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总责。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的智能部门。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时,必须有承包安全生产内容。4. 在技改项目时,保证有关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5. 积极支持公司安全工作,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并组织人员制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指导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6. 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保障企业安全。 第二节 生产部副总、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领导开展本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定期研究本厂的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情况。2 经常对本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苗子。3 在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生产产量和质量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 经常开展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对新进厂员工、内部转换岗位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即厂安全教育和班组现场安全教育。5 如有事故发生,立即组织和参与急救伤员工作,按规定及时
3、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保安人员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拟定整改措施或方案,同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6 对违反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7 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第三节 班组长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身作则,对班组安全负责。2 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布置、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3 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对他们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尤其对
4、新工人要加强班组现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新入厂和调动工作岗位、长期停工后复岗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4 经常检查本班组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发现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经常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积极配合公司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认真进行整改。5 若发现班组内有人违章作业,经教育不听劝阻,则有权不予安排上岗,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挥及工作安排。6 班组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同时参与急救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7 积极配合,参与公司和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第四节 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 认真参加公司、班组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学习有关安
5、全文件及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他人以及相互保护意识。2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冒险作业,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睡岗和不饮酒后上班。3 根据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各种运行记录要按时、准确记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组长和主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4 做好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保护设施和操作工具。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6 转岗时,应自觉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1. 计划依据 (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
6、安 全生产制度。 (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 议。 2 . 计划编制 (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行政人事科。 (2 )行政人事科编制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生产部副总审批。 (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部负责贯彻执行。 3. 物资供应 (1 )安全技
7、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采购科与财务科直接申请负责; (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部申请,财务科审核,采购科确认购买。 4. 检查和报告 (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 )生产班组班长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5. 设备调试质检 (1) 新设备安装调试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班组或部门按要求组织质检,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检验; (2 )直接使用人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班长,再由班长确
8、认后报告主管厂长, (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6. 安全检查 (1) 任务与要求 6.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6.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6.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6.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6.2 安全检查时间。 6.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6.2.2 季节性检查。 6.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6.3 安全检查人员 6.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6.3.2 安全总负责人; 6.3.3 生产部各班组负责人; 6.4 检查的内容 6.4
9、.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 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6.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6.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 厂区防盗工作等。 6.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 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6.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6.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10、 6.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6.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 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 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6.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产办公室,对重大隐患 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7 事故管理 7.1 事故分类 7.1.1 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7.1.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
11、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7.1.3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的经济损失。 7.1.4 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救费用。 7.1.5 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7.1.6 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易发事故衣履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7.1.7 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
12、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7.1.8 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7.2 管理部门 7.2.1 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技术科、生产班组鉴定,根据结果相关人员负责。 7.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具体造成问题科室负责。 7.2.3 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班组和直属部门负责。 7.2.4 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7.3 事故处理 7.3.1 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7.3.2 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
13、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7.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7.3.4 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7.3.5 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7.3.6 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7.3.7 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7.3.8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7.3.9 凡设备事故、公共
14、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7.4 事故抢救 7.4.1 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7.4.2 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7.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厂长报告。 7.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部副总。 7.4.5 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7.5 责任划分 7.5.1 安
15、全管理实行部门副总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 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7.5.2 车间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部门副总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 部门副总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其直接负责。 7.5.3 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部门副总、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者 的,由违反者负责。 7.5.4 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
16、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7.5.5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7.5.6 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7.5.7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7.5.8 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 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7.5.9 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厂长
17、及其他部门副总办公会议研究。 7.5.10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7.5.11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 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8 . 奖励与惩罚 8.1 奖励 8.1.1 全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天,给对应各班组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各100元,主管厂长奖励200元。 8.1.2 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8.1.3 敢于向违反工厂制度的行为做斗争和检举他人偷拿产品或盗窃工厂物资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8.1.4 对防火或救火有功
18、和保护公共财产及职工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8.1.5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8.1.6 设备、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50200元。 8.2 惩罚 8.2.1 车间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种擦洗设备的油布乱堆乱放 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2.2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8.2.3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8.2.4 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8.2.5 因事故
19、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8.2.6 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8.2.7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8.2.8 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 罚款20元。 8.2.9 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 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2.10 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
20、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各部门副总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8.2.11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由班组班长和直接责任人共同赔偿损失的5%;厂长及部门经理赔偿损失的3%。 8.2.12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班组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厂长及部门经理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3%。 9 . 工伤工资 9.1 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 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
21、70%,直至上班。 9.2 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 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 10. 附加说明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人事科制作,由厂管理部各部门科室会议研讨决定,最终执行,请全力配合。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22、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
23、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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