职责(一)甲方制定实习管理规则,由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工作,并对实习生进行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制定安全预案。(二)在实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为丙方实习提供安全卫生条件,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三)甲方选派足够数量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指导和管理,组织带领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四)甲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五)对丙方的出勤、工作表现做出记录;实习期满,做出书面实习鉴定。
4、(六)丙方实习期间,乙方确需丙方回校参加各类考试或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等其他事情的,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准假。(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与丙方解除协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退回,终止本实习协议:1、丙方不能胜任实习工作;2、丙方严重违反或拒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八)丙方实习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甲方有责任及时救治,并及时通报乙方,对伤害事故进行妥善处理。丙方实习工作期间,因甲方、乙方、丙方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
5、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自杀、自残、自伤事故应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对丙方人身伤害事故承担的责任比例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乙方职责(一)乙方应遵循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实习。(二)乙方对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学生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实习计划的落实。(三)乙方安排实习指导老师跟班或巡回指导检查,及时掌握实习动态,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四)乙方加强对丙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实习期间甲方与丙方之间发生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五)丙方在一年级学习期间,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到企业等单
6、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丙方到酒吧(烹饪类专业学生除外)、洗浴中心和夜总会、歌厅等娱乐场所实习。(六)乙方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四、丙方职责(一)丙方按照乙方实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岗位规范要求。(二) 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三)丙方故意损坏实习单位各种设备的,按相关规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四)丙方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五)丙方应遵守甲方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
7、密。(六)丙方提前终止实习,须于一周前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五、甲、乙、丙三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一)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三方就本协议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 (二)本协议到期即终止。七、其他(一)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二)甲、乙、丙三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报教育行政部门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实习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乙方(学校)(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丙
8、方(实习学生)(签字或盖章): 丙方监护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
9、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
10、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
11、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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