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一)本局车辆由本局专职驾驶员驾驶或由指定的人员驾驶。 (二)严格派车制度。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指派。各股室凡因工作需使用车辆须报业务分管领导批准后,通知办公室派车,出车到衡阳地区以外的地方必须经局长同意。个人因私事无特殊原因不得派车,确因特殊原因使用单位车辆的,先由用车人写出书面保证(保证内容涉及因私用车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责任等,概由用车人自负)经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派车。未经局领导批准派车用车的,要追究派车人、用车人的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用车人、指派人,涉及经济损失的,概由用车人、派车人负责。 (三)我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
2、安全法》,本局所有车辆不准私自外借。本局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利用本局车辆学习驾驶,严禁私自存留和配制车辆钥匙。 (四)本单位车辆不得参加各种婚丧活动。 (五)严禁酒后驾车。 (六)外出期间警车不得停放在歌厅、舞厅、度假村等娱乐场所,谁让停谁负责,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是无驾驶执照和未经允许的非本单位专职驾驶员开车,不论是因公或其他原因发生的事故,其医疗费和其它所需经费及未尽事宜,本局一概不负责任,均由肇事者自负。 (八)本局车辆一律不借给非本局的专职驾驶员和其他人员,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单位概不负责。 (九)驾驶人员使用车辆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局办公场地。 (十)驾驶人员
3、要加强责任感,严格执行车辆的保养(日常保养、定程保养、停驶保养)和检查(经常性检查、行驶中的车辆检查、年度审查)等有关规定,严禁不保养和以修理代替保养,切实保证车辆整洁美观,保持车况良好,保证随时用车。 二、车辆维修 (一)需进厂检修的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检修费超过500元的,须报局长审批,由两人以上送指定修理厂检修,并做好维修过程现场监督。 (二)特殊情况下,需在非指定修理厂维修车辆的,应报告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办公室应当定期检查本局车辆的保管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行驶要求的车辆,应视其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并提出处
4、理意见。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
5、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
6、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
7、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8、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
9、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