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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驻穗外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

2、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不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乘坐超规定等级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表(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以上的人员软席(软座、软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市直正副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以及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软席(软座、软卧)二等舱公务舱(没有公务舱的航班可以乘坐头等舱)凭据报销其他人员硬席(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3、二)副市长以及相当职务以上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1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除处级以上和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乘坐飞机外,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局级单位科级以下人员需经局级领导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处级以下单位人员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四)城市间火车属于直达全列软席列车的,副局长以上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高级软席,其余人员则乘坐软席。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和航空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第三章 住宿费第九条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或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副局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市财政局将根据物价水平、住宿定点饭店招标等情况不定期调整上述住宿费标准上限。第十条 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人员住套间,处级人员住单间,科以下人员两个人住一个标准间。科以下人员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不超过上述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5、。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国家和省、市的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并在报销时注明理由。出差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在住宿费开支标准的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第十一条 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在省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在省内出差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可

6、以凭出差地的餐饮发票,按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50元以内的标准据实报销。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用于补助市内交通、文印传真、长途固话等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30元。第五章 与会、外派等的差旅费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到广州10区以外参加会议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会议期间与在途期间的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第三、四章的规定报销。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本单位按照第三、四章的规定报销

7、。会议通知没有明确食宿自理的,一律按统一安排食宿的规定报销差旅费。第十七条 到广州10区以外基层单位实(见)习,挂职锻炼和参加各种支援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工作时间10天以上的,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20元,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援藏、援疆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粤办发19958号文和粤办发199727号文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到广州10区以外参加国家和省级党政机关、工青妇团体举办的党员培训班、任职培训班、干部培训班(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学习期间伙食费自理的,凭培训通知回所在单位报销学习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学习培训时间在

8、一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补助15元;学习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十九条 广州10区以外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被市直单位选调(抽调)到市直单位挂职锻炼、开展专项工作或到地方督导工作的,按以下规定报销差旅费:(一)从基层工作单位到市直有关部门或派到异地临时工作单位往返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基层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补助标准回原工作单位报销。(二)在市直有关部门或派到异地工作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20元,由选调(抽调)人员的市直单位报销,在原工作单位不再报销公杂费和伙食补助费。第二十条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司机驾驶汽车出差的,按一般工作人员的差

9、旅费规定执行。在广州10区内行车的,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公杂费,符合误餐费有关规定的,可按规定领取误餐费。第六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凭据报销(其中:生活上急需的物品,在50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过部分自理。个人的书籍、仪器运费可在以上限量外凭据报销。行李、家具等包装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可以使用集装箱托运行李、家具等,但报销的金额应以上述规定行李重量的运费为限,超过部分自理

10、。集装箱内如装有个人的书籍、仪器,其运费无法分开计算的,不得作为限量以外报销。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第二十二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不含个人书籍和仪器)的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

11、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第二十三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二条规定报销旅费。第二十四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

12、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应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所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八条 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市财政局备案。第二十九条 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属社会团体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实行。市财政局转发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

13、定的通知(财行1996375号)同时废止。其他由市财政局制发的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一并停止执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

14、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11-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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